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都在追一部口碑炸裂的華語劇,在鑑定完6集之後,我們覺得,是時候要推薦一下它了。

  進入正題之前,先來感受一下這部劇的口碑——

  豆瓣超過10000人打出了9.3的高分:

  好看到想要起立鼓掌:

  卡司和劇本難得到想哭:

  質量逼近美劇日劇水平:

  沒錯,我們想推薦給大家的,就是這部《我們與惡的距離》。

  雖然之前很多人已經推薦過了,不過在看完最新集之後,我發現這部劇並不是那種高開低走的“噱頭劇”,而是那種越看後勁越大的作品。

  觀衆只有越往後看才能瞭解到事件更多的真實面貌,也可以更接近導演和編劇的創作初衷,並且從中得到更多的思考。

  《我們與惡的距離》幕後團隊可是非常的厲害哦:

  臺灣公視,之前和Netflix合作了《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

  流媒體Catchplay,被稱爲臺灣的Netflix;

  而HBO Asia,依託HBO這一全球最著名的原創平臺,之前在臺灣也推出過《通靈少女》這類原創高分劇;

  編劇呂蒔媛,履歷裏超8分的作品很多,最出名的一部,是去年金馬獎大熱門《誰先愛上他的》,而且還憑這部電影入圍了金馬最佳原創劇本的提名:

  主演也有看點,之前闊別臺劇15年之久的賈靜雯、金鐘獎視帝吳慷仁,還有多次入圍金鐘獎的溫升豪:

  但這部劇,最大的亮點不是出品公司或者是主創陣容,而是那個非常沉重非常大膽的主題,也是之前華語影視作品中很少會觸及到的議題——

  無差別殺人。

  一個叫做李曉明的普通青年,在五月的一個週末下午,走進臺北一家影院影廳,拿出手槍對着觀衆進行掃射。

  最終,釀成了九死二十一傷的慘劇。

  《我們與惡的距離》就是圍繞着這起罪案展開,不過劇集的故事並沒有追溯罪犯的心路歷程,也沒有記錄案件的完整過程。

  劇情起始於案件發生的兩年後,從不同的視角切入身處案件外圍、擁有不同身份和立場的人羣。

  這其中,有受害者家人,賈靜雯飾演的電視臺新聞主編宋喬安就是其中之一。

  她的兒子死於槍擊案之中,兩年的時間不僅沒有弭平她內心的痛苦,反而讓她的生活變得越來越糟——

  夫妻關係瀕臨破碎,女兒叛逆乖戾,她每晚必須靠酒才能入眠,白天清醒的時候顯得冷漠躁鬱,無法與任何人親近。

  另一邊施害者家庭,始終揹負着難以擺脫的負罪感,承受着外界的威脅與謾罵。九條人命,他們一個也賠不起。

  兩年來,李曉明的爸爸、媽媽和妹妹一直生活在陰影中,除了一遍遍地道歉、下跪、請求原諒之外,什麼也做不了。

  爲了繼續生存下去,他們只能遁世隱居、隱姓埋名,每天出門戴面罩,即使皮膚被捂得紅腫發炎,也不敢露出真實的面龐。

  吳慷仁飾演的法律扶助律師王赦,作爲李曉明的辯護律師,構成了故事中的第三方視角。

  因爲長期爲各種重刑犯辯護,在公衆眼中,他一直被視爲罪犯的“幫兇”,幫助後者洗脫罪名、減輕刑罰。

  所以劇集一開始,王赦就慘遭受害者家屬公開潑糞,成了網友羣嘲的對象。

  劇中不同的角色,不同的敘事線索,也分別指向了廣泛多維的現實議題,也讓故事擁有更多值得被討論和分析的空間。

  比如無差別殺人罪行牽扯出的社會公共安全隱患,比如作爲新聞人是要保收視還是保品質的媒體生態困境,比如職場女性如何權衡工作與家庭的人生難題,比如惡性案件背後法律能否行使公平公正的質疑。

  但這部劇最重要的議題,還是落在劇名中出現的“惡”上——

  什麼是惡?

  就像故事梗概中提出的問題:什麼是好人,什麼是壞人?

  在回答這些疑問之前,或許先應該解決這些困惑:什麼是真相,什麼又是正義?

  真相擁有許多面向。就像劇中不同角色的形象拼貼出的海報一樣,《我們與惡的距離》試圖通過這些人以及他們的視角和立場,儘可能地如實呈現出案件的真相。

  可是,有誰真的需要,或者在乎所謂的真相呢?

  對於媒體來說,他們需要的是第一時間報道出事件的結果;

  對於受害者的家人來說,他們需要的是兇手得到懲罰;

  對於法律來說,他們需要的是最終的一錘定音;

  對於施害者的家庭來說,他們需要的是平靜;

  而對於民衆來說,他們需要的是符合情理的結局——壞人罪有應得,正義得到伸張。

  可是,就像編劇呂蒔媛說的,“正義的標準是什麼?好壞的標準是什麼?它沒有一個操作手冊。”

  “好”與“壞”只不過是一種簡單片面化的標籤而已。

  《我們與惡的距離》一直在強調,人們有多麼喜歡“標籤化”他人的問題:

  精神病人、心理變態、殺人兇手、屎尿人渣…這些詞語出現在每一集片頭,展示網民評論的畫面中。

  而“標籤化”的始作俑者之一,則是越發追求速食的大衆媒體。

  劇集每一集的開場,都被設置成一條報道熱點事件的視頻新聞,緊接着畫面滑向網頁上的各種評論與觀點。

  有趣的是,每一集的故事,又與片頭那則熱點新聞相關,只不過是以更豐富的視角,來講述新聞中不曾說明的事實。

  比如第三集開篇,新聞播報着一名不得志的導演挾持幼兒園小朋友的突發事件:

  後來的劇情告訴大家,這個在新聞裏被描述成危險分子的人,其實並沒有對小朋友造成任何身體以及心理上的傷害:

  這種前後“打臉”的行爲,揭露了媒體在尋求最勁爆最刺激的選題與字眼,以求戳中受衆的G點的時候,卻忽略了片面化報道的事實。

  而有時,媒體甚至成爲了“惡”的幫兇。

  劇中,李曉明爲了成就一番大事,爲了出名而犯下了無差別殺人的惡行。新聞媒體一輪輪不停歇地報道,細數他的罪行與過錯,卻在無形之中完成了“造神”運動。

  更可怕的是,有時新聞報道裹挾着巨大的輿論力量,對無辜的普通人來說,也會造成巨大的摧毀力。

  宋喬安懷着私憤,讓電視臺的攝影機偷偷跟蹤李曉明的家人,曝光了他們的居住地址,這讓這個家庭失去了最後一個庇護所,也成爲壓垮曉明妹妹的最後一根稻草。

  如果說“標籤化”是現代社會的普遍現象,那麼吳慷仁飾演的王赦律師,則一直在爲“去標籤化”而努力。

  劇中除了李曉明之外,王赦代理辯護的另一名嫌疑人,是一位在公園殺害了兩位無辜的孩子的精神分裂症患者。

  王赦的家人,甚至很大一部分的觀衆,都無法理解他爲什麼要爲重刑犯辯護,“殺害孩子,本來就該唯一死刑”。

  而媒體,更是將王赦替罪犯辯護的行爲,解讀成幫助罪犯逃脫死刑懲罰。

  確實,王赦是劇中最具有爭議的角色。

  飾演他的吳慷仁,最開始也沒辦法完全搞懂這個人物。

  但是在和主張廢除死亡的人權人士以及現實中的施害者家屬交流過後,吳慷仁才明白了角色的初衷。

  如同他在劇中所說的:

  “你們都希望他死,大家都希望他死,輿論媒體也希望他死,但是法律不是用來討好人民和媒體的。”

  王赦並不是想要讓兇案嫌疑人逃脫罪責和死刑,只是希望他們能擁有一個更加公平公正的環境來接受審判,也希望法律保持自身的獨立性。

  而現實卻是,這些人身上往往會被貼上裹挾着民意的偏見標籤,而有關於他們的審判也夾雜着太多情緒性的因素。

  吳慷仁解釋說:

  “王赦相信法律,法律是白紙黑字的東西。但是當法律可以被人、被法官、被體制所操控,當所有這些東西都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的時候,身爲一個法律人,他是崩潰的,他救不了那些人。”

  劇中,一位老者對李曉明的妹妹說,“不要挑戰人性”。

  而王赦就像面對着巨型風車的堂吉訶德一樣,只不過站在他對面的敵人,是人性。

  值得一提的是,王赦這個角色並不是完全虛構出來的,而李曉明在影院射殺觀衆的事件,其實也是取材於真實的5·21臺北地鐵殺人案。

  2014年的5月21日,21歲的大學生鄭捷在臺北地鐵上持刀隨機殺人,造成4死21傷。經過兩年的審判,鄭捷最終獲判死刑。

  而從判決到行刑,僅僅用了18天的時間,創下了臺灣司法史上的罕見記錄。

  在死刑迅速執行後,也有聲音提出了和劇集相似的問題:爲什麼不去尋找隨機殺人背後的原因?

  《我們與惡的距離》裏有一個細節非常有趣,李曉明接受過精神鑑定後,被證實不存在精神疾病。他的家庭和成長環境,也並不存在導致極端思想的因素。

  也就是說,他的行爲,或許真的意味着純粹和本質的惡。

  但即使是本質的惡,也值得去尋找成因,無論是內在還是外在的原因。

  假如現實中的鄭捷和劇集裏的李曉明,真的擁有將自己謀殺背後的原因告訴世界的機會,那麼未來無差別殺人事件會不會得到改善?

  沒有人能給出答案,但正如編劇呂蒔媛解釋的,創作這部劇的目的:

  “我們覺得,在遭遇重大事件的時候,選擇不看,或是咒罵,或是讓這個兇手消失,我們的世界會變好。但是即使犯人被執行了死刑,現實中還會有相似的事件發生,它很難停止,所以我想我們要學着去面對。”

  劇中提到,對於一個病人來說,病識感非常重要。

  只有認識到自己病了,才能更快地療愈。

  所以,既然惡無法避免,人們只有意識到問題的存在,才能往光明的方向,作出積極的改變。

  《我們與惡的距離》這樣一部觀點鮮明的作品,最難得的地方,是它絲毫沒有擺出居高臨下的批判姿態,只是溫柔、冷靜地去呈現和展示各種不同的立場和觀念。

  而每個人,都可以在其中找到一個值得自我詮釋,以及能夠引發共鳴的角度。

  王赦以他的方式,去維護法律的正義與獨立,尋找避免相似悲劇的可能性。

  而身爲受害者家屬,宋喬安說的也沒錯,所有的問題研究到最後,歸根結底都是家庭或體制的問題。

  失去兒子的母親,一直憎恨施害者和他的家屬,這種情緒雖然不夠理性,可是身爲旁觀者的觀衆,卻沒有資格去要求她擁有多一點的同理心。

  可是施害者的家人呢,就像李曉明媽媽說的,“沒有一個父母願意花二十年去養育一個殺人魔”——

  他們的無辜和無助,也讓人心疼。

  所有一切,如同一道巨大的無解命題。

  所有情緒,就像不知道被誰在胸口打了一記悶拳,無處發泄。

  畢竟,你無法從中摘取出任何一個純粹的好人或壞人,也無法評判出任何純粹的對與錯。

  這或許也就是《我們與惡的距離》的高明之處:

  關於人與惡的距離,關於好壞的標準,它無需給出一個明晰、確鑿的答案。

  相反,這部劇拋出了一個個問題,爲的是在人們固有的觀念中打開一個叫做“寬容”的豁口。

  就像呂蒔媛之前說過的:

  “我知道一部戲很難改變人,但希望它能給大家帶來一些對話的空間。如果我們都放棄的話,這個問題就永遠不會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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