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偲嫣獲准自簽守行為18個月。

正義聯盟創黨主席李偲嫣(中)聘資深大律師清洪(前右二)為她處理案件。

正義聯盟創黨主席李偲嫣(中)聘資深大律師清洪(前右)為她處理案件。

正義聯盟創黨主席李偲嫣涉嫌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舞弊,指她從多名損贈者收取共2.2萬元,但未有沒有確保該等捐贈會作為選舉開支,或會捐贈予慈善機構。

正義聯盟創黨主席李偲嫣(中)聘資深大律師清洪(前右)為她處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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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控方現不提證供起訴,李獲准以自簽2000元,守行為18個月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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