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北京,記者 李願)訊,近年來隨着債券市場的發展,發行債券已經成爲實體企業除貸款之外獲得資金的第二大渠道。不過,對於一些民營企業、中小企業來說,要想通過債券融資仍然存在一定難度。

今年3月,央行、證監會有關負責同志曾就債券市場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有關問題答記者問時表示,將採取有效措施,加快改革創新,提升債券市場融資功能,提高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包括:優化債券發行管理制度,積極推動債券產品創新;加大對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力度;健全債券違約處置機制,豐富市場化的違約處置方式;持續優化完善債券市場對外開放制度等。

財聯社記者瞭解到,即將召開的2020年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銀保監會信託部主任賴秀福將向大會提交關於完善發展我國中小企業債券市場的建議。

"降低發債主體的准入門檻,豐富債券市場的投資主體,通過強化信息披露、改進債券評級機制、強化債券市場違約處置機制建設等方式進一步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以及加大中小企業債券創新力度。"賴秀福在建議裏提出。

數據顯示,截至1月末,我國債券市場託管餘額達到100.4萬億元,市場規模穩居世界第二。

不過,賴秀福指出,目前我國債券市場對發債主體的資格要求較爲嚴格,更有利於大型國有企業和政府融資單位利用債券市場融資,許多中小企業難以滿足發債條件,因此難以利用債券市場融資。"這實質上限制了債券市場融資功能的發揮,也未體現按照市場利率配置資金的原則。"

"其中主要原因包括髮債主體門檻過高、投資主體缺位、涉嫌違規的'高收益'融資工具遊離於監管灰色地帶等。"賴秀福認爲。

與此同時,賴秀福還指出,中小企業債券市場存在投資主體缺位的問題,"中小企業資質普遍不強,債券信用等級不高,銀行間市場的機構投資者受制於種種原因對這類債券的購買意願不強,導致中小企業債券投資主體不足。"

基於上述問題,賴秀福對完善發展我國中小企業債券市場提出了四點建議:一是降低發債主體的准入門檻;二是豐富債券市場的投資主體;三是進一步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四是進一步加大中小企業債券創新力度,主要是在發行模式和產品形式上。

准入門檻方面,賴秀福稱,可以進一步降低發債主體的淨資產、負債率等硬性指標,多引入相對性指標,轉向關注企業成長性和創新型發展的軟實力,重視企業的潛在價值,投資於"潛力股"。

投資主體方面,賴秀福認爲,一方面,建議修改相關法規,適度放寬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投資限制要求,允許其購買低級別債券,將"能否投、怎麼投"交由市場決定,同時可考慮發展專項投資基金作爲高收益債券的合格投資者,如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另一方面,建議比照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支持政策制定鼓勵中小企業債券投資的監管政策,如要求機構投資者對中小企業債券投資達到一定比例,或者在財政獎勵及稅收補貼方面對投資者給予一定政策支持。

"建議將我國高收益債券(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的投資者範圍限定爲合格機構投資者,並取消私募債券合格投資者人數不高於200人的限制,這有利於解決高收益債券發行難的問題,也有助於提升高收益債券二級市場的流動性。"賴秀福同時表示。

創新產品形勢方面,賴秀福建議,一方面可考慮在中小企業債券中引入可轉股條款,明確在一定條件下債權可轉化爲股權;另一方面,可考慮在中小企業債券中引入分級機制,通過引入分級機制,進行結構創新,把中小企業債券與基金、理財產品、信託等產品捆綁之後,按照一定比例將產品劃分爲優先級、中間級和劣後級,從而滿足投資者多元化的投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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