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國務院轉發了人社部《降低社保費率綜合實施方案》。關於企業養老保險降費方面涉及到兩大部分內容,分別是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和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是將企業繳納的部分有20%比例可以下調至16%,這樣能夠大大降低企業負擔。比如北京市2018年社平繳費基數是8467元,企業承擔的養老部分繳費比例是19%(北京比國家要求的上限20%有所降低),如果統一降低3%的話,按照社平繳費基數繳費,每月可以節省254元左右,一年是3048元。如果是100萬職工,將節省企業負擔30億。據說這一舉措能夠降低全國企業負擔3000億元左右。

  企業單位從20%降低到16%,確確實實會給企業單位減輕一定的負擔,當然企業單位的這個繳費比例是全額進入到統籌賬戶當中去,他跟我們的個人賬戶是沒有直接關聯的,所以說不會對我們個人退休金產生直接的影響!但是我們都知道,我們的這個養老金它是分爲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當中的,雖然說統籌賬戶,我們直接沒有領取裏面的錢,但當你個人賬戶當中的錢領取完畢以後,就要領取統籌賬戶裏面的錢,所以說統籌賬戶繳費總額的減少,會不會影響養老金的正常發放呢?這一點大家完全可以放心,因爲目前來講我們國家的這個養老基金還是收大於支的,所以說完全可以保證按時足額發放自己養老金的一個待遇。

  大部分參保人員的工資性收入都不超過社會平均工資300%。所以,社平工資統計口徑改變後,繳費基數下降對大多數參保人員的繳費額沒有下降影響,對他們各年度的繳費基數和累計儲存額沒有影響。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