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是大學同學 感情很好 畢業後去了他家 畢業一年後我考上了工作 但男朋友沒有 就開始談結婚的事情 男朋友家三套房子還有門市 都是他母親名字 訂婚前他媽媽說把房子和車給我倆 彩禮什麼商量完就訂婚了 (商量彩禮時候也出現了很多問題後來也解決了) 訂完婚他母親要著急領證 定的婚期是明年5月份 領證前給我父母打電話 我父母認為當時訂婚前說的給房子是把房子過戶到我對象名下 結果他母親認為的給是給我們住 然後我父母提出房子要過戶在我對象的名下 當作他的婚前財產 不加我的名字 可是他母親急了 說了很多難聽的話 意思我父母物質只看錢的 訂完婚了現在來提條件 堅持不過 可著房子就算過戶也和我沒有任何關係 我父母只想圖個安心 他母親當著我的面那樣說我父母我真的接受不了 我就搬出了他家在單位住 這段時間我對象在中間調節 結果他母親態度更強硬了 認為我出去住是在威脅她 我想問問大家我父母是不是真的做錯了 作為婚房應不應該過戶到我對象名下 ?


從什麼時候開始,父母給婚房住已經不夠,兒子必須討要產權才行了?


如果就他一個兒子的話,早晚不就是他的?

有的住不就行了?她不可能讓他兒子睡大街吧,只要你老公對你好就行唄,你跟著你老公住,不就是你們家嗎。

再說了,過不過戶,跟你倆也沒關係。她媽要是想要走,隨時都可以要走。


船都開到大海中央了,才想起補票。

其實過戶不過戶都一樣,婚前財產不屬於你的,即使過戶給你,他們也能拿回去的。

個人覺得婚姻綁架太多東西,結局就會朝著預定的方向發展。


不請自來 ,我也是要求過戶的一方。

是這樣 我對象家裡三個孩子 他家說房子是婚房 但是特別遠 我倆工作通勤得四個小時路程 我就商量能不能置換 他不同意 所以我說那過戶 至少你有權處置 比如租出去補貼家用 咱租房或者住我的小房子都可以(我有一套小戶型 還貸中)他也不同意

畢竟他家有三個孩子 不然我不會要求過戶的 我不想他家開個空頭支票 名義上婚房實際上養老房 將來要收回去我們連聲都不敢吭……

看了這麼多回答 我迷惑了……我覺得自己並沒有伸手要 是他家裡明確說那是婚房的 而且婚前過戶跟我也沒半毛錢關係 我也不會去住 只是形式上要拿出誠意吧 他把我說的啥也不是 貪得無厭恬不知恥…反正立場堅定 只接受賣我的房子和他一起給首付買房 反正家裡準備的就那套 不賣也不租也不過戶


僅代表我個人意見

根本不需要

父母的房子就是父母的房子,和你結婚,你有房子或者你們家解決單獨的一套房子做婚房,那我就住你的房子唄。如果 你們家沒辦法解決,那就住我的房子唄。只要房子沒有任何一丁點欠款,根本不需要在乎這個。反正父母死了以後都是我們的,不願意給我們給孫輩也沒問題啊,完全無所謂啊。為什麼就一定要過戶咧?如果 不是將來要賣房子,也根本不需要過戶啊。

所以為什麼要把父母的房子因為我們子輩結婚,就過戶呢?多此一舉好么


首先,我覺得你母親就不應該提這樣的要求吧。

他家的房子,輪到你爸媽指手畫腳了?

你們結婚,你爸媽把房子過戶到你名下嗎?


老婆婆怕房子過戶到兒子名下,他兒子在加名,你倆萬一分了,她就損失半套房子。如果可以,不要婚房,一家一半首付,婚後財產,至於老婆婆的房子,她願意怎麼處理怎麼處理吧。不要讓她參與你的小家庭。


我現在跟你一樣的情況,我父母也要求對方過戶給我對象,房子跟我一毛錢關係沒有,既然答應給他,為什麼不過戶呢,過了戶還不是他家的蠻。在法制節目看過太多的真實案例了,不過戶,我們只有暫住權,如果家中發生意外情況,房子他父母可以全權處理。以後結婚了穩定幾年,也會考慮自己再買房子,只是大家剛畢業兩年,收入也不高,沒有能力負擔貸款(我教師編工資不高,他在私立學校工資也不高)


唉,我也遇到一樣的問題。之前說在北京買,這麼多年我們2在北京發展,現在小孩大了我就跟我媽說把廈門的賣一套在北京買 ,我媽不同意。女方家就不樂意了,說不行那廈門得過戶一套給我,我媽也不願意。說回去可以住,但是不可能過戶。這下雙方就杠上了,都對對方的想法表示不理解。現在我們準備不在北京了,回去廈門女方不願意,表示不是自己的房子住的沒有歸屬感。現在如果想靠自己買房子,只能回女方家那邊,愁。


那你跟他一起貸款買房,房產證寫你倆名字啊;管他媽過戶不過戶呢。


我和你遇到的情況一樣一樣的。我父母也要求過戶給我男朋友,因為我男朋友媽媽再婚了又生了新小孩。而且我名下有房無貸款,能收租也能做主賣。要求他名下也有房,我覺得很公平。你父母無非是不想你寄人籬下,通過保障你男朋友來保障你。你婆婆和我婆婆的處理方式也一樣,直接爆炸說對方過分,提這種要求,完全不接受怎麼溝通處理。哪怕我們家退步了算了也不給好臉色。出了這種事,還能接受結婚的話就是看老公了,他有擔當值得你信任嗎


婚房應該過戶,新婚姻法下,男人最起碼要有獨立住房,不然你和你男朋友都是借住,軟弱的男方和強勢的婆婆你未來婚姻不會好過,一旦離婚你凈身出戶。最好是雙方共同買一套房。

另外,不要一直倒貼男方,你不是他媽。

應該把房子過戶完再領證。你男朋友不值得依靠。你太傻了,現在只圖感情好,一旦感情沒有了的那一天,想想,你還能有什麼。


現在也遇上這種問題了

男方家庭說好了要過戶,但是卻因為過戶費用高拒絕了,中間過程曲折也就不談了。男方家庭還非獨生子

本人獨生女名下有略低一點價值不動產,並若干現金及一輛車

男方現在暫時名下任何東西都沒有

(雖然都是婚前財產)

但我的父母得知他父母因為過戶費 所以房子也不想過戶了 已經開始有了反對的苗頭

現在也不知道男朋友能和自己父母談成什麼樣了。


遇到了一樣的問題……一樣的不知所措


這個還是分人。我同事就是類似情況,嫁了這麼一戶老北京人,公公婆婆感情不好,強勢,彼此很摳,對兒子也摳,更不要說兒媳婦。我同事現在過得很好,她說本來就不是我的房子,我不在乎,他兒子住家裡我就跟著住,他兒子搬出去租房子我就跟著搬,他兒子睡大街我就跟著睡大街。小夫妻掙錢都不多,反正夠花夠養孩子,挺快樂的。

匿名來一個。

朋友媽媽也是這種操作,房子全部自己名下,只給孩子住,等於把控制權握到手裡,意思是孩子們都得聽話。

結果是雞飛狗跳,孩子婚姻都亂糟糟的,不是今天這個鬧離婚,就是那個分居的。有些婆婆本來就見不得兩口子甜甜蜜蜜,很多時候只要小兩口不離婚就行,不能損害孫子孫女的利益。

這件事對錯不好說,就是有這種人的,你自己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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