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长春房价上涨得很快,对刚毕业的90后来说,买房压力很大。不过,很多父母提前考虑到了这点,早早为孩子买好了房。可是,问题来了,如何将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呢?

房屋的过户方式主要有继承、赠与和买卖三种,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如何给子女最划算。为了解决这个疑惑,记者咨询了长春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景阳服务中心,了解到三种过户方式的税费情况和基本说明。

一.继承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转让方不需要缴纳税款,承受方需花费“证照印花税5元”。

注意:继承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双亲或者一方已经离世,继承需要办理公证(记者咨询公证处获悉:双亲均离世,公证费用按房屋面积算,30元/㎡;有一方在世,15元/㎡)

二.法定赠与

法定赠与(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不区分住宅与非住宅,转让方需花费“评估价格乘以0.05%的印花税”。承受方需花费“评估价格5%的契税”和“评估价格0.05%的印花税,以及证照印花税5元”

注意:如果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需要出具赠与公证书或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

三.买卖(二手房)

综合以上及表格内容可以看出,继承最省钱,但是只有双亲或其中一方离世的情况下,才可以走继承方式过户,如果双亲健在,只能选择赠与或者买卖方式过户。

继承的方式过户,手续非常复杂,需要公证处公证,其他有继承权的继承人,都要一同到公证处,放弃继承权益,同时还需要开具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死者人事档案,若死者去世时未超80岁,还要开具死者父母的死亡证明。三种过户方式中,继承手续最繁琐。

从表格还可以看出,只要房子产权过两年,买卖的方式交易费率都低于赠与交易费率。

我们以一套90㎡产权过两年住宅为例,假设评估价与申报价相同均为100万(实际过户中,当申报价与系统评估价不同时,取价高者)。赠与的总费用为100万乘以5.1%=5.1万。买卖的总费用为100万乘以2%=2万,如果交易的房产为卖方的第三套房产,买卖总费用是100万乘以4%=4万。可见,不管卖方房产是否大于三套,产权过两年的房子,买卖的费用都低于赠与。

在实际生活中,父母的房屋产权通常大于两年,所以建议走买卖的方式过户,相对来说,既省钱又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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