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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版外商投資法草案,預計將在全國兩會上人大會議3月5日召開時,第三度進行審議(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陳政錄/專題報導

大陸新版《外商投資法》草案有望在兩會期間通過,預計對臺商在陸投資帶來重大變革。兩岸稅法專家認為,除加工出口型臺商最需密切關注,加快「老樹發新芽」轉型升級腳步外,觀察日前有陸方涉臺官員提出,可對臺資另行規範的政策方向來看,屆時新法是否納入「惠臺精神」,也會是兩會上的重要看點。

適逢中美貿易爭端持續,中方於去年底發布新版外商投資法草案,並於12月底、今年1月底兩度開會審議,主要目的為解決現行實施數十年的「外資三法」,與《公司法》的不同處,並加大對外資企業知識財產權、技術轉讓的保護。

對此凱博荷盛會計師事務所上海上市項目總監梁祥賢表示,新版《外商投資法》確有助於在股權轉讓、經營登記、分紅分潤等部分,解決與現有外資三法(特別法)的不一致之處,提高公司治理效率。

▲▼凱博荷盛會計師事務所上市項目總監梁祥賢。(圖/記者陳政錄攝)

▲凱博荷盛會計師事務所上市項目總監梁祥賢。(圖/記者陳政錄攝)

但在美方力求縮減對華貿易逆差、陸方更加重視內需市場的背景下,梁祥賢提醒,相對大陸改革開放40年來,鼓勵外資採取保稅來料(或進料)加工再出口,賺取外匯的方向也可能逐步調整,在新「外商投資法」的變革下,逐步轉為「一般加工貿易」、鼓勵轉型內銷等方向。

在此之下,梁祥賢表示,臺商臺廠前輩一直以來,多專注於生產代工出口等業務,但因經驗太成功,反而耽誤這些年在行動互聯時代的新零售轉型升級步伐,依此若新「外商投資法」及中美貿易紛爭致使陸方形成轉移出口地區、降低外匯順差的政策方向,那麼臺商臺廠就需加快轉型、傳承、甚至退場的安排,因為只有「老樹順利發新芽」,才能繼續枝繁葉茂、基業長青。

而對於外界關注新版法規是否會對臺資企業另行專法,或是按前國臺辦主任、海協會會長張治軍還曾在1月底人大常委會會議上提出,可研擬將臺資定為「特殊內資」,以維持對臺商權益的保障的建議,也引起各界討論。

梁祥賢指出,如果有特殊內資或專法,臺商、臺胞當然是樂觀其成。甚至若按「惠臺31條」精神,在對臺的行業資質與開放(如會計師牌照)等可進一步推動,那更多的行業都可以受益,這均是在兩會期間陸方審議法案時,臺灣方面須密切關注的要點。

▼ 大陸前國臺辦主任、海協會長張志軍。(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  張志軍。(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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