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上拿电击棒呛声「撞什么」,见警改口说只是耍帅。(图/记者柳名耕翻摄)

▲赖女辩称,张男因工作关系一向都会带著电击棒。(图/示意照)

记者陈俊宏/综合报导

云林县一名赖姓女子叫来张姓友人拿电击棒,将弟弟强押到亡母灵堂前下跪道歉,「他曾让妈妈生气多次」,还要弟弟写下「不会乱报警告姐姐」悔过书。弟弟惊恐表示,对方拿电击棒弄出啪啪的声音,因此不敢逃,还看到很粗的铁链。二审法官判赖女50天拘役,全案确定不得上诉。

判决指出,2017年11月24日晚间,姐弟俩因处理母亲遗产发生争执;张男被叫到现场,拿电击棒胁迫方式,要赖男坐上他车,而赖女则另开一辆车紧跟在后,让弟弟到母亲灵前跪拜。

赖女否认犯行辩称,当时因住处要油漆,所以请张男到场帮忙,而张则因工作关系一向都会带著电击棒;另外,弟弟曾让妈妈生气多次,才请弟弟去灵前道歉,因弟弟不愿意去,才叫张男叫弟弟一定要去,两人并未胁迫弟弟。

▼被害人说,看到张男后车厢有一条很粗的铁链。(图/示意照/翻摄免费图库Pixabay)

▲▼铁链。(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被害人证称,母亲过世后,与姐姐有因遗产发生争执,当天下班回家发现两台冰箱不见,所以就报案;警察走了之后,姐姐就打电话叫张男过来。他说,被张问是不是有打姐姐,他说没有,就看到张拿出电击棒弄出啪啪的声音,作势要电他,「然后叫我拿香坐他的车去我母亲墓前忏悔,我看到电击棒会怕,所以不敢跑,而张车子的后车厢有一条铁链,很粗。」

被害人说,到场后,被张男叫在灵骨塔大门前跪著,跪了不知道几分钟,之后被张叫起来罚站。张男称,是赖女打电话给他说,她弟弟喝酒后要打她,「我就过去当和事佬,叫他不可以这样子」,后来就去灵骨塔拜她妈妈。

事后,被害人写下悔过书,「11月24日我做不对事情,下次改,我以后做事不会打姐姐,我不会乱报警、乱说话…现在妈妈、父亲墓前悔过。不会乱报警,告姐姐…」

台南高分院法官认为,赖女和弟弟因处理母亲遗产有争执,即不思以理性方式处理,造成被害人产生恐惧;且被告先前曾有妨害自由、毒品等纪录,犯后否认有何犯行并饰词狡辩,因此判50日拘役。全案确定,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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