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的警员李俊德(中)曾任邮差,对交通违规感触颇深。(图/记者游宗桦翻摄)

▲被投诉的警员李俊德(中)曾任邮差,对交通违规感触颇深。(图/记者游宗桦翻摄)

记者游宗桦/台中报导

台中市一名民众日前骑机车闯红灯,遭春社派出所警员李俊德拦下开单后心有不甘,认为该路段不只有他一人闯红灯,且路旁还有违停车辆,开单的李警忽略其他违规者,因而向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投诉。第四分局表示,李俊德从警前曾从事邮差工作约5年,对于违规者造成道路安全的危害感触很深,于是在2016年期间毅然转考警职,分局长吴耀南获悉李警被投诉后,不但不予惩处,还送他保温瓶要他「保持执勤热忱」。

春社派出所所长江松泳表示,所内员警李俊德在8月7日晚间执行巡逻勤务时,于永春南路见到一名机车骑士闯红灯,本于职责立即拦下举发开单。骑士被拦下后一度向李警求情未果,竟恼羞成怒,质疑还有很多民众闯红灯未被取缔「闯红灯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只罚我一人?」,还当场指著路旁的违规车辆,要求李警全部都要开单,最后还投诉李警渎职。

吴耀南获悉后,经调查认为李警依法告发投诉人并无不妥,同时为了强调警方执法时的辛劳与尊严,不但未对被投诉的员警惩处,反而以记嘉奖奖励,还公开颁赠保温瓶表扬,期许员警能像保温瓶般保有执法的热忱。

江松泳表示,出于法律的「平等原则」,人民本来就负有守法的义务,若自身违规在先,自然不能主张「不法之平等」的权利,认为其他人违法违规未被举发,自己也可以不遵守法律规定,此类主张不属于法律赋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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