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裡友情提醒所有企業:自2017年10月1日起,所有TS審核必須按IATF 16949:2016版進行評審。原有已經獲得ISO/TS 16949證書的企業必須進行轉版審核。根據規定,各企業需抓緊時間完成轉版審核。

詳情請參考ISO/TS 16949完整轉版說明

需關注以下兩個重要時間節點:

  • 2017年10月1日以後,將不再進行ISO/TS16949的審核(包括初次、監督、換證、機構轉移),而需要按照IATF 16949:2016新標準實施審核;
  • 2018年9月14日以後,ISO/TS 16949證書不再有效。

IATF 16949:2016的目標是開發一套質量管理體系,從而:

  • 提供持續改進
  • 強調缺陷預防
  • 納入汽車行業的具體要求和工具
  • 減少供應鏈內的變動與消耗

IATF 16949:2016是一份具有較強客戶導向的創新標準:

  • IATF 16949:2016與適當的顧客特殊要求相結合,規範了汽車生產、服務和/或零部件組織的基本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 認證機構、審核員、供應商、主機廠(OEM)的反饋信息以及主機廠的特殊要求,都被列入了IATF 16949:2016標準的開發過程;

如何從ISO/TS 16949轉版至IATF 16949

轉版時間要求

自2017年10月1日起,ISO/TS 16949的審核(初次審核、監督審核、再認證審核或機構轉移)都將停止。

已獲得ISO/TS 16949認證的企業必須按照現有審核週期時間進行轉版審核,之前發布的時間要求「Option 2」已被取消。

  • 如果下一個安排好的審核是年度監督審核,轉版審核需滿足相關規定中6個月(提前/延後一個月)、9個月(延後一個月或提前兩個月)或12個月(延後一個月或提前三個月)的審核週期。在不能滿足此時間節點的情況下,認證機構需根據IATF規定啟動撤證過程。相關現場審核員應根據IATF規定重新安排轉版審核;
  • 如果下一個安排好的審核是再認證審核,審核期限需滿足IATF規定的換證審核時間要求(最多可以提前三個月但不能延後);
  • 如在IATF規定的時間內未能完成轉版審核,根據5.1.1章(如已啟動撤證過程,則參照8.4章),要求企業根據以下偏差許可重新進行初次審核;
  • 只要企業在ISO/TS 16949最後一次審核的18個月內進行IATF 16949的初次審核,則第一階段審核可以豁免。

已獲得ISO/TS 16949認證的企業不能在以下情形直接轉換為IATF 16949:

  • 轉換到IATF認可的新認證機構的轉機構審核
  • 在特殊審核中,或者任何與現有ISO/TS 16949:2009審核循環時間節點不匹配的審核

轉版審核要求

轉版審核需在IATF要求時間內完成。

轉版審核應與再認證審核一樣是一次完整的系統審核並遵守IATF規則中所描述的所有必需項目。(參見6.8章)

同時,審核計劃也應遵守IATF規則(參見5.7章)並滿足以下特殊要求:

  • 在轉版審核前需進行離線文件審核。離線文件審核需至少包含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文件(質量手冊與程序)以及轉換至IATF 16949所做的整合舉措。
  • 如果企業並沒有提供以上所需信息,則審核計劃需包含至少0.5天額外審核時間,供審核員在現場一小時預備會議之外到現場收集並查看漏掉的信息。

轉版審核不合格管理

當認證機構在轉版審核中發現不符合要求項,企業與認證機構須遵守規則:

  • 不合格管理過程見IATF規則5.11章
  • 對於撤證流程詳見IATF規則8.1.c)章節,8.2章節。若轉換審核中有嚴重不符合項,暫定決定應符合IATF規則8.3章節。

IATF 16949的初審

所有需要進行初審的企業都可在2017年10月1日前進行ISO/TS 16949的認證,但ISO/TS 16949的證書將在2018年9月14日失效。

自2017年10月1日起,企業只能進行IATF16949標準的審核與認證。需要進行IATF 16949初審的企業在確定審核天數時,可根據以下天數酌情減少:

具備有效ISO 9001認證的企業

從現有ISO 9001:2015升版為IATF16949的第二階段審核天數最多不可減少超過30%初次審核人天。(參照IATF規則,5.2章)

企業需接受為其進行ISO 9001:2015審核的認證機構安排的IATF 16949審核。

  • 已認證ISO 9001:2015的客戶如選擇另外的認證機構進行認證,那麼在IATF 16949升版審核完成前,新認證機構至少要進行一次ISO 9001:2015監督審核。
  • 如果初審範圍擴大,沒有升級審核人天折扣。初審第二階段審核時間必須按照規定不可減少。

升版優惠政策對具備有效ISO 9001:2008認證的企業並不適用。初審第二階段審核時間必須按照規定不可減少。

具備現有有效ISO/TS16949符合證明函的企業

參照IATF規則5.4章節,升版優惠政策對具備有效ISO/TS 16949符合證明函的企業並不適用。初審第二階段審核時間必須按照規定不可減少。

之前具有ISO/TS 16949認證但並未按時再認證審核的企業

對於具備之前已撤銷的ISO/TS 16949認證的企業,根據規定,初審第二階段的審核時間不可等同於再認證審核時間,審核時間需與初審時間相同。

其它

  • 如果為企業做初次審核的認證機構同時也是撤銷其證書資格的認證機構,並且初次審核第二階段審核在錯失的轉版審核後12個月內進行,企業可不進行第一階段審核。
  • 如不滿足以上條件,則企業必須進行現場第一階段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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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9001: 2015 新版標準轉換指南和實施步驟

新版IATF16949:2016基於舊版的變化

什麼是IRIS體系&ISO/TS 22163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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