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寫一本新書,在新書中引用自己的舊書中的幾個定律,大約幾千字,作為基本原理,算不算侵權?


不侵權,但可能會違約。如果舊書的著作權屬於你自己,這肯定不算侵權,但如果這幾千字是一本書的重要部分,你就侵犯了出版舊書這個出版社的出版權,相當於一書兩出。


這個問題沒有實際意義……是的話你會告自己侵權嗎?不是的話就更沒事了
這個不算侵權,因為是你自己的作品,怎樣用由你決定,只是如果新書引用太多舊書內容的話會影響新書的創新性,一般出版社規定,新書引用借鑒內容必須低於全書內容的30%。顯然你這引用幾千字,完全沒有問題。祝願寫作順利!另外我是一家出版社的編輯部主任,對你新書的書名挺感興趣,有沒有興趣我們來談談合作出版啊?你負責寫作,我負責出版 。有意請聯繫微信、手機:18910541085
不算 著作權人都是你...等於 你給你自己授權了...

不算。


既然是引用,那隻要在最後的一頁加上注釋應該就沒多大問題了吧,只要你自己表明這些知識來自於哪裡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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