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行官知名度不如司法官,但待遇相差无几,近年录取率更不到1%,竞争激烈。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副署长陈盈锦说,行政执行是实现正义的最后一哩路,工作极富意义,值得挑战。

陈盈锦说,行政执行官预算员额72人,实际在职64人;根据法务部行政执行署统计,民国103、106、107年的行政执行官特考,各录取4、3、3人,与实际到考人数相比,录取率都不到1%。

陈盈锦解释,行政执行工作是办理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换句话说,就是负责追讨义务人欠国家的钱,包括违规罚款、税款、健保费、劳保费等,拥有的法律武器包括声请拘提、管收,或命义务人报告财产状况。

他进一步指出,行政执行官面对不愿还钱的义务人时,可依法调查财产,甚至扣押义务人财产抵偿,或扣押义务人房地、车辆等财产拍卖,若义务人无财产可扣,最后手段则是运用管收的法律压力,让义务人愿意偿还,

但陈盈锦说,财产权受宪法保障,行政执行官每个动作都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虽然行政执行官可以调取财产资料,但要厘清资金流向找出义务人脱产事证,或找出没有登记在案的财产,让义务人避无可避,是非常庞大且耗时耗神的工程,尤其面对有心规避的大户,更是相当大的挑战。

陈盈锦认为,要胜任行政执行官除了专业法律素养,还要有抗压性,毕竟义务人被追讨时多半心不甘情不愿,行政执行官必须面对民众直接宣泄的不满情绪,必须具有良好的情绪管控能力与抗压性。

此外,陈盈锦说,行政执行官还必须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同理心,面对非恶意欠费的义务人,要有好的表达能力说明机关是依法执行,但并非没有弹性,应站在人民立场提供适度协助,善用法定的宽缓机会,包括让义务人分期偿还债务。

本身是检察官的陈盈锦说,他是检察官,但在行政执行署体系超过6年,很肯定行政执行官专业能力非常强、素质整齐,就像知名轮胎耐操、耐磨、耐滚动、不易爆胎,值得鼓励。

因应司改国是会议的司法官多元进用决议,陈盈锦说,已向法务部提出建议,让行政执行官得以转任检察官,让检察官来源多元化,并加强检察官与行政执行官的人事交流。

陈盈锦说,传统法律系学生多以律师、司法官为目标,但法律正义不在诉讼过程,而在最后的执行,正义的最后一哩路就是执行,事实上行政执行官待遇与司法官相同,是有志从事执法工作者可以思考的另外一条路。

资料引自联合新闻网 https://udn.com/news/story/6939/363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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