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80年代,傻子瓜子曾經紅極一時,無人不知傻子瓜子,他被譽為「中國第一商販」,1972年開始賣瓜子,1976年就已經是百萬富翁!他就是年廣久,可就是這樣一個商業奇才,晚景卻不盡如人意:年氏家族的糾紛讓他十分痛苦,當時70多歲高齡的他雖仍在努力經營著瓜子生意,可是卻經常被工商局查處,因為糾紛導致他無權使用「傻子」商標!

「傻子」商標引起的家族糾紛

1978年,年廣久的傻子瓜子降價策略,引發搶購狂潮。傻子瓜子打響了名號,年廣久在1982年,註冊了「傻子」商標。由於「傻子」這個名稱明顯帶有貶義,按後來的規定是不允許註冊的。所以,「傻子」就成了獨一無二的好商標。

1999年,年廣久又申請註冊了「年廣久及其肖像」商標。

本來這樣的家族企業應該是生意越做越好,但是兩個兒子都在使用「傻子」商標,在商場上大打出手、互相拆臺。年廣久費了不少心思,好幾次召集他們坐下來談,但都談不攏。隨後年廣久想到一個最好的接班方式將其擁有的傻子商標轉讓給其長子年金寶和二子年強。

自殺式的轉讓,埋下「暗戰」伏筆

2000年,年家人簽署了轉讓協議,大兒子年金寶出資55萬元受讓「傻子」商標,二兒子年強出資45萬元,受讓「年廣久及其肖像」的商標。年廣久特彆強調,對這兩個商標,雙方共同擁有,讓兩個兒子互相依託、互相牽制,以此化解他們的矛盾。

年廣久煞費苦心地希望以這樣一種方式退休,也更希望以這樣一種方式在不傷及兩個孩子的基礎之上,讓他們平穩接班。

但出乎年廣久意料的是,此次轉讓後,年廣九的兩個兒子,分別開始從事炒貨業的經營。在商標使用上,不可避免地存在紛爭。在2006年,年金寶決定與年強對簿公堂,規範商標的使用,徹底解決商標「分別」轉讓給「傻子瓜子」發展帶來的困擾。

從2000年廣久轉讓商標開始,年家兩兄弟的爭奪就由原來的爭奪市場轉移到爭奪商標上,沒有把精力放在經營上。「恰恰」、「小劉」瓜子趁機搶奪了「傻子」瓜子的大部分市場份額。

傻子瓜子,興起於時代精神的感召,發展與時代精神的變革,最終在時代的大潮中,因為缺乏與時俱進的精神,被更加具有競爭力的企業所超越。在時代發展的浪潮中,大浪淘沙、不進則退,即使是紅極一時的企業也無法迴避市場的競爭。

商標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在日常經營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企業商標註冊,不僅保護自己經營的產品或品牌持久發展,也能很好的保護自己的產品或品牌被他人或公司仿冒,以合法的手段保護自己的經濟利益,通常情況下企業會委託商標註冊公司幫其申請註冊,這樣成功率會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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