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發改委發佈,關於對長沙市人才市場招工推薦錄聘服務費實行臨時價格幹預措施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間長沙市轄區內企業用工旺季,對長沙市轄區內企業用工旺季人力資源市場招工推薦錄聘服務費實行限價。

  公告明確,在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間長沙市轄區內企業用工旺季內,對長沙市轄區內從事人力資源中介服務的所有機構,人力資源市場招工推薦錄聘服務費實行限價。最高限價根據長沙市人才市場用工成本、用工的供求情況及人才市場服務費行情等情況綜合確定,由長沙市人民政府分段適時制定、發佈。各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招工推薦錄聘服務費(以入職並簽訂合同爲準)不得超過最高限價。

  公告要求,長沙市人民政府要對長沙市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進行重點檢查和提醒告誡,要求各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規範自身收費行爲,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其他費用。嚴厲打擊相互串通、操縱市場、捏造、散佈漲價信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擡價格,串通漲價等擾亂市場的價格違法行爲,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選定具有代表性的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爲價格監測定點單位,建立人力資源市場招工推薦錄聘服務收費情況專報制度。加強對採報價格數據質量的監督,及時分析市場價格和成本變化情況,積極維護人才市場價格穩定。

  此外,健全人才市場管理機制。進一步清理打擊非法勞務中介,加強人力資源市場誠信建設,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要加大公共服務力度,免費爲企業提供優質服務;研究制定鼓勵政策,支持經營性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積極參與企業的人力資源供應,提供優質高效平價服務。相關企業要根據自身用工特點,完善招工制度,放寬人力資源供應商名錄,改善用工環境、提高員工待遇,從根本上緩解招工難、留工難問題。

  臨時價格幹預措施實施時間到期,幹預措施自行解除。若臨時價格幹預措施實施期間,人才市場價格秩序恢復正常,長沙市人民政府應當及時提請解除臨時價格幹預措施,並由省發展改革委按照有關規定報省人民政府審定。

  瀟湘晨報記者張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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