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以案件無重大改變拒絕被告保釋

本月13日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於機場內被示威者包圍及襲擊,警方事後拘捕共3人,其中19歲酒店兼職侍應被控以參與非法集結、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共三罪,一直被還押,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進行保釋覆核,辯方以被告另涉沙田襲警案獲准保釋為由,冀以5000元現金擔保、每天晚上6至9時到就近警署報到及遵守晚上8時至翌日8時的宵禁令,惟裁判官以案件無重大改變而拒絕。

賴雲龍冀以15000元現金擔保被法官拒絕。

19歲被告賴雲龍疑於本月13與14日期間,在香港赤鱲角機場一號客運大樓G位通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以及在同時期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士一起非法及惡意傷害付國豪。賴亦被控於本月14日,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J位通道附近,襲擊付國豪,因而對他造成身體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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