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佐級協會代表律師指現時系統未能平衡市民投票權及私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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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佐級協會在2019區議會選舉前夕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禁止選舉登記主任向公眾及區議會候選人,披露選民登記冊與選民的姓名及住址,以防市民借選民個人資料惡意起底警務人員。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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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申請人為員佐級協會,建議答辯人為選舉管理委員會、總選舉事務主任及選舉登記主任。香港記者協會早前申請介入審訊以提供意見並不獲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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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的陳樂信資深大律師在庭上表示,選民的個人資料包括選民的姓名、電話號碼及地址等,而現行系統允許公眾查閱連繫選民地址及姓名的選民登記冊,包括地方選區和功能界別正式選民登記冊及界別分組正式投票人登記冊的全部或其特定部分的文本,以監察選舉的透明度、公平性及公正性。但網絡上對警察、其家人及子女等惡意起底及侮辱言行與日俱增,而公開選民資料卻變相成為他人用作侵犯私隱的工具,其系統公開選民的姓名連帶地址,亦無法保障選民的私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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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大狀指公開選民資料便會增加公眾使用該些資料的機會,陳舉例指如警察的子女被起底後,他們可能會收到一些有害的包裹。陳亦指現時系統在公開選民資料時不給予選民保障,又沒有限定什麼類別的公眾能查閱選民資料,未能平衡香港市民的投票權及私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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