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葉啟洲。(圖/記者陳明正攝)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葉啟洲。(圖/記者陳明正攝)

記者李蕙璇/臺北報導

政大法律系教授葉啟洲表示,如果說投保、承保酒駕的賠償責任,是一種鼓勵酒駕的行為的話,那麼最鼓勵酒駕的保險,便是強制車險。

葉啟洲除了在政大教書之外,同時也擔任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董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委員。而他對於停售酒償險一案,只覺得臺灣社會在理盲濫情的程度上,再升一級,甚至覺得最鼓勵酒駕的保險,應該是強制車險。

葉啟洲表示,因為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裡面,酒駕始終是被強制承保的。按照輿論的邏輯,強制車險自始就在鼓勵酒駕,而且還是以法律強制地鼓勵酒駕,所以我們應該認真思考修改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他並以此前提推論的話,強制車險不只鼓勵酒駕,還鼓勵吸毒駕車、無照駕車、故意撞人、犯罪駕車、駕車拒捕等。

葉啟洲還舉例,可能有人會說「這些事故保險公司理賠給受害人後,還可以向駕駛人代位追償。所以和酒償險不一樣」。那麼,他強調,其實酒償險也是可以代位追償的,所以沒什麼不同。

葉啟洲還說,強制車險還承保駕駛人因為闖紅燈這一類違規肇事的賠償責任,所以,強制車險也是在鼓勵駕駛人可以魯莽開車,反正有保險替他賠。

這時可能就有人會說「這怎麼行?過失傷害和過失致死都是犯罪行為,怎麼可以鼓勵犯罪?」

葉啟洲便再以有些人想法推論,那就會變成「為了避免鼓勵大家魯莽開車,放心犯罪,應該要廢止強制責任險在駕駛人有違規或過失過失時的理賠責任,還有任意的汽車第三人責任險也要一起廢才對!」

不僅如此,所有的責任保險都承保了被保險人過失行為的賠償責任,都在鼓勵魯莽和犯罪,應該都一起廢掉。

葉啟洲以法律人角度自問自答剖析對酒償險看法,甚至可能有的誤解,對於酒償險存廢與否,他倒是認為可以交由市場自由經濟決定商品的存在或是淘汰。而他認為目前酒償險的理賠金對象是車禍受害人,確實可以因此提高被害人獲得賠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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