⑹顫N外界原因讓這麼多人相信謠言",如果說是內因起決定作用的話,那麼形成這種內因的原因是什麼?


謝邀。

首先得明確一下這個「謠言瘋傳」所指的範圍。據說演藝界的一些人,還有一些名人,或者想成名人的人,製造或被製造點誹聞逸事,虛虛實實,真真假假,讓人炒作,由人炒作,或者自己也參與炒作,瘋傳了。雖然讓我厭惡,但我仍樂意把此類現象看作遊戲。不應在提問者所說的範圍。

這裡指的「謠言瘋傳」,指的應當是那些可能對他人的名譽、隱私構成傷害,對社會安定構成威脅,而又屬無中生有,或者故意誇大其詞,扭曲事實真相的那類謠言。同時提問者說的重點是瘋傳,被人相信,而非製造。兩者有聯繫,但重點是前者。下面說點看法:

一直都有說法認為:謠言止於智者,謠言止於真相。這當然是對的。

但謠言的瘋傳現象,僅說這兩句話是不夠的。我認為至少還和以下這幾個因素有關:

一、寧願信其有,不願信其無。比如確有這樣的事發生,大道想捂或沒有,小道盛傳,事後,小道為真。

二、某種期待心理的發泄。謠言充當了沉悶、壓抑、不滿心理的出氣孔。

三、獵奇和尋求刺激的需要。這和日子過得沉悶無聊有關,不一定有什麼具體的不滿。

此三種情況,都可能使人成為謠言的接受者,以至成為瘋傳者之一。原因在,謠言會讓有這些因素的人們興奮。

只有那些製造出來的足夠吸引眼球,引人關注的事,才能達到瘋傳的級別。一旦達到這樣的級別,瘋傳就是一種羣體現象,否則傳之不遠也就消失了。當著這樣的人羣足夠大時,和網路一結合,就會成為一個龐大的市場。謠言的製造者和傳播者,就會利用其來抬高身價、來牟利、來敲詐勒索。

因此,其因果關係常常是:因為有這個市場,纔有服務商。這個市場是潛在的,一經攪動,就會風起浪湧。如果沒有這個市場,或者你再攪動,也形不成市場,服務商就歇業了。

關於信謠傳謠,一直以來,中國民間就有不少說法:一人傳十,十人傳虛;見到封皮就是信;聽風就是雨;添油加醋;幸災樂禍等等,這些現象,都可以在瘋傳的因素中找到對應點。 

在當今這個搏眼球的時代,再有了互聯網這個平臺,謠言的傳播的速度和範圍,可以被千百倍放大,產生惡劣影響力,謠言製造者,正是要利用這一惡劣影響力,來抬高身價和牟利。

一個社會,很難完美,盡如人意,總有壓抑和期待,總有控制和反控制,作為社會現象的此類謠言,恐怕最終也很難絕跡。一般的流言,不準確的消息傳遞,屬小病,不足為慮。但有嚴重危害性的「謠言瘋傳」,揭示的卻是社會羣體病,甚至是傳染病。一旦成為羣體病,就不是偶然的,上面說到的多種因素,都是發病的條件。

打擊謠言的製造者是必要的,也比較容易;但是消除羣體病的發病條件,卻要困難得多。 

一個讓百姓從日常生活中,就能感到公平、公開的社會,一個能讓大多數人心平氣順,心情舒暢的社會,對謠言具有天然的良好抵抗力,也可以讓謠言的瘋傳降到最低。

如此看來,此事還真是:路漫漫其修遠兮,當上下而求索。


早上剛好看到一個公式: 謠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公眾判斷能力
謠言的被創造從一開始就有特殊的目的,所以被設計得更適合大家的口味,且往往具有有利的時勢背景,就更容易傳播了。
叫魂 (豆瓣)

1768年中國妖術大恐慌

這本書我覺得有必要看看
謠言都很簡單,都是一元論,容易被理解和傳播(兇手就在我們之中!)。真相可就複雜多了。
之前看央視播erma的教學影像片段,就是那微博名為立二拆四的人說他們怎麼傳謠言的,方法很簡單就是讓用戶站在道德的至高點上去指責別人,然後獲取智商上的優越感,這樣一個謠言就能獲得很大的成功,我覺得這是從傳謠者身上傳來的一個觀點,很有參考價值。
首先,信息傳播可以區分為主動傳播和被動傳播。主動傳播就好比說我自己講自己身上發生了什麼事情,而被動傳播可以理解為別人的主觀意識對一件事情的理解,就好比說我做了什麼事情別人對我的行為的認知。主動散播謠言,就像@周曉農講的一樣,將自己身上的東西,是炒作,目的可能是在於增加自己的知名度,商業價值等等。這裡講的謠言傳播更加趨近於主觀看到別人的行為所得出的結論。個人認為謠言瘋傳是由於人們想要知道別人的生活狀況是對謠言感興趣的一個原因,而通常是一種窺探的方式。就好比說個人對明星的私生活感興趣,想要了解娛樂圈的緋聞、潛規則等等。再加上有各種媒體製造各種花邊新聞,導致謠言會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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