狹義地,從文學上看,福爾摩斯的成功在於柯南道爾對前輩愛倫-坡的借鑒和超越。

而特殊的時代背景讓福爾摩斯成為一個全球性的大IP,從雜誌連載,到默片登上熒幕,一百多年來追隨者們的再創造,已經讓現在影視中的福爾摩斯遠遠超越了原著,即有了商業的,或者說廣義的流行和成功。

先說文學。

綜合考慮創作歷史、流傳度和作品質量,偵探小說界前三把交椅應當是愛倫-坡、柯南道爾和阿加莎-克里斯蒂。

愛倫-坡的《莫格街兇殺案》算第一部偵探小說,那主角杜賓就是文學作品裡的第一位偵探人物。《福爾摩斯》中有太多杜賓三部曲的痕跡。例如敘事角度是一致的,都以偵探搭檔的旁觀角度進行描寫,主角性格是相似的,偏於自負,蔑視警察官方。《血字的研究》和《四簽名》裏都有「演繹法」的章節,福爾摩斯在陳述演繹法時,對理性思維和逆向思維的讚賞,和愛倫-坡花大篇幅寫的「推理想像力」有很大一致。兩人也都寫過偵探在同伴身上進行推理,讓同伴大感詫異的小橋段。

但無論愛倫-坡再怎麼天賦異稟,對於刻畫一位偵探人物來說......三個中篇(還是比較短的中篇)實在是太少了。

數量上差了一個量級,其實質量上也差了一個量級——畢竟寫偵探只是愛倫-坡隨便玩玩。柯南道爾把福爾摩斯的性格和生活寫的豐滿極了,並且把作為主視覺、故事敘述者的華生的性格和生活也豐富了。華生的醫生身份,藥物學知識,對於福爾摩斯是互補的作用,對於劇情來說是推動作用。柯南道爾進一步完善了推理的概念,將科學最大程度的引入到小說中——福爾摩斯是一位應用化學的高手,並掌握了很多系統化的刑偵手段。對於故事來說,就更加精彩,對於推理來說,就更讓人信服。

多提一句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原因是,她的作品說明一件事,文學作品的成功並不等於文學人物的成功。吉尼斯認證克里斯蒂共出版過20億冊的作品,是人類最暢銷作家,但她筆下的偵探波洛,很多人未必聽說過。如果說柯南道爾寫的是「硬推理」的話,克里斯蒂其實是將推理稍微弱化了,而加強了情節衝突的成分。波洛很少會像福爾摩斯一樣拿著放大鏡細細勘察現場尋找蛛絲馬跡,阿加莎筆下最著名的兩部,《東方列車謀殺案》和《尼羅河上的慘案》,基本上波洛都是像法官一樣,輪流聽取嫌犯的說辭,來完成斷案——然後結尾來個大反轉。(我看著克里斯蒂就是偵探界的歐-亨利)

克里斯蒂本身是一位創作舞臺劇非常成功的作家,她的故事,戲劇性一定是大於推理趣味的。她大多數時候是用第三人稱在描寫,所以展開故事就可以很詳細,但也就缺乏柯南道爾和愛倫-坡以搭檔視角帶來的推理代入感和即視感。

所以,單從文學上看,柯南道爾即使前有古人——作為偵探小說鼻祖的愛倫-坡,後有來者——偵探文學最高峯的克里斯蒂,福爾摩斯對比杜賓、對比波洛,人物塑造上的確是一枝獨秀的水平。

再說商業。

今天人們瞭解的那個福爾摩斯未必是柯南道爾筆下那個福爾摩斯。倒可能是卷福、米福,說不定還有小羅伯特-唐尼福.......

福爾摩斯系列在雜誌連載時就獲得追捧,柯南道爾還沒創作完結的時候,該角色就已經被搬上熒幕。人類第一部電影在1895年上映,而福爾摩斯系列的第一部電影上映日期是1900年。僅8年之後,1908年,作者也還沒寫完呢,影視界對於福爾摩斯的再創作就已經開始了。

福爾摩斯這個IP,擁有太多特徵足夠讓他改編成成功的影視,被資本青睞並不奇怪,他是這樣一個人,自負還不善交際的天才,沉迷實驗還寫論文的科學研究者,對刑偵手段做出補充的開拓者,歷史上第一位私人偵探(福爾摩斯自詡),不屑名譽的推理愛好者,與官方保持距離又熱衷幫助官方的低調市民,原來也有缺點的癮君子,原來連很多常識都不知道的傻瓜,聲稱「腦子裝進無用的東西就把有用的東西擠出去了」的怪才......

有了這些特點(大多數還是開創性的,後人是在拓展和模仿),成為一個130多年都流行的大IP,夠了。


謝邀!

第一次這麼正經的回答問題,因為自己真的很喜歡柯南道爾創作的福爾摩斯的形象。

之前瞅過幾眼《福爾摩斯探案集》,那時候感覺這本書不過如此,主要原因還是自己懶得去了解故事人物,梳理時間線。開始瞭解福爾摩斯是從高考完開始的,那時候想看的影視劇啥的都看的差不多了,聽說有一部英劇《神探夏洛克》不錯,也是推理劇,然後就從優酷上(免費呦,優酷真的良心,不和騰訊、愛奇藝一樣,幸好版權沒讓他們買走)下載了第一季,然後,然後就一發不可收拾,徹底愛上了福爾摩斯這個角色。

影視劇中愛上福爾摩斯純粹是因為他的耍酷,卷福演繹的福爾摩斯真的很帥。上了大學,有機會不花錢就可以看到紙質書,自己那段時間經常跑圖書館放置英國文學的地方去翻看《福爾摩斯探案集》。因為福爾摩斯的熱度很大,圖書館那塊的書也就是1/3在。我拿的第一本是《歸來記》,這本書中描寫的福爾摩斯也徹底讓自己愛上了這個角色。

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是什麼讓自己這麼愛福爾摩斯這個角色?後來漸漸地自己也找到了答案。我們喜愛福爾摩斯,並不僅僅是因為他多麼的聰明,他破案的手法多麼高明,更多的是因為柯南道爾描寫的福爾摩斯不僅僅是一位神,也像一個人,讓我們在一件件慘案中依然能感覺到人性的光輝。

&一案中,福爾摩斯調查出來了兇手,他把兇手叫到自己和華生的面前讓他認罪,知道了事情的全部後讓自己當法官,花生當陪審團,來認定那個人有沒有罪.按照正常法律的角度,那個人必定要被判刑,可是,他們卻放走了他.按照人性的角度,死的那個人罪有應得.

頗有種&中的風格,替天行道.按照正常的說法,梁山泊的人就是一幫強盜,可是他們身上也有一種英雄的氣概,替天行道........

感覺自己扯遠了,懂這個意思就行

格蘭其莊園慘案中審判的部分是自己最喜歡的一節......


因為他有除了所謂推理以外的東西


《福爾摩斯探案集》並不全然是供人閑暇消遣,它也籠罩著一層人道主義的光輝。華生與福爾摩斯之間,不單單只是合作夥伴,他們也是朋友,雖然福爾摩斯總是指責華生犯下的一些推理上的低級錯誤,但華生了解福爾摩斯、關懷福爾摩斯,當福爾摩斯遇到危難時他不願與他分開,勇敢地陪同他進行一次又一次的冒險,目睹他偵破一個又一個大案,以剛勁之筆記載下他為人類所作的貢獻。而華生也是福爾摩斯最信任的人。

福爾摩斯自身存在著的許多閃光的地方更體現出了這種人道主義光輝。他的破案向來只為對職業興趣的追求,從來不從中謀利,更提升一步地說,是他對正義與社會道德的維護以及探索。他屢次將功勞讓給蘇格蘭以及拒絕皇家爵士封號也可看出他鄙夷凡夫俗子的世俗偏見。

波羅不同。首先,雖然我們知道他與黑斯庭斯是好朋友的關係,黑斯庭斯也陪伴他偵破了不少案件,但作者沒有給他們一同出生人死的機會。人們的定義總是隻有經歷了生離死別的感情纔是成熟的感情,只有一同經歷了出生人死的友誼纔是真正的友誼。其次,在波羅探案中,我們也很少聽到他要阻止犯罪這樣的話,更很少聽到他要為正義而戰的話,更多的時候他是說:「他竟戲弄大名鼎鼎的赫爾克里,波羅。好像他破案就是為了他自己的名利一樣。

所以綜上所述,福爾摩斯能家喻戶曉,不僅是他精彩絕倫的推理過程,引人入勝的劇情故事更是因為他閃爍著人道主義的光輝。還有那個英國特殊時代的真實寫照。


第一,血字的研究的後半部分,就是沒有的福爾摩斯的美國復仇那部分,得到了美國出版商的青睞,因為它描寫了摩門教,在政治正確上得了高分,看清楚,被看中的並不是福爾摩斯破案這部分內容。第二,蹭上了海濱雜誌,喬治妞恩斯的海濱雜誌作為一種面向中高端的文學性雜誌,從定位上比較成功,加之它的插圖配的非常多,受歡迎,福爾摩斯短片從1891年開始連載在海濱雜誌等於獲得了一個大平臺。第三,福爾摩斯的優點在於接近科學,這符合於十九世紀末英國的現代化社會進程,但另一方面,福爾摩斯越寫越神,從一開始的有怪癖的天才這樣的定位逐漸成了罪惡剋星,無所不能的完美守護者。第五,被出版商和文學評價強行推上神壇,成為經典,就算柯南道爾自己出來解釋自己的福爾摩斯故事並不是那麼嚴謹有趣也會被認為是不懂福爾摩斯。第六,福爾摩斯系列60個故事足夠後世建立一套斷章取義的福爾摩斯研究學,來滿足這羣閱讀福爾摩斯並想證明自己能力的人一個機會。第七,引進各國時都先天附帶經典巔峯這種光環,各國讀者看的少信的多。第八,正好碰到電影興起的時代,隨著影視作品而廣為人知。第八,福爾摩斯這個符號作為一種英雄受到了肯定。除上文談到的八點外,世面上一切正面肯定福爾摩斯神作原因都是YY產物,吹捧封神而已,不具備參考價值。


可能和當時的作者創作時代背景有有關,再加上當時有的偵探小說少。


少不了廣大人民羣眾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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