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束馬尾的女子乘巴士途中,被一名男士剪掉其頭髮。

一名25歲束馬尾女子乘坐隧巴途中,因疲倦而小睡片刻,但她後座的六旬漢疑不滿馬尾在其面前搖擺,於是用鉸剪把馬尾剪掉,其他乘客見狀喝止並報警,警員將該名報稱理髮師的男子拘捕,受害人痛失一截長髮,哭成淚人。

事發巴士從九龍灣開往香港仔的107號線。

事發於昨早9時,姓丁的女事主乘搭一輛由九龍灣開往香港仔的城巴過海,登車後坐在上層,途中疑睏倦小睡,馬尾在椅背搖擺。當巴士經紅磡過海隧道往灣仔時,坐其後座的姓余男子突然取出剪刀,剪斷她十多釐米的長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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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巴士上層有多名乘客,見狀出言喝止:「你咁樣做唔啱喎。」,即時叫醒女事主,並報警。有乘客稱。女子醒來後得知被剪去頭髮,頓時驚惶哭泣,回過神來質問餘:「你無理由要剪我嘅頭髮㗎。」餘收回剪刀,並沒有回應。

女事主10多釐米的長髮被剪去。

城巴指,有乘客通知車長上層一名女乘客,被另一名男乘客用剪刀剪去頭髮,上層乘客合力制服涉事男乘客,車長將巴士駛往景隆街巴士站停下了解事件,並通知公司。

警員接報到場調查,在65歲涉事男子身上檢獲涉案剪刀。他自稱為髮型師,涉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及藏有攻擊性武器而被捕。據瞭解,餘沒有精神問題及飲酒,有人聲稱被事主長髮滋擾,警方仍調查犯案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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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陸偉雄指,事件中男乘客剪女乘客頭髮的行為,已經觸犯《侵害人身罪條例》中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他稱,雖然受害人身體沒有受傷,但好像「扯頭髮」、「剪人指甲」等不舒服及「不流血」行為,亦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一但罪成,可被判罰款及監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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