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逾期補貼的限期為3個月

運輸署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1月1日起實施,市民可於每個月的16日起,以八達通在全港逾1800個地點領取上月份的交通補貼。市民今日(16日)起,可領取4月份的交通補貼。政府表示,考慮到截至本月12日,分別仍有33萬人及32萬人,尚未領取1月及2月的交通費補貼計劃,涉及金額共約2700萬元,政府推出補領安排,市民在補貼期限屆滿日翌日起計1個月內,可以致電計劃熱線29695500申領逾期未領取的補貼。

市民今日(16日)起,可領取4月份的交通補貼。 資料圖片

運輸及房屋局之前表示,接聽熱線人員會即時確認對方有否逾期未領取的補貼,申請獲確認後,市民可於申請日起計的下月16日起,透過各領取補貼的途徑,將逾期未領取的補貼儲入八達通,領取逾期補貼的限期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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