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如果門上的貓眼最適合身高180公分的人,那麼身高170的人想通過貓眼看門外就需要踮腳抻脖子,身高190的人就需要彎腰曲膝。這裡矮個子的「踮、抻」,高個子的「彎、曲」都可以理解為「代償」。顯然「踮腳、抻脖子」對於矮個子來說是「有利的代償」,對於高個子來說是「有害代償」。根據代償的利害判斷我們可以對一個身高給定的人做出絕對正確的建議,其必然性是由形態學所保證的(具體的幾何學分析確保了建議的正確性)。但是我們進而考慮這樣一種可能:有個高個子儘管得彎腰曲膝才能看到貓眼,但他偏偏就要踮著腳(想想邁克爾傑克遜的經典動作)。這裡「彎腰、曲膝」是「有利代償」,「踮腳」又成了「有害代償」,但高個子說道:「我就習慣踮腳!踮腳時我能更好的彎腰曲膝!」,先不論為何此人具有這種怪異特點,僅僅假設他所言屬實的話,我們在此處就有必要更改一下說法,「踮腳」對他來說不再「有害」,而是「消極」。因為踮腳對他帶來的利好(有利於他儘力地彎腰曲膝)和踮腳本身帶來的害處(提高了他的身高)之間不一定能夠用形態學權衡,要想權衡可能得考慮包括動力學在內的更多因素,如果這個高個子必須立刻做出選擇到底踮不踮腳的話,自己和他人的經驗、本體感知、直覺,甚至於審美成了主要依據。

作者是一名業餘舉重愛好者,出於專業習慣總是喜歡對問題刨根究底,對有關挺舉過程中展體發力一直存在諸多疑惑,電視中看過的比賽和現場觀摩的運動員也不計其數。關於挺舉展體一直沒有足夠好地理解,最近開始嚴謹地思考這個問題並在寫下此文之前弄清了全部疑惑。需要解釋的是,這些被弄清的疑惑都是有關形態學和動力學的,換而言之,這些疑惑並不是有關舉重訓練本身的疑惑,所以,看或不看此文幾乎對任何一個人的舉重訓練都沒有任何影響或幫助,更甚一步,看完此文,真正理解它的人便會發現它的無意義性,用作者的話來說,這篇文章僅僅是給那些產生了和作者具有相同疑惑的人為消除疑惑感所用

關鍵詞:代償,有利/有害代償,消極代償,形態學/動力學

正文:

1.1.討論範圍:我們僅考慮以挺舉帶鈴至膝為起始,以展體結束槓鈴進入慣性上升階段之瞬間為終點,這兩點之間的人-槓形態學及動力學。

蘇萊曼諾爾古:

視頻封面

瓦爾達尼揚:

視頻封面

田濤:

視頻封面

石智勇:

視頻封面

周玉坤:

視頻封面

某專業選手甲:

視頻封面

某業餘人士乙:

視頻封面

1.2.討論方式:此文不再以分析-建模-論證-檢驗-結論這樣的方式給出,相反,作者僅僅通過列舉自己曾經產生過的問題並自問自答來顯現或隱現有對關發力展體形態-動力學的理解。

1.3.幾個說明:a.「中式舉重」這個詞作為業餘圈內的衍生辭彙具有其明確的含義,但業餘圈對這個詞語的誤用及濫用會造成本文的理解困難,所以閱讀接下來的文本時請拋去有關此詞的一切預先見解(也許終而就能理解到真正的中式舉重)。

b.下文會用到:髖、膝、踝三個關節,髖角、膝角、踝角三個角度(分別為大腿骨與脊柱夾角、大腿骨與小腿骨夾角、小腿骨與腳背夾角),伸髖餘量、伸膝餘量、伸踝餘量三個角度餘量(分別地指當前形態下,關節夾角與該關節伸展結束時的差角)

2.1.問題:在1.1中給出的7組圖裡,為何每個人的動作外形有明顯差異?

回答:槓鈴剛過膝蓋時,所有人動作外形無根本差異,展體結束時,所有人膝角、踝角均已伸展至極限,也無太大差異,但蘇、田、石、周、甲的髖角更大,上半身後仰程度更大,瓦、乙的髖角更小,上半身無後仰。且蘇、田、石、周、甲槓鈴貼身,瓦、乙槓鈴遠離身體。

追問:為何蘇、田、石、周、甲的動作更類似,瓦、乙的動作更類似?

回答:因為石、周、甲均採用了不同的「消極代償」使得動作類似於蘇、田。瓦、乙則採用了相同的「消極代償」使得動作互相接近。

追問:蘇、田、石、周、甲他們之間的動作差異又何在?

回答:石採用了曲臂、過度後仰兩種「消極代償」,周採用了加寬握距「消極代償」,甲採用了過度後仰「消極代償」。

追問:為了使動作類似於蘇、田,什麼人需要進行哪些「消極代償」?

回答:手長或上身短的人需要進行「消極代償」才能使得動作類似於蘇、田。有三種代償:加寬握距,曲臂,上身過度後仰

過度後仰「消極代償」

2.2.問題:(蘇、田、石、周、甲)這一類動作和(瓦、乙)這一類形態上究竟差異何在?

回答在於伸膝和伸髖節奏的差異。

可以將(蘇、田、石、周、甲)槓鈴過膝到展體結束之間進一步細分為:

槓鈴至膝——(自然引膝)——自然引膝結束點——(繼續引膝)——發力點——(全力展體)——展體結束。

將(瓦、乙)槓鈴過膝到展體結束之間進一步細分為:

槓鈴至膝——(自然引膝)——自然引膝結束點——(全力展體)——展體結束。

蘇自然引膝結束點,不需任何代償,此後依舊可以繼續引膝

自然引膝結束點,不需任何代償,此後勉強可以繼續引膝

瓦自然引膝結束點,若不消極代償,此後無法繼續引膝

乙自然引膝結束點,若不消極代償,此後無法繼續引膝

甲自然引膝到頭後,通過過度後仰的消極代償方式完成了引膝

從形態學上一目瞭然的是:(瓦、乙)在自然引膝結束後就直接發力了,為何不繼續引膝(從而繼續減小或保持膝角,增加髖角,也即增加伸膝餘量)?因為他們已經無法繼續引膝了!所以選擇就來了:要麼在此處就開始展體,要麼想辦法繼續引膝(因而必須想辦法縮小槓到肩關節的垂直距離),選擇後者的人只能用加寬握距,曲臂,上身過度後仰這幾個辦法了。

從動力學上一目瞭然的是:伸髖餘量與伸髖餘量具有一定的矛盾性,當達到自然引膝結束點時,伸膝餘量往往並不足夠多,膝力好的往往就有茶壺倒湯圓有力使不出的感覺,為了充分發揮膝力,繼續引膝就成了首選。而如果伸髖能力好的,恰好就可以在此處全力展體,把伸髖的優勢體現出來。

2.3.問題加寬握距,曲臂,上身過度後仰,這三種「消極代償」優劣何在?

回答加寬握距優/劣:展體時動作穩定性好,髖、膝、踝發力經濟性及協調性好/握距過寬不利於帶鈴及接槓,對握力及柔韌性要求極高,且加寬握距本身經濟性不好(握距加寬25釐米,槓鈴提高1釐米)

曲臂優/劣:髖、膝、踝發力經濟性及協調性好/曲臂不利於帶槓及發力,不利於動作穩定性(不同重量下很難保證動作的一致性和穩定性,甚至出現兩側曲臂程度不一致)

上身過度後仰優/劣:展體時動作穩定性好,帶槓及發力最為穩定/不利於發力經濟性,對腿力要求過高,容易造成其他消極代償(踝關節提前蹬伸,不利於關節餘量的使用)

和甲的形態接近,對後續蹬伸膝關節能力要求極大

2.4.問題:瓦、乙的「消極代償」優劣何在?

回答:瓦、乙的展體方式直接拋棄了所有以提高槓鈴高度(從而更接近於所謂「髖關節恥骨處的發力點」)為目的代償,轉而將難處拋給瞭如何做好髖、膝、踝協同發力及分配各關節發力輸出上了。

:展體時動作穩定性好,帶槓及發力最為穩定,如果伸髖能力強則發力經濟性及協調性好。

:如果伸膝能力強(伸髖相對弱些)則不利於發力經濟性,接槓位置更低(所以要求槓鈴拉得更高)

2.5.問題:前文提到(瓦、乙)這類動作伸髖參與更多,但為何(蘇、田、石、周、甲)的動作中上半身後仰程度反而更高呢?

回答:因為在發力展體的起始處時,(瓦、乙)這類動作的形態是上半身仍然前傾,所以伸髖發力囊括了上半身前傾至擺正的幅度,而(蘇、田、石、周、甲)這類動作在全力展體起始處時已然接近豎直,從豎直到最後的後仰實際上看似幅度很大,似乎超過了(瓦、乙),其實對槓鈴做功完全少於(瓦、乙),尤其是採用「上身過度後仰」代償的人,其劇烈而過分的後仰更多地是為了保證繼續引膝,對於槓鈴提升本身來說,做功甚少

2.6.問題:用(瓦、乙)這類動作,槓鈴容易前拋,發力時也不夠貼身,不利於接槓,這是怎麼回事?

回答:事實上,我們仔細觀察瓦、乙兩人的腳步,不僅沒有前跳,甚至都不約而同地後撤!這是有原因的,在自然引膝結束點時,關注(肩、踝)這兩個關節,不難發現踝肩連線是垂直於地面的,換而言之,所謂的槓鈴不貼身是因為身體有向後的趨勢而非槓鈴有向前的趨勢,所以此處的不貼身並不是「不利代償」。

2.7.問題:(蘇、田、石、周、甲)與(瓦、乙)兩種形態上是否有絕對的界限?是否存在既可以歸入前者,也可以歸入後者的動作形態?

回答:兩者並無絕對界限,因而所謂的東歐糙漢動作和真正意義上的中式舉重間也無絕對根本性界限(反倒是與業餘圈中的中式舉重很違背似得),由於伸髖伸膝本來就是以協調地方式進行,一切的變化無外乎對於髖伸餘量和膝伸餘量的使用方式存在不一致性(時間上、強度上)。參考一個選手動作如下:

視頻封面

結語:解答這些疑惑並不會對已有的舉重訓練經驗構成任何幫助或增添任何知識,更多地只是為了自己能夠拋去懷疑和猶豫,輕鬆地面對以後的舉重自學之路。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