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臺接教育局通知,須在九月交還教育電視中心地方。

【星島日報報道】教育局要求香港電臺,在今年九月或之前,遷出位於廣播道的教育電視中心的辦公室,以配合教育局的服務需要。港臺機構傳訊組總監伍曼儀表示,正與教育局商討延期遷出,冀可分階段進行,至明年初始遷出員工。教育局表示,隨教育電視模式改變,教育電視中心原有目的已不復存在,加上近年教育局需要辦公室空間,收回中心自用可節省另租辦公室開支。

港臺昨日收到教育局通知,要求在九月交還教育電視中心地方,約九十多名員工受到影響。伍曼儀說,港臺正與教育局商討,希望可分階段遷出,九月交還錄影棚,到明年初撤走員工。她指,遷出中心對港臺節目製作構成壓力,但相信憑經驗和專業精神可應付,由於現有港臺大樓仍有錄影廠,預計對節目製作影響不會太大。

她說,需時檢視現有位於金鐘及旺角辦公室是否足夠容納受影響員工及器材,若地方不足,會向政府產業署申請租用其他地方。被問到今次被「逼遷」是否涉及近期港臺爭議,她稱不可以作任何推測或估量,而港臺自四月停止製作教育電視節目,與教育局開會時曾提及教育電視中心運作事宜,但未有時間表。港臺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趙善恩說,短時間內要九十多名員工撤出並不可行,又擔心港臺須負擔搬遷的額外費用,會加重其財政壓力。

教育局表示,隨着教育電視的模式因應二〇一八年審計報告的建議而改變,港臺使用局方位於廣播道的教育電視中心的原有目的及服務需要,已不復存在,加上近年教育局的服務發展亦需辦公室空間,港臺歸還該中心的辦公室正好配合局方服務需要,局方可節省另租辦公室的開支,符合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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