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是具有法定效力和規範體式的公務文書,在進行處理的過程中也需要嚴格遵循《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的規定。這部分很多同學會覺得很繁雜,難以把握,本文將幫助大家把經常涉及到的考點簡明地歸納出來,以便大家複習記憶。

  首先宏觀上要把各種「X理」的包含關係搞清楚,即公文「處理」包含「擬制、辦理、管理」。

  其次分別梳理出公文擬制、辦理、管理的注意事項:

 一、公文擬制

  擬制包含三個程序:起草、審核、簽發。

  1、公文起草是首要環節,機關負責人應當主持、指導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2、簽發前由發文機關辦公廳(室)進行審核。

  3、誰簽發:本機關負責人,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機關主要負責人簽發。結合前面學習構成要素時講過「上行文應當標註簽發人。」目的就是為了讓上級知道這件事情是誰負責的。聯合行文時要組織「會簽」,專用名詞。

 二、公文辦理

  辦理包括發文辦理、收文辦理、整理歸檔。這部分大家主要把握它們的程序。

  1、發文辦理包含4個程序:複核、登記、核發、印製。注意在發文辦理中審核了2次。

  2、收文辦理包含7個程序:簽收、登記、初審、承辦、傳閱、催辦、答覆。這部分程序較多,著重把握第一步是「簽收」,大家也可以從收快遞的角度來理解記憶。

  3、辦畢公文的整理歸檔包含5種操作,對應不同公文對象。

  清退:一些重要或公文機密需要歸返發文機關或指定機關。

  銷毀:不得私自銷毀,須按照法定程序銷毀。

  暫存:適用於不應採取其他辦畢處理的,具備一定參考價值的公文。

  立卷:適用於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公文。注意區別於暫存公文是具備參考價值。

  歸檔:整理成檔案。

  三、公文管理

  1、絕密公文應當由專人管理。

  2、涉密公文解密前應當履行解密程序。公開後與一般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3、絕密公文一般不得複製、彙編。複製件應當加蓋複製機關印戳。

  4、撤銷和廢止的區別。撤銷的公文自始無效,廢止公文自廢止日開始無效。舉例來說,有一份公文規定的是要求把所有穿黑衣服的人都抓起來,如果現在此公文被撤銷,則以前抓的人都要放出來,而如果是廢止,則現在開始不再抓穿黑衣服的人,以前抓的不放。

  5、新設立的機關應當向本級黨委、政府的辦公廳(室)提出立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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