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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NCC发布漫游三规定出国上网收费最高5000元

有鉴于不少消费者出国漫游上网,回台湾却意外收到高额帐单,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与消保处5月1日发布海外漫游上网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措施,限定电信业者收取漫游上网最高不能超过5,000元。
 
NCC发言人虞孝诚表示,将以三大原则来规范目前电信业者收取海外漫游做法,避免发生高额漫游费用。
这三大原则是:
 
一、用户出国时的上网漫游预设值是关闭,需事前提出申请才可开。除非用户要求提高额度,否则预设费用最高是5,000元,且使用额度接近5,000元之前,需再告知用户。
 
二、用户回到台湾后,上网漫游即自动设定关闭。(若未关闭致产生消费争议时,费用将由业者自行吸收)
 
三、用户出国后,上网通讯需自动锁定国外优惠电信业者。台湾电信业者对漫游收费内容、收费标准,都需向用户说明清楚,并取得同意才能开启漫游。
NCC将要求各行动电信业者将上述共识适时纳入营业规章及服务契约,并请各行动电信业者加强教育宣导,落实有关国际漫游数据服务资费内容及注意事项等资讯揭露义务,并提醒用户使用国际漫游数据服务时,于出国前关闭手机之同步功能,以免产生大量国际漫游数据服务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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