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著衣服難道不能鍛煉身體嗎?為啥非要這麼暴露。這些人是出於什麼目的?


這個為什麼邀請我答啊?我從來不這樣,也不理解他們為什麼要這樣。

好像有個活動叫做光豬跑,你百度一下就知道了。
「違反什麼治安條例之類的嗎」這樣的話好無聊。那叫治安管理處罰法,請百度之。但這種行為到底構不構成違法,不是一條法律條文就解釋得了的。游泳池裡大家只穿著泳褲,就不是違法。
人類花了數萬年的時間讓自己穿上衣服,除了滿足保暖的需求外,還衍生出了道德感和羞恥心,從而構成了人類社會道德的基礎之一。而有些人花費了一分鐘時間把自己的衣服脫掉,並且在大庭廣眾之家裸露,同時冠之以反對污染、反對殺戮、反對皮草、反對向妓女徵稅……之類的諸多名號,實則只是暴露癖的表現而已,嘩眾取寵、博人眼球,並不值得深入的探討和關注。


身材好你隨便脫!但圖中的您們還是行行好吧 別辣我眼睛了…
他又沒脫別人家的衣服,也謂自做自受吧。但治安管理處罰法有故意裸露身體的違法行為名稱,估計得看場合和行徑?
看圖像是跑鐵人三項的吧,不過內褲的確太小了點,行為藝術還是暴露癖那就不得而知了。國外有裸跑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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