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長春房價上漲得很快,對剛畢業的90後來說,買房壓力很大。不過,很多父母提前考慮到了這點,早早爲孩子買好了房。可是,問題來了,如何將房子過戶到孩子名下呢?

房屋的過戶方式主要有繼承、贈與和買賣三種,那麼,父母名下的房產,如何給子女最划算。爲了解決這個疑惑,記者諮詢了長春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景陽服務中心,瞭解到三種過戶方式的稅費情況和基本說明。

一.繼承

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轉讓方不需要繳納稅款,承受方需花費“證照印花稅5元”。

注意:繼承需要滿足的條件是雙親或者一方已經離世,繼承需要辦理公證(記者諮詢公證處獲悉:雙親均離世,公證費用按房屋面積算,30元/㎡;有一方在世,15元/㎡)

二.法定贈與

法定贈與(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不區分住宅與非住宅,轉讓方需花費“評估價格乘以0.05%的印花稅”。承受方需花費“評估價格5%的契稅”和“評估價格0.05%的印花稅,以及證照印花稅5元”

注意:如果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需要出具贈與公證書或派出所出具關係證明。

三.買賣(二手房)

綜合以上及表格內容可以看出,繼承最省錢,但是隻有雙親或其中一方離世的情況下,纔可以走繼承方式過戶,如果雙親健在,只能選擇贈與或者買賣方式過戶。

繼承的方式過戶,手續非常複雜,需要公證處公證,其他有繼承權的繼承人,都要一同到公證處,放棄繼承權益,同時還需要開具死亡證明、親屬關係證明、死者人事檔案,若死者去世時未超80歲,還要開具死者父母的死亡證明。三種過戶方式中,繼承手續最繁瑣。

從表格還可以看出,只要房子產權過兩年,買賣的方式交易費率都低於贈與交易費率。

我們以一套90㎡產權過兩年住宅爲例,假設評估價與申報價相同均爲100萬(實際過戶中,當申報價與系統評估價不同時,取價高者)。贈與的總費用爲100萬乘以5.1%=5.1萬。買賣的總費用爲100萬乘以2%=2萬,如果交易的房產爲賣方的第三套房產,買賣總費用是100萬乘以4%=4萬。可見,不管賣方房產是否大於三套,產權過兩年的房子,買賣的費用都低於贈與。

在實際生活中,父母的房屋產權通常大於兩年,所以建議走買賣的方式過戶,相對來說,既省錢又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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