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醫療的新政千呼萬喚始出來,衛健委發布了《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和《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範(試行)》,官方看似認可了互聯網醫療的合法身份,但也宣告了「古典互聯網醫療」的終結。

自互聯網開始普及後,能否網上看病就一直是個糾結的問題。互聯網泡沫破滅的2001年,衛生部頒布第一部行業《互聯網醫療衛生信息服務辦法》,明確規定「不得從事網上診斷和治療活動。」

「古典互聯網醫療企業」一直嘗試以打擦邊球的方式突破這個規定,能夠通過互聯網直接面向用戶進行診斷和治療,並藉此「顛覆醫療」。從2001年到2018年的17年間,各種新概念層出不窮,把互聯網技術、物聯網技術和醫療結合的各種玩法嘗試個遍。實踐證明,互聯網對醫療有一定影響,但影響有限。

今天,衛健委重新明確了行業概念,將互聯網與醫療結合的業務歸為三個類別,並給予不同的管理辦法:

1.遠程醫療:「醫療機構」之間用互聯網信息技術進行遠程診斷和遠程會診;

2.互聯網醫療:「醫療機構」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直接為患者提供診療服務;

3.互聯網醫院:要不就是線下實體「醫療機構」發起建立互聯網醫院;要不就是原來的互聯網平台去依託線下實體「醫療機構」共建互聯網醫院。

衛健委對於互聯網醫療整體認可,對整個行業來說是好事,嚴謹的醫療機構和醫生們不用再擔心不合規了。但規則明確也帶來三個重要影響:

一、所有互聯網與醫療結合的行為必須是由實體醫療機構來發起

遠程醫療和互聯網醫療發起方都是醫療機構,互聯網醫院必須有線下實體醫療機構,這樣便於衛健委監管。不與線下醫療機構結合的單搞一套的古典互聯網醫療,不受到官方認可,未來線下實體醫療機構和線上互聯網醫院必須深度結合,兩者之間的界限會越來越模糊。(參見《總理點贊的互聯網+醫療,這次是否迎來了新的發展機會?》)

二、互聯網醫療不能首診

這個問題衛健委再三強調,並對如何判斷是首診給出了解釋,「需要依賴區域衛生信息平台以及電子病歷資料庫等顯示患者已經明確診斷或者是複診患者「,考慮到目前區域醫療實際運行和數據對接情況,不能首診意味著2C商業模式的不認可,互聯網醫院需要自己打通醫療數據對接。那些通過互聯網輕問診上來的患者,不應是互聯網醫療服務的對象。

三、網售處方葯放開

新政規定「醫師掌握患者病歷資料後,可以為部分常見病、慢性病患者在線開具處方。在線開具的處方必須有醫師電子簽名,經藥師審核後,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可委託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這是新政最大的利好,為創新醫療開放了一條商業模式可行的發展道路。有了政策的明確支持,做處方外流的企業不用再擔心政策層面的風險。

三項新政的發布,正式宣告純網上平台的2C模式的互聯網醫療時代已經結束,以2B模式為主的線下+線上緊密結合的「新醫療」時代來臨,未來能夠做大做強的互聯網醫療企業,必定走的都是新醫療發展道路。而國家,也是希望新醫療公司能夠補充現有醫療機構,衝擊現有醫療結構,帶來新的變數。

劉偉奇

同心醫聯創始人兼CEO

生於北方極寒之地,長於南方酷熱之所,學成於東方時尚之都,遊歷於西方高科技聖地,最終歸於天子腳下。出身理工,卻喜文史哲,轉讀金融,後研管理,近攻法律,歸於醫療。心在廟堂之高,身居江湖之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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