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g lin, CC BY-SA 3.0

視覺中國事件發生得非常蹊蹺。蹊蹺到讓我不得不懷疑他們肯定是被人搞了。

首先,大多數國人,顯然是不瞭解,更不理解圖庫交易是如何運作的了。

眾所周知,遇事不決畫張圖,所以我就用畫圖的方式來解釋什麼是圖庫。

這是最最基礎的圖庫運行模式,圖庫不一定需要擁有版權,只需要擁有攝影師/創作者的代理授權就可以了。代理授權的核心授權包括:你可以通過圖庫購買他的圖片。某些時候也會包括幫他維權並分成的權利,具體要看他是怎麼和圖庫簽訂的約定。而又有一些時候會出現「還沒有簽維權協議,但是圖庫發現你這圖被盜圖了,所以主動找你來簽約替你維權,事後分賬收益」的情況,這也是很常見的。

而有些時候,又涉及到了圖庫與圖庫之間的授權:

那麼,你在圖庫B上搜索的時候,不光能搜到圖庫B自己的代理內容,還能搜索到B從A處獲取的代理內容。圖庫不需要自己擁有版權,明白了嗎?只要有合理合法並且通暢的授權鏈條即可。

這就是視覺中國上許多「問題素材」的來源:外部授權庫。而這種外部授權庫往往意味著成百上千萬的圖片數據量,逐個人工審查政治敏感性簡直是搞笑。給你幾千萬張圖片讓你找個特殊敏感動物人物,特別是領導人相關什麼的,你慌不慌。視覺中國本來就有很多交叉授權的外部庫集成,而且每年都在新增新對接的圖庫,這麼海的數據量給你你來自我審查吧。

當然最可笑的是,新聞類圖片還要求圖庫來自我審查,鬧呢,這我就不多說了,不然文章就敏感了。總之有些人的權利和自由就是這麼自己葬送的,特別可笑。

那麼,為什麼視覺中國會有國旗、國徽的商用授權賣呢?

首先,我們要看看,國旗和國徽圖案能否和商業用途相關:

第十條 國徽及其圖案不得用於:

(一)商標、廣告;

(二)日常生活的陳設佈置;

(三)私人慶弔活動; (四)國務院辦公廳規定不得使用國徽及其圖案的其他場合。第十八條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

法無禁止即可為,國旗和國徽圖案可以用於【商標、廣告、日常生活陳設佈置、私人喪葬活動、其他規定場合】外的商業活動。

比如說:你看的商業球賽或者體育比賽,電視臺要花錢買直播流,要收錢賣廣告,但是節目也用到了國旗圖案,這就是國旗圖案合理合法的商業利用。你可以在體育場館買到你支持的國家的小彩旗。你可以給你的臉上蓋支持中國隊的國旗印章。而這些都是合理合法的商業利用。

更不用說視覺中國的賣法了:

註明瞭是編輯類圖片,限制適用範圍為【新聞】。編輯類圖片和商用圖片是【不!一!樣!的!】編輯類圖片是非常非常特殊,享有很多法律保護優待的圖片。比如說肖像權在編輯類圖片裏是不需要考慮的(即不需要徵得被攝者同意),因為它最終結果是成為一個新聞圖片。在中國,只有合法媒體有權從圖庫購買使用這樣的圖片。其他人使用都是【違法的】。

為什麼這樣賣?因為這樣賣方便客戶也方便自己。為什麼方便客戶?因為很多素材你說著是無版權、不該收錢,但是你親自做出來就是很麻煩。

為什麼麻煩?國旗會寫吧?那你畫一個標準又高清的試試?再畫成矢量圖看看?

國徽會寫吧?那你自己畫個國徽吧,對著百科全書或者官方那個圖自己去臨摹吧,一分錢都不用花,但也別讓別人幫忙哦,別人也是要恰飯的呢。然後把國徽畫成矢量圖試試,祝你好運哦。給你代勞的設計師,切圖仔不恰飯的?

那些幾百年前的交響樂早就沒版權了,為什麼今天你還是要買唱片,因為交響樂團是要恰飯的。

所以畫圖解釋就是這樣:

政企的logo是有限進入公共領域的,往往要被用在編輯類用途(即新聞報道)中,但是商用會有很大限制,所以不能亂授權。而作古作者的作品在版權進入公有領域後經過搬磚仔的再加工一樣可以合法賣授權。也可以合法維權。因為再創作作品的權利在此時屬於搬磚仔。

那麼,標註視覺中國版權所有又是怎麼回事呢?

標註版權所有是一種承擔責任的做法。這意味著客戶用這個圖,只需要標註圖源視覺中國,如果出事了(版權方面)視覺中國承擔一切責任。

版權所有的中文來自於英文Copyright XXXX, (All rights reserved)。那麼這裡的Copyright XXXX只要有合理合法的授權即可。比如說法新社的攝影師給法新社搬磚,最後署名圖片都是法新社而不是攝影師自己。而圖庫也是一樣,通過圖庫授權的圖片一般不都寫Copyright Getty Images?給大家都省事。這個版權所有並不是獨佔的。

那麼,視覺中國授權黑洞圖又是怎麼回事?非常簡單:

視覺中國不需要找EHT進行授權,也不需要找ESO進行授權,因為法新社已經通過合法途徑獲得了授權,並且可以通過編輯類圖片授權方式授權給視覺中國。

當然,與此同時,你如果想要這張圖片,完全不需要從視覺中國買,也不需要找法新社買,你直接去從公有領域下載就行了,但是要註明來源是ESO。

所以說有的媒體去問ESO有沒有授權給視覺中國完全就是不懂裝懂胡攪蠻纏,充分體現了其專業素養的低劣!作為媒體,對版權沒有最基礎的認識,丟不丟人啊?還舉報我辱罵歧視騷擾?我好想知道是誰這麼自己套自己啊。

那麼為什麼視覺中國還能賣這個圖呢?因為它是圖庫,本來就不是按單張賣圖的。亂七八糟各種各樣的圖都得有,能讓客戶找得到需要的圖,並且免除版權憂慮,這纔是圖庫的本職工作。媒體和圖庫之間的合作本來應該是良性的,互利的,結果因為國內這版權意識差,變成圖庫幹什麼都是胡攪蠻纏了。視覺中國的生意,除了法律大棒,最重要的一塊還是批量授權,也就是庫內圖片隨便你用,你一次可以買幾千上萬張。這樣的設計對於大媒體來說是很合理的,只是對自媒體來說,說好聽點叫很不方便,說難聽點就是自媒體買不起於是想搶就搶。

圖庫的圖真的貴到買不起嗎?我看未必。一般來說特別高價值的圖片商用授權會在幾千塊左右,基本也是白菜價了,因為商業圖庫都是這個價格。視覺中國甚至還算便宜的。說白了還是,國人喫慣了免費的盜版,等到正版來要錢了就開始蘇大強化了。

最可笑的是一些自媒體,一邊喫GICN的瓜,一邊說別人洗稿盜文,一邊從各種來路不明的來源用圖不肯花錢。捶GICN?呵呵,捶到最後都是利益!

最後來一個讓我覺得黑得深不見底的新聞:

基本就是明搶了。

至於所謂的官方處理,我就想知道國旗國徽的素材圖到底違了什麼規?以後大家怎麼才能方便獲取國旗國徽的素材圖?自己拿筆畫一個是嗎?

而如果是因為政治正確原因的話,那真是,太可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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