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下週四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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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4月深水埗發生槍擊案,中年地盤工疑因在釣魚機賭檔被指「出術」,與內地檔主爆發口角,事後與同黨折返,檔主以鐵通襲擊他,地盤工則以石屎槍還擊後逃去,遭警方迅速拘捕,地盤工今午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解釋自己出於自衛及遭檔主伏擊而犯案,惟法官直言說法「違反常理」,最終押後至本月19日判刑。檔主早前已因本案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須入獄10個月。

楊永松有5項非類同刑事定罪紀錄。資料圖片

34歲地盤工楊永松有5項非類同刑事定罪紀錄,他被控於今年4月12日在‪深水埗長沙灣道桂祥大廈‬外,與謝澤羣(29歲)非法及惡意傷害檔主羅智羣。謝現正被通緝。

案情指,羅是一間24小時營業的遊戲機中心檔主,楊則是該處的常客,曾於案發前玩釣魚機嬴得1萬5千元,惟其後多次要求兌換獎金未果,遂再於案發當日,獨自前往上述遊戲機中心與羅理論,期間向職員揮動約8吋長的石屎槍,羅決定於下午4時停業,免被找麻煩。

雙方其後狹路相逢,於遊戲機中心附近街道遇上,身穿淺色上衣的楊先以石屎槍指向羅,遭穿深色西裝的羅警告後,曾一度將其收進揹包。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羅手持50釐米的鐵通,楊則以石屎槍射擊後揚長而去。

羅隨即被送往明愛醫院治理,其右上臂有1.5釐米乘1釐米的深度射入傷口,內裡的金屬碎片被取出經化驗後,證實與楊住所內及其天台揹包內尋獲的金屬珠物質相同。警誡下,楊聲稱羅先用鐵通打他,故用槍射他作自衛。

辯方李大狀求情時指,楊因另一案正前往警署報到途中遇到羅,惟遭法官彭中屏質疑「點會袋住把石屎槍去報到呀?」李大狀又指,羅手持鐵通於上述地點,企圖伏擊及襲擊楊,形容當時「迫在眉睫」下選擇射擊,惟彭官重看片段時直言,看不到楊當時生命受威脅,故不能接納其辯解。李大狀續呈上由教會執事親撰的求情信,冀法庭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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