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遠程遠程火箭炮的射程確實很遠,我國的衛士—2D是世界公認射程最遠的火箭炮:根據官方公佈的數據,射程360公里;根據業內人士推測其實際射程應為425公里;網傳射程為480公里。根據目前公開的資料來看,除了我國外,還沒有哪個國家的遠程火箭炮射程能夠達到這麼遠。

火箭炮的射程有幾百公里,這種說法不嚴謹,或者說是不準確:目前只有衛士—2D的火箭彈能打這麼遠。根據媒體報道的「我軍在福建沿海作戰演練」內容:在福州某演習場,我最新一代火箭炮衛士—2D,發射4枚火箭彈襲向380千米外的目標,全部命中目標。從這篇報道中,就可看出衛士—2D的射程明顯超過了官方公佈的「360公里」遠。

我國衛士—2D多管火箭炮

回答題主的問題:為什麼火箭彈不能代替近程地對地導彈(戰術導彈)?

第一,火箭彈已經部分代替了近程地對地導彈,但還無法全部替代。近程地對地導彈,也叫地對地戰術導彈,射程在幾十公里至一千公里範圍內。比如我國早期的東風15,射程為600公里,火箭彈根本就達不到這麼遠的射程:火箭彈最遠射程纔不過就是400多公里。遠程多管火箭炮系統,可根據作戰任務的需要,選擇不同的火箭彈,這無疑強化了打擊效果,提高了作戰效能,但是僅從射程上來說也不可能全部替代近程地對地導彈——太遠了根本打不著。

第二,火箭彈在打擊精度、殺傷威力上還無法與近程地對地導彈相比。這是兩者的作戰用途不同決定的,火箭彈主要就是打擊幾十公里範圍內的大面積目標,比如:打擊敵軍裝甲集羣、軍事基地、火炮/導彈發射陣地,甚至是機場、港口、工業基地、經濟中心、交通樞紐等,執行戰場遮斷、支援作戰、火力壓制等作戰任務;導彈主要就是對敵目標進行精確打擊,一擊必中並摧毀目標。簡單說就是,火箭彈屬於「大面積殺傷」,導彈則是屬於「點殺傷」。

俄羅斯龍捲風多管火箭炮

第三,兩者在戰場上屬於互補關係,不存在著火箭炮替代近程地對地導彈的問題。火箭彈屬於大面積殺傷性火力,覆蓋範圍廣,但是其打擊點目標的精度、毀傷威力不足,近程地對地導彈恰恰能彌補火箭彈的不足之處。美國的M270火箭炮系統即可發射火箭彈,也可發射AT—ACMS近程地對地導彈。經過改進,現在M270的火箭彈射程已經達到了120公里,而AT—ACMS近程地對地導彈的射程為300公里。有效的將兩者的優勢集於一身,形成了優勢互補,戰鬥力得到了很大提高,這是經過戰場檢驗的遠程多管火箭炮系統。

美國的M270多管火箭炮

我國出口白俄羅斯的A300火箭炮系統,也將近程地對地戰術導彈與火箭彈結合在了一起,並且我國也已經裝備了該火箭炮系統。根據外媒推測,我國自用型火箭炮射程將超過300公里。


首先第一個,彈頭速度還不夠快,其次第二點,除了彈頭速度不夠快外,遠程火箭彈其實已經開始部分替代戰術彈道導彈的功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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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曾經在陸軍集團軍一級廣泛裝備戰術彈道導彈。

我國和俄羅斯都是陸軍很強大的國家,但是這兩個國家有一個很大的不同,俄羅斯將戰術彈道導彈編製進了陸軍的集團軍,每個集團軍有一個彈道導彈旅,裝備有伊斯坎德爾導彈,具備很強的遠程精確打擊能力,可以發動戰略戰役遠程攻擊。而我國雖然過去給集團軍裝備了東風11等短程彈道導彈,但是現在已經重新把彈道導彈編製進了火箭軍序列,集團軍不再設置彈道導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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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已經用先進的遠程火箭炮系統取代了戰術彈道導彈系統。

那麼我國的集團軍用什麼取代了戰術彈道導彈呢?答案就是遠程火箭炮,我國每個集團軍都下設了一個遠程火箭炮旅,每個旅都裝備有射程高達100-400公里不等的各類遠程火箭炮。我國已經開始用更加廉價和靈活的遠程火箭炮取代戰術彈道導彈。這本身就是一種替代關係。

相比起來,俄羅斯不願意這麼做的原因和我國之所以仍然在火箭軍保留戰術彈道導彈的原因,就是因為這種武器的彈頭速度更快,相比於火箭炮,戰術彈道導彈的末端攻擊更加接近垂直,彈頭在大氣層內飛行的速度更快,可以攜帶鑽地彈頭,甚至是核彈頭,執行對深處和地下目標的精確打擊,彈頭由於具備了彈道導彈特有的高速度,再加上一半戰術彈道導彈都配備空氣舵,所以導彈的突防能力很強,作戰穿透性很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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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遠程火箭炮系統甚至還具備反潛功能,圖為火箭炮反潛展示。

但是遠程火箭炮也有他的優勢,除了打擊距離一致以外,火箭炮還具備靈活的特點,我國開發的火箭彈擁有多種彈頭,制導彈頭可以精確攻擊,末敏彈頭可以反裝甲集羣,大規模覆蓋殺傷,反潛彈頭可以類似於反潛導彈一樣,火箭攜帶魚雷助飛到水面,然後投放魚雷反潛,而且還擁有GPS導航彈頭,類似於巡航導彈,打擊精度遠比彈道導彈要高。

現代火箭炮用途廣泛,使用任務彈性大,作戰功能較多,確實也已經開始取代戰術彈道導彈的地位了,當然,除了彈頭的速度,因為這是彈道導彈賴以存在至今的最大優勢。

回答者簡介:張浩,亞太智庫研究員,《艦載武器》雜誌評論員,在《兵器》、《艦載武器》等多家軍事期刊發表《現代山地戰怎麼打》、《共和國炮艇小傳》、《奪灘奇兵》等文章30餘篇,在海軍作戰理論和海上作戰武器裝備等領域有獨特見解,著有《預警機、電子戰機》一書,獲得軍迷羣體一致好評。


這個問題的提法其實並不嚴謹,嚴格的說火箭彈和彈道導彈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兩者都是採用彈道式飛行的作戰武器,只不過早期的火箭彈不具備制導能力,不能算是導彈罷了。然而目前先進的制導火箭彈本身就是一種近程地對地彈道導彈,所以根本不存在能不能取代的問題。

美軍的M270型火箭炮將遠程火箭彈和近程地對地彈道導彈合二為一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美軍的M270型火箭炮,採用模塊化設計,能夠同時兼容無制導的227毫米口徑火箭彈和有制導的近程戰術彈道導彈,其中戰術彈道導彈射程達到300公里,直接通過火箭炮進行發射,可以說就是一枚特大號的遠程火箭彈,等於是將遠程火箭彈和近程地對地彈道導彈合二為一。

擁有制導系統的遠程火箭彈與近程地對地彈道導彈已經沒有實質區別

俄軍則是走的另外一種發展路線,分別裝備了射程100公里級別的龍捲風遠程火箭炮和射程500公里級別的伊斯坦德爾近程地對地彈道導彈,發射車不能互相兼容,各自覆蓋不同的打擊範圍。說白了,遠程火箭彈和近程地對地彈道導彈在應用中差別就是有效射程、打擊精度、造價成本等因素之間的權衡取捨關係。

俄軍的做法依然是分別部署了遠程火箭炮和近程地對地彈道導彈

如果遠程火箭彈能夠把上述因素有機地整合在一起,達到一個綜合效能最高的平衡點,那麼取代同等射程級別的近程地對地彈道導彈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事實上目前全世界能夠把遠程火箭彈的射程做到幾百公里並且將其投入實際使用的國家只有中國獨此一家,其中也經歷過了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中國軍隊的遠程火箭炮已經替代了同射程的近程地對地彈道導彈

最初中國陸軍的遠程對地打擊火力主要依賴火箭軍的東風11、東風15系列彈道導彈提供,但是由於跨軍種作戰存在溝通協調的延遲問題,陸軍開始嘗試建立獨立的遠程打擊力量,經過一番對比試點,放棄了在陸軍編製內裝備近程地對地彈道導彈的做法(陸軍短暫部署過東風11,後來全部移交給了火箭軍),轉而集中力量發展遠程火箭炮。

遠程火箭彈的命中精度不亞於近程地對地彈道導彈,造價成本則優勢明顯

時至今日,我軍現役的300毫米遠程火箭炮已經形成了70公里級別、150公里級別、300公里級別的多個火力打擊層級,命中精度與同射程的近程地對地彈道導彈相當甚至更高,造價成本明顯低於後者,適合部隊大量裝備使用。在中國陸軍大量列裝這種大口徑遠程火箭炮的同時,火箭軍也在逐步裁減近程地對地彈道導彈,將主要精力用於發展1000公里以上級別的遠程精確打擊,最大限度地提高資源利用率,避免不必要的重複建設。


火箭炮適合集羣攻擊,儘管可以單枚制導,但是這樣的話成本會很高。如果是集羣制導攻擊的話,對付敵方野戰指揮所的話又顯得威力過剩。與其這樣還不如使用近程地對地導彈。火箭炮的定位依然是進行遠程快速活力支援。而不是取代精確打擊的地對地導彈,除非像美軍的M270一樣,將火箭炮和戰術導彈結合在一起。否則他們不會被互相取代。


問這個的到底是對導彈和火箭彈對軍事是多麼的無知啊,這是兩個根本不一樣的東西,各有各的用處,技術含量不一樣,作用不一樣怎麼會互相替代呢?火箭彈多少成本導彈多少成本,目標有多大價值你以為不用算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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