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2日電)NCC將在9月3日辦理「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俗稱OTT TV專法)公聽會,草案採取抓大放小的精神,由於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業者必須前來登記,界定標準也引起外界好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7月22日公告「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草案5章共20條條文內容,以抓大放小的精神,對業者採較輕度的自願「登記制」方式。

NCC表示,公聽會預計在9月3日早上9時30分開始,報名截止日期為9月2日中午12時,公聽會當天將由NCC委員林麗雲與王維菁共同主持,議程會先說明公聽會進行程序、進行簡報,10時開始開放與會者發言,以事先報名並登記發言者優先發言。

NCC表示,由於場地空間限制,各公司、團體出席人數原則上至多以2人為限,不過,本次公聽會將全程網路直播,可以多加利用。

由於草案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業者必須前來登記,外界也關注如何界定業者規模,NCC主委陳耀祥日前表示,知道各界都很關注草案,預告預留60天,公聽會會蒐集各界意見,才會進一步討論納管規模,後續再送行政院審查。(編輯:楊凱翔)10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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