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此事不宜評價太高。畢竟胡適曾幾次出軌,他和江冬秀婚姻是低質量的、無愛的婚姻,徒留形式而已,屬於不道德的婚姻。

胡適曾多次出軌,比較確鑿的是曹誠英、韋蓮司和徐芳。

曹誠英是國內農學界第一位女教授,是胡適三嫂的妹妹,比胡適小11歲。胡適當年留學美國時,初期也曾學過農學,因為分辨不了20種蘋果的種類,轉去學哲學。

1923年,33歲的胡適向學校請了長假,到西湖煙霞洞養病,招曹誠英同來,曹因對婚姻不滿,與丈夫、婆婆之間矛盾甚深,便來到煙霞洞,與胡適同住。

胡適曾寫詩道:

多謝你能來

慰我心中寂寞

伴我看山看月

過神仙生活

詩寫的很糟糕。據詩人汪靜之說,胡適住在清修寺大雄寶殿東端一座齋舍裏,共3個房間,胡適與曹各佔一間,但兩間中有門相通。

圖片說明:圖為胡適的情人曹誠英,二人1949年分手後,1952年,全國大學院系調整,曹誠英調到瀋陽農學院任教,成為了我國著名的馬鈴薯專家。1958年退休後,於1969年落戶安徽績溪山城,生活十分清苦,曾寫《臨江仙》:「老病孤身難寄,南遷北駐遲疑,安排誰為決難題?哥哥長病廢,質仰死無知。徒誇平生多友好,算來終日癡迷。於今除卻黨支持,親朋休望靠,音信且疏稀。」

胡適在《山中日記》中寫道:「我們蜜也似的相愛,心裡很滿足了。一想到、一提及離別,我們便偎著哭了。」

曹誠英懷孕後,胡適曾想和江冬秀離婚,與曹結婚。江冬秀以帶著孩子投水自殺相要挾,胡適只好屈服。

曹誠英墮胎後,胡適幫助她去美國留學,學成碩士文憑回國後,一度曾準備結婚,沒想到江冬秀暗中詆毀,致男方悔婚。1949年後,曹誠英與胡適失去聯繫。

在這段婚外情中,胡適給曹誠英帶來巨大傷害,江冬秀不擇手段,最終底線低的人笑到了最後。

韋蓮司與胡適是精神戀愛,雙方維持了50多年的情感

胡適與韋蓮司有兩段交往,正是通過韋蓮司,胡適開始意識到獨立人格的重要。

圖片說明:葉良才、江冬秀、韋蓮司、胡適合影。

韋蓮司一生未婚,有極強的社會關懷,卻堅持自由主義底線,她的思想給胡適產生了巨大影響,二人亦師亦友,韋蓮司對溫文爾雅的胡適也頗有依戀。

圖片說明:胡適曾在日記中寫道:「餘所見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識力、魄力、熱誠於一身者,惟一人耳。」圖為少年時韋蓮司。

由於只是精神戀愛,雖然江冬秀見過韋蓮司,但似乎為察覺到她和胡適之間的關係。

徐芳被胡適無情拋棄

徐芳曾是一位頗有前途的詩人,胡適是她畢業論文的導師,畢業後,徐芳出任北大文學研究所助理員,協助胡適整理文稿,這背後可能是胡適的安排。

圖片說明:胡適與徐芳。徐芳的同班同學張中行說:「徐身材中等以上,白凈,有點風流成分。」「後來像是還到了。。。生活總是在高層次飄,至於詳情,因為消息零碎,就難得連綴起來。」

由於徐芳對胡適愛得較熾烈,帶有較強的獨佔欲,胡適採取了冷處理,後來他去美國擔任駐華大使,徐芳想去美國留學,寫信求胡適,胡適也沒幫忙。

胡適還有幾段精神出軌

胡適曾心儀陸小曼,徐志摩去世後,胡適第一時間趕到,對陸小曼說你的將來都交給我。只是陸小曼沒接話,以後陸小曼與翁端午同居,胡適對陸小曼很不滿,陸曾求胡適幫忙,胡亦不理睬。

此外,胡適在美當大使時,曾與洛維茨產生過「柏拉圖式戀愛」,洛維茨是胡適恩師杜威的祕書,但胡適始終未向洛維茨表白,洛維茨曾給胡適寫信,胡適亦未回應,洛維茨最終嫁給了一個非洲男孩。

圖片說明:杜威的祕書、猶太人洛維茨。

至於著名學者陳衡哲與胡適,則只是友情而已。人們將魯迅的《狂人日記》當成新文學史上的第一部白話小說,但此前陳衡哲寫過《一日》,發表在留美學生雜誌上,胡適認為這纔是第一篇白話小說。不過,陳衡哲認為《一日》還比較幼稚,算不上小說。

圖片說明:著名學者陳衡哲,她比胡適年長。

民國期間小報炒作胡適與陳衡哲之間緋聞,胡曾撰文辯白,可見二人之間應該沒有戀情。

現代婚姻不能以白頭偕老為目的

能白頭偕老當然很好,但如果不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二人只是合作關係,那麼這種婚姻又有什麼意義呢?這種例行公事的婚姻還值得人們嚮往、尊重嗎?

愛情是人類纔有的情感,尊重愛情,就是尊重我們自己。有愛情時,兩人可以生活在一起,沒有愛情了,兩人就應該分開。

當然,人是複雜的,愛情不是做決定的唯一理由,因為還有責任、義務等牽扯其間,只能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虛擬一個第一性,通過圖紙推演,便要求別人來遵守。

胡適沒有脫離婚姻,可能有他自己的考慮,這並不是普世的經驗,更不是標尺。同理,魯迅脫離了原來的婚姻(雖然負擔了朱安的生活),也是他個人的選擇,沒必要上升到社會規範的角度來衡量。

但不論是舊道德還是新道德,都是不太認同婚內出軌這種行為的。


傳記作家唐德剛曾戲言,「胡適大名重宇宙,小腳太太亦隨之」。

胡適與江冬秀不僅在知識層次上差別懸殊,一個是名聞天下的新學術領袖,一個卻是大字不識的小腳太太,而且在性格方面也差距較大,胡適溫文爾雅,江冬秀卻潑辣如老虎。

徐志摩曾寫詩,說胡適於江氏之外,不敢造次,是因「為恐東廂潑醋瓶」,胡適怕老婆的傳聞不脛而走。

胡適家中有一張婚後的全家福照片很說明問題,江冬秀端坐在太師椅上,頗有「一家之主」的風範,而胡適和兒子則規規矩矩垂手站在兩邊,胡適的目光中還透出幾分惶恐,讓人忍俊不禁。

然而,這樣一對夫妻是如何白頭到老的呢?

星月小歷史認為,原因有三方面。

第一,兩人同鄉同源,江冬秀早年一直照顧胡適母親。每逢佳節江東秀都要按照家鄉風俗來過節日,元宵節,端午節,中秋節,她都要做徽州菜。江冬秀還擅長做胡適最愛喫的臘八粥,可謂得男人心,先搞定男人的胃。江冬秀常在家做「一品鍋」等宴客菜,大家對胡太太的烹調本領讚不絕口,誇胡適有一賢妻。

第二,江冬秀辦事潑辣果斷,頗能持家。符合傳統觀念中男主外,女主內的模式。晚年胡適輾轉赴美,流落異國他鄉,無人照料,後又回到臺灣,屢遭蔣介石排擠,精神異常苦悶,囊中也時常羞澀,全靠江冬秀一人扶持,這讓胡適對她既敬又愛。

第三,胡適可謂中國好男人的代表,老婆讓戒酒他便戒酒,他為人寬厚,熱情,真誠。婚後常常陪老婆逛廟會,胡適還曾半開玩笑地炮製出一個新三從四德:太太出門要跟從,太太命令要服從,太太說錯要盲從;太太化妝要等得,太太打罵要忍得,太太生日要記得,太太花錢要捨得。

相比徐志摩和陸小曼,鬱達夫和王映霞,徐悲鴻和蔣碧微等人浪漫而轟轟烈烈的婚戀,胡適與江冬秀一生相守,也正詮釋了什麼叫平平淡淡纔是真。


現在,有人讚賞胡適和江冬秀的婚姻,有人譴責魯迅對朱安的行為。但以此苛責魯迅是不應該的,但對胡適和江冬秀的白頭偕老在讚賞之餘。也應該去仔細去看看。

都說婚姻是否幸福只有自己知道,外人真的無法確定,他們一個是學貫中西,一代文豪、用哪現在的話說那就是「國民老公」,一個是目不識丁、脾氣暴躁,野蠻粗魯的小腳女人,而且外貌平庸。在各個方面都和胡適產生巨大反差的,這樣的奇異組合與婚配無疑是民國一景,有艷羨者,有嘲笑者,有質疑者,總之就是沒有看好的。但二人磕磕碰碰過了一輩子,可以說由婚姻轉化為愛情,由愛情轉化為親情。可以說,他們的婚姻是由無到淡,又淡到濃,最終圓滿。面對胡適的「出軌」江冬秀厲聲放言:「如果膽敢與我離婚,我要殺掉你、殺掉兒子,再自殺。」

江冬秀的婚姻的成功在於八個字:「寧為悍婦,不為怨婦」,最好詮釋。可以說,正式江冬秀在婚姻上的強悍「挽救和維護」她的利益和婚姻。她拿住了胡適好面子,性格綿軟的特點。一旦胡適有出軌和婚外情的出現,就大吵大鬧。而具有「小男人」好面子性格的胡適此時也只有退讓。應該說,在愛情這個問題上那是有賊心沒有賊膽。缺乏應有的勇氣和膽量。當初,幼小的胡適到姑姑家玩家,真是姻緣天註定,江冬秀的母親也在胡適姑姑家串門。江冬秀的她媽一眼就相中了,真是丈母孃看女婿越看越滿意,江冬秀母親回去後立即找人說媒,要把閨女冬秀許配給胡適。就此,13歲的胡適和14歲的江冬秀訂下了婚約,隨即胡適便前往美國留學去了。在美國13年,注意二人到此處有婚約在身的江冬秀與胡適,就連一面也不曾見過。這真是奇異的婚姻。在國外的時候,胡適經常給江冬秀寫信,聯絡感情。希望江冬秀能夠識字、放足、如果江冬秀寫信晚了。胡適還頗為「幽怨」指責她不給自己寫信。

但在美國十三年的胡適沒有娶一個時尚女子、這一點比他同時代的男子強多了,而江冬秀也在等待胡適的回歸。二人的良好的品質應該是二人沒有分裂的原因。在1917年冬,胡適和江冬秀正式完婚,胡適親手寫下兩幅對聯:「舊約十三年,環遊七萬裏」「三十夜大月亮,念七歲老新郎」。作為自由婚姻的倡導者擁護者,胡適沒有取消婚約是難得可貴的,胡適主動去適應江冬秀的性格和行為,以忍讓維持二人的關係,現在都說婚姻的美滿在於三觀契合。但胡適和江冬秀額三觀肯定不和,但他們卻圓滿地走完了一生。這是為何?胡適不是心靈沒有出過軌。一個是韋蓮司。一個是曹誠英。但胡適依舊傷害了最大的是韋蓮司,此後48年的悠悠歲月,韋蓮司為了胡適終生未嫁。胡適再一個沒有與江冬秀離婚的原因是 。對母親十分孝順的胡適對江冬秀十三年含辛茹苦地照顧母親十分感謝,而母親臨終之際,也希望胡適善待江東秀。胡適很怕江冬秀。他是真怕。怕江冬秀的「強悍」胡適還有著名的「三從四德」:太太出門要跟從,太太命令要服從,太太說錯了要盲從;太太化妝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記得,太太打罵要忍得,太太花錢要捨得。可以說。隨著時間的推移晚年的胡適真的愛上了這個強悍的夫人。

民國大咖的原配婚姻大都離婚了。但唯有胡適和江冬秀,雖幾經挫折,但最終美滿成功,這應該是胡適和江冬秀相互包容的結果。江冬秀沒文化,沒有「教養」。不登大雅之堂。但可胡適沒有看不起她,盡量的包容理解,更多的是包容。彼此尊重是相互的,,江東秀雖然不識字。但勸說胡適不要當官,只教書,胡適在給蔣夢麟的信裏說道:若是不明大體的女人一定巴望男人做大官,自己做個官太太,但我的老妻卻鼓勵我回到學術上去,真心愧疚又敬佩!江冬秀頗有見地,在49年的時候,讓胡適去臺灣。江冬秀嫁給胡適是她一輩子的幸運。張愛玲頗為羨慕江冬秀。說:「她是舊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

我是清水空流。歷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關注和點評。


作者:金滿樓

古代社會,基本都是媒妁之言、包辦婚姻,也不是所有的包辦婚姻就一定不幸福。

當然,對於民國年後接受了新思想的人來說,尤其是所娶非人的話,可能會比較痛苦一點,比如魯迅與朱安的婚姻。

老實說,胡適與江冬秀也是典型的舊式包辦婚姻,而胡適也不是沒有抵抗過,但胡適是個大孝子,他最終還是聽從母親的安排,在27歲那年娶了小腳女人江冬秀。

這顯然是當時少有的晚婚了。

從很大程度上說,江冬秀文化程度很低,又是小腳太太,她與胡適幾乎不會有什麼共同語言,因而很多朋友為胡適抱不平,認為他是「新時代中、舊禮教下的犧牲品」。

結婚半年後,胡適也曾在給密友胡近仁的信中說:「我之就此婚事,全為吾母起見,故從不曾挑剔為難……今既婚矣,吾力求遷就,以博吾母歡心。」

不過,比魯迅幸運的是,江冬秀比朱安要吸引人一點,而且本事要大得多。

不久,胡適與其三嫂同父異母的妹妹曹佩聲在美麗的西子湖相遇,由此摩擦出一段悱惻的愛情。

江冬秀得知此事後,十分惱怒。要知道,她雖然是一個舊時代的婦女,但並不是一個軟弱可欺的女子。

某次,在為此事爭吵中,她在憤怒之下竟拿起裁紙刀向胡適擲去,幸未得中!

對這個太太,胡適其實心存畏懼,因為江冬秀頗喜吵鬧,而胡適為人謙和,加上小時候所受的刺激,他最不願意的事情就是與人吵架,因而只能不斷忍讓,委曲求全。

當然,江冬秀也不是一無是處,她雖然文化程度很低,但管理家務卻是一把好手,而且做得一手好菜(最善做安徽鍋)。

每次胡適家中請客,常常是江冬秀一手包辦,既經濟又實惠,令胡適也臉上有光。一個好太太,關鍵要管住男人的胃嘛。

此外,江冬秀喜歡熱鬧,愛打牌打麻將,家中經常是牌友不斷,在胡適朋友圈裡人緣很好,說明她是很善於交際的。

由此,同樣是包辦婚姻,江冬秀和朱安的命運就很不同,其中既有夫君個性的差異,同時大概也有個人稟賦對命運的把握吧!


民國時期,受新文化新思想影響,許多知識分子都不肯屈從於包辦婚姻。然而,大學者胡適卻聽從父母安排,迎娶了目不識丁纏小腳的江冬秀為妻,並且與江冬秀相伴一生,白頭偕老。這是怎麼回事呢?

(胡適和江冬秀舊照)

一、屈於親情。

胡適4歲失怙,與母親相依為命。儘管生活拮据,但胡適母親依靠辛勤勞動,賺錢供胡適讀書,完成學業。

因此,胡適對母親非常敬愛,更對她懷有深深的感恩之心。

江冬秀家和胡適家是親戚。說起來,江冬秀家裡出過翰林,是縣城裡的名門望族。胡適則家道中落。顯然,講門第的話,胡適是配不上江冬秀的。

胡適13歲時,江冬秀的母親初次看見他,一下就喜歡上這個眉眼清秀、聰慧伶俐的少年。於是主動找人說媒,要和胡適的母親訂下這樁婚事。

胡適母親很高興。畢竟人家是名門望族,能看得上她家,已經讓她感激不盡了。不過,儘管如此,胡適母親卻並沒有立刻答應。

原來,江冬秀比胡適大1歲,同時又因為屬虎,命相似乎不合。因此胡適母親頗為猶豫。

來說媒的是胡適的本家叔叔,是個私塾先生。他見胡母猶豫不絕,於是在她面前把江冬秀好一頓誇,又好一頓慫恿,最終才讓胡母鬆了口。

胡適對母親為他訂的婚事,儘管茫然,但看到母親那樣操勞,也就默認了。

胡適極會讀書。先是在上海讀,後來考上公費留學,又遠渡重洋,到美國繼續攻讀。

舊式的家庭雖說思想守舊,但自古以來,讀書多總是件光耀門楣的事。所以,等了一年又一年的江冬秀,非但沒有責難,反而主動到胡適家照顧胡母,以使胡適安心讀書。

隨著時間的推移,鄉裏的流言蜚語多起來了。大家議論說,胡適找了個美國女友,甚至還結婚有了孩子。

實際上,當時的胡適,的確有個美國女友叫韋蓮司。她是教授的女兒,生得漂亮又很有才華,胡適非常愛慕她。儘管你情我願,雙方在精神上又很契合,可胡適每每想到母親,便努力剋制了這段感情。

最終,胡適聽從母親的安排,回鄉和已經27歲的江冬秀成婚了。

(曹佩聲舊照)

二、愛惜羽毛。

江冬秀雖說是舊式家庭出來,字識不多,腳也裹得很小。但她卻是個風風火火、潑辣幹練的女人。

婚後,胡適到北大教書。安頓好後,他便把母親和江冬秀都接到了北京。

這樣的家庭,是很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結構。江冬秀在操持家務上,是一把好手,且又燒得一手好菜。胡適生活還是非常安逸的。

然而,畢竟胡適是才華橫溢的民國男神,愛慕他的女子,自然不少。

小表妹曹佩聲就很愛慕胡適,兩人還發展過一段纏綿悱惻的地下戀情,最後竟到了愛得死去活來,不能分離的地步。

胡適為了能和曹佩聲在一起,鬥膽向江冬秀攤牌。

哪知道,江冬秀是極厲害的人,她既沒像舊式女子那樣忍氣吞聲,也沒有對胡適溫言軟語規勸。她深知胡適在社會上的地位和影響,因此大吵大鬧,甚至還向胡適的臉上擲裁紙刀,鬧得胡適很狼狽。

然而,胡適還是癡心不改,堅持要離婚。

江冬秀被逼得憤然拿起菜刀,揚言先殺了兩個孩子,然後自殺,給別人騰位子。

江冬秀的狠,胡適是瞭解的。他怕江冬秀真的會走極端,到時他不光受輿論譴責,還會一輩子背負良心債。所以,他嚇的再也不提離婚一事,並從此斬斷了和曹佩聲的戀情。

(胡適舊照)

三、不求夫榮。

胡適的母親在北京住了一年多便病逝了。

當時人們議論紛紛,認為胡適沒有了母親管束,一定會拋棄長得不漂亮、人又不溫柔、還目不識丁的江冬秀。

但是,胡適並沒有。

儘管在外人看來,江冬秀和胡適是極不相配的一對夫妻,但江冬秀彪悍的外表下面,其實還有一顆溫柔體貼的心。

她沒有做高官闊太的夢想,她樸實地希望胡適遠離政治,不要做官,一心做學問纔是正道。

胡適聽從了她的勸說,先後多次拒絕了從政的機會。

1938年,蔣中正再次盛情相邀,希望胡適能擔任美國大使的職務。

由於難以推託,胡適只得勉為其難,走馬上任。

但胡適是個讀書人,哪裡懂得政客的套路。結果在外交場合,由於他的率性,說了不該說的話,給國內一些別有用心,對他妒忌不滿的人留下口實,對他大肆抨擊。

就在胡適焦頭爛額,不知如何應付時,江冬秀找到胡適的好朋友張慰慈,讓他勸說胡適借病請辭。同時她又親自拍電報給政府,幫助胡適順利辭職。

胡適辭去了外交大使後,感嘆地說:「若是不明大體的女人,一定巴望男人做大官,你卻總勸我不要從政,而我竟沒有聽從你的,出來做事,害得你擔了心,真是很慚愧。

(胡適全家福)

四、君子行為。

嗑嗑跘跘一眨眼,兩人就攜手半生。

胡適由於得到江冬秀貼心的照顧,在學問研究上愈發有建樹。對於江冬秀為他和家庭所做的一切,胡適深為感激,少不了在人前對她誇讚不已。

江冬秀閑時喜好打牌,常常邀人到家中打麻將,吵吵嚷嚷,無片刻安靜。但胡適好脾氣,並不認為她是不務正業,反而在她需要時,替她打上兩圈。

後來,胡適到臺灣任研究院院長時,為了維護前院長蔡元培規定的公房不許打牌的傳統,他竟另外出錢,讓祕書給江冬秀在附近買了一處房子,專門供她和她的牌友們打牌。

胡適和江冬秀的包辦婚姻,最初不為外人看好,後來又慕煞旁人。

之所以最後兩人能白頭偕老,其實更多的是一種對家庭的責任,和對彼此的付出。在胡適看來,江冬秀和他是平等的。他對江冬秀,既不傲慢也不居高臨下,這份尊重,最終讓他得到了一份和順的婚姻。亦使婚姻中的兩個人,爭罷吵罷,最終成為對方最為依賴的人。

(參考史料:《胡適傳》)


胡適和"小腳女人」江冬秀,能夠相守一輩子,也算是民國時期美談。作為新文化運動的代表人物,卻堅守封建包辦婚姻,兩個人思想才華修養相距甚遠,隔著一條寬寬的大江,靠什麼船撐過漫漫數十年呢?

一個主要原因是胡適是傳統文人的內心,"新文化中舊道德的楷模,舊倫理中新思想的師表"(蔣介石),純正的孔孟信徒,幼年喪父母親對他的影響很深。胡適遵母命和江冬秀結婚,一是盡孝心,二是對傳統中國女性善良堅韌美德的認可。他在日記中這樣描述,對某曾謀面的江冬秀的感覺:

我不認得他,他不認得我,我總常念他,這是為什麼?/豈不因我們,分定相親,由分生深情,所以非路人?/海外"土生子」,生不是識裏,終有故鄉情,其理亦如此。

言對未婚妻的感情等同思鄉之情,也因為未曾見過,母親對未來兒媳的溢美之詞,也令他抱有幻想,也許會日久生親罷。所以他留美四年,都自視為有婚約之人,刻意不同異性交往,被視為"禁慾主義者」。胡適還宣稱"吾國顧全女子之廉恥名節,不令以婚姻之事自累,皆由父母主之」,比西方自由戀愛更道德。-

當然韋司蓮讓他認識到了兩性平等更道德,轉為對舊式家庭制度的批判,引領輿論思想新潮。最後還是斬斷情絲回國復命,"兩個黃蝴蝶,雙雙飛上天。不知為什麼,一個忽飛還。…"說明胡適也是個軟弱聽命的文人,作為溫和的改良派,他也尊重婦女,善良使他同魯迅一樣,不忍心將一個無辜的女子逼入絕境。退婚的女子在當年,下場是很悽慘的。

△曹誠英

六年平淡的婚姻生活後,胡適未忘韋蓮司,也許是母親去世再無顧忌,再遇曹誠英時,胡適終於鼓起離婚的勇氣,但往日溫順的江冬秀拿起菜刀,砍斷了他離開的勇氣。他終是軟弱而善良,徐志摩面對懷孕而又剛失去次子的張幼林,一點也不心軟,但胡適做不到。江冬秀同歸於盡的強悍,胡適要文人的面子,離婚再也不敢。

再者江冬秀雖是目不識丁的小腳女子,但平日裏卻是溫順講理的人。她總是努力學習,對丈夫的學識充滿敬佩,慢慢向胡適靠攏。她從大字不識到能夠寫信,粗通文理。表明她積極的人生態度,當然她也是胡適生活上的好幫手。生活上的相濡以沫,她相夫教子,成了賢妻良母。雖然精神上的差距仍然巨大,但歲月流轉,胡適和江冬秀更多了一種親情,難以割捨。

△胡適一家

他也曾只好把希望寄與他人,在他的眼中,兩個才子佳人的結合是十分完美的,當了徐志摩和陸小曼的證婚人。然而兩個人的結局,又讓胡適明白,王子和公主終於在一起了,也未必會幸福。對於離婚之事,更加不願,愈發猶豫了。

無心肝的月亮照著溝渠,也照著西山山頂。

他照著飄搖的楊柳條,也照著瞌睡的「鋪地錦」。

他不懂得你的喜歡,他也聽不見你的長嘆。

孩子,他也不能為你勾留,雖然有時候他也吻著你的媚眼。

孩子,你要可憐他——可憐他跳不出他的軌道。

你也應該學學他,看他無牽無掛的多麼好!

在這首《無心肝的月亮》詩前,胡適引用了兩句詩「我本將心託明月,誰知明月照溝渠!」,並在詩中以「月亮」自比,以此規勸癡情於他的徐芳將自己放下,他已經傷害了兩個女子了,不忍再讓癡心女孩陷進來。

△徐芳

可見胡適和江冬秀的舊式婚姻,並非從頭到尾都一直美好,如果他如徐志摩無情,若是江冬秀同朱安一樣蜷縮在牆角,只希望做只蝸牛期待時間的奇蹟,縱然不離婚,江冬秀也只保護了婚姻的殼而已。

魯迅對朱安其實也是抱著同情心的,也曾鼓勵她識字讀書。但朱安對學習沒有興趣,總是自卑自願的,默默忍受。她和大先生基本上就無交流,把自己的角色定位於保姆。

纏腳並不可怕,但是如果思想也被纏上了小腳,那麼一輩子就不可能再有什麼改變了。時代的悲劇固然不可避免,但胡適和江冬秀的白頭偕老的故事告訴世人,努力爭取,積極面對,堅決捍衛自己想要的東西,才能活得更精彩。

元元,金沙江邊默默做著大海夢的小閑魚,期待您的關注點評。


"說起民國的才子可謂是如恆河沙數不勝枚舉,而胡適也是民國時期有名的大才子,在那個崇尚自由解放的時代裏,胡適和江東秀可以稱得上是難得走到最後的伴侶。

那麼為何胡適能與目不識丁的江東秀白頭偕老呢?

有書君覺得有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胡適是一個極其孝順的人,他的母親希望他和江東秀成婚,為了不忤逆母親他只好接受這個目不識丁的妻子。

胡適的童年是很不幸的,他六歲時父親去世以後母親一人苦苦支撐著家庭,即使艱苦也要讓他讀書留學,所以母親對於胡適有著很大的影響,胡適也因此成為了一個特別重視孝道的人。

當胡適外出留學時胡適的母親就為他定下了江東秀這個妻子,所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長期因為讀書不在母親身邊的胡適並不願意忤逆母親替他選定的親事。

後來胡適有了想退婚的意思,母親聽聞後十分不悅直接表示反對,本來還指望著一線生機的胡適看到母親強烈的反對只好作罷。

胡適母親一直很滿意江東秀這個兒媳婦所以催促胡適儘快和她晚婚,因為母命難違胡適於是就接受了這樁婚事。

第二,胡適本身也對江東秀並不討厭,甚至經常教導她讀書習字,兩個人也在慢慢相處中培養了深厚的夫妻感情。

雖然和江東秀訂了親但胡適正值青年才俊,吸引了很多女生的注意,胡適在欣賞其他女子時並沒有忘記了給江東秀寫信。

他還一直囑咐母親要催促江東秀多讀書多回信,這也從一個側面表示胡適對江東秀是有所期待的,不然也不會如此培養並且願意和她交流。

甚至有一次胡適生病時接到了江冬秀的信,於是寫下了「病重得他書,不滿八行字;全無緊要話,頗使我歡喜」的句子,這也能看出來兩個人是有一定的情感基礎的。

第三,江東秀本性潑辣而胡適極愛面子,所以就算胡適想離婚也顧及頗多,面對江東秀玉石俱焚的果敢胡適並不敢強迫。

胡適後來並不是沒有想過離婚,在胡適喜歡上了心儀的表妹曹誠英以後和江東秀提過一次離婚,此時的江東秀爆發了自己的脾氣,抓起剪刀就告訴胡適:如果離婚她和孩子就一起去死。

胡適一下子就被這種陣勢嚇到了,而且極其愛面子的胡適也不希望事情鬧大自己被別人指點,於是再也不敢提離婚的事。

對待婚姻的江東秀有著自己的堅持和底線,無論如何也不能離婚,等到慢慢年長兩個人的婚姻也就更加穩定了。

第四,江東秀本身情商很高,有自己的個性和風骨,在大事上絕不含糊,為了婚姻寧願去讀書習字還對胡適不離不棄,這也是他們可以白頭偕老的一個原因。

雖然江東秀目不識丁但是卻情商很高,維護自己的婚姻時知道胡適愛面子於是對症下藥,為了和胡適培養感情學會了讀書寫信。

這些都證明她並不是真的笨,只是沒有良好的教育,而且江東秀有著自己的原則,遇到大事絕不含糊,當時她經常會把原本不多的錢財拿去救濟抗戰人員,胡適知道後對她大加稱讚。

為了和胡適有共同話題,江東秀經常自學還苦讀《紅樓夢》,雖然不會種花種草卻能燒得一手胡適喜歡的徽菜,經常勸胡適不要作官,因為她懂他的追求,而且不管胡適在哪裡江東秀都一直陪伴左右不離不棄。

如此這樣的細節足以證明江東秀在作為胡適妻子的這個身份上是稱職又值得稱讚的,胡適也就這樣和江東秀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因為以上的幾個原因胡適和江東秀成了那個時代罕見的白頭偕老的愛情,遇到胡適大概也是江東秀的另一種幸運,縱觀他們的婚姻會發現愛情也真的不止只有一個模樣。"


胡適先生是中國現代著名學者、著名的社會活動家。績溪縣人。師從美國實用主義哲學大師,曾擁有三十多個博士頭銜;1917年發表《文學改良芻議》,揭開中國新文化運動的第一頁,並大力提倡白話文,是新文化運動的領袖人物之一,發表《多研究些問題,少談些主義》,提出「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實用主義方法論,;胡適先生生前提出過「全盤西化」論點;抗戰期間代表蔣介石簽訂《中美互助條約》。胡適曾是共產黨的戰犯,國民黨的棟樑。

我這裡用一個名人說的一句話回答你提出的這個問題。胡適先生是「新文化中舊道德的楷模,舊倫理中新思想的師表」。


這件事應該從幾方面看,首先是胡適對於他的婚姻,有個正面的態度。

雖然他是包辦婚姻,但是他認為通過改良也不一定就不能夠獲得幸福,反過來說,個人如果不努力的話,即使自由戀愛,也不一定就能夠獲得幸福。

所以在他剛剛結婚的時候,他寫信給他的紅顏知己韋蓮司說,我把我的婚姻當成一個實驗。這使得他遇到問題,能夠用客觀科學的眼光去看待,而不是執著於自我。這種通達的態度,對於他的婚姻是一個良性的促進。

另一方面,他的妻子江冬秀也很配合。當初胡適在美國的時候,給江冬秀寫信,要求江冬秀識字和放小腳,江冬秀都一一照辦。在婚後,江冬秀也表現得非常知情識趣。所以胡適婚後就覺得,遇到了一個驚喜。他當時給韋蓮司的信裏還說,他和江冬秀相處得十分愉快。

當然,他們後來也碰到了七年之癢,胡適在杭州和他的小表妹曹誠英同居。這件事給江冬秀帶來了很大的傷害,但是雙方還本著積極解決問題的態度去處理,各自做出了退讓。

當然,最關鍵的是,兩個人都沒有放棄這段婚姻的意願。雖然傳說是江冬秀揮舞的菜刀,以殺死自己的孩子再殺死胡適作為威脅,捍衛了自己的婚姻。但事實上,只有,胡適的老鄉汪靜之持這種說法,而汪靜之是著名的大嘴,他說的很多話都不可信,而且他和胡適夫婦交情也有限。

我深為懷疑,汪靜之的說法是出自胡適的另外一個老鄉石原皋,但在石原皋的書裏,江冬秀負氣扔向胡適的,不過是一把裁紙刀。裁紙刀有塑料的,有骨頭的,跟菜刀的殺傷力,完全不能等日而語。起碼我們從胡適的書信裏,或者同時代人的追憶裏,看不出任何胡適想離婚的跡象。

我覺得這兩個人能夠白頭偕老,首先是因為他們對婚姻態度積極,其次是因為他們的人生態度積極,當然,除此之外,他們也有很更多相似之處,比如說他們的消費觀很相似,都是很豁達,慷慨的類型,弄清這一點,可能會消除我們對胡適婚姻的很多的誤解和錯覺。


大家可能聽說過「新三從四德」,就是胡適編的:太太出門要跟從,太太命令要服從,太太說錯要盲從;太太化妝要等得,太太打罵要忍得,太太生日要記得,太太花錢要捨得。

這位太太,就是江東秀。

和魯迅一樣,胡適也是一拖再拖,後來還是奉母命成婚。

當然,江東秀並不是目不識丁,她是望族之女,只是文化程度較低而已。

胡適說過:「只有自己的腳才知道鞋子合不合適。」他曾對祕書胡頌平說:「久而敬之這句話,也可以作夫婦相處的格言。所謂敬,就是尊重。尊重對方的人格,纔有永久的幸福。」

江冬秀雖沒有文化,卻是個稱職的妻子。雖然她曾因胡適的婚外情大鬧過,但更多的時候是忍耐。一次胡適住院,江冬秀推門進去,看見曹誠英躺在胡適身旁,她也只是「拉下臉來沒理你們」。她懂得如何與出版社交涉,催要稿費。她支持胡適的事業,理解胡適的寬容和慷慨。她包辦了家中大小事務,知道如何照顧丈夫,不讓胡適太過拚命工作。1918年,江冬秀到北京照顧胡適的生活起居,胡適的生活從此規律了,他在給母親的信中說:「自冬秀來後,不曾有一夜在半夜後就寢。冬秀說,他奉了母命,不許我晚睡。我要坐遲了,她就像一個蚊蟲來纏著我,討厭得很!」胡適的父兄子侄壽數都不長,卻享年71歲,不能不說是江冬秀的功勞。

江冬秀從不逼迫丈夫做官,甚至不願意丈夫做官,胡適曾在家書中說:「你總勸我不要走上政治的路上去,這是你的幫助我。若是不明大體的女人,一定巴望男人做大官。」胡適出任駐美大使,江冬秀寫信「痛責」。胡適復函安慰說:「我聲明,做到戰事完結為止。戰事一了,我就回來仍舊教我的書。」她在報紙上看到胡在美國心臟病發的消息後,不徵得同意,直接託張慰慈拍電報給翁文灝,請張向國民黨政府彙報,準許胡適辭去大使職務。此後,對於胡適任北大校長,江冬秀雖未阻攔,但亦表示不贊成。

羅爾綱則說:「我處胡家五年,……假如適之夫人是個留學美國的女博士,我斷不能在胡家處五年。……我在上海多年都是穿一條衛生褲。隨適之師到了北平,這條衛生褲怎能抵得住北方冬寒。她立刻給我縫了一條厚棉褲。我到北平只穿在上海多年穿的外衣,他把適之師穿的皮襖給我穿。」羅還回憶,吳晗去雲南大學任教前,曾向江冬秀借300元,100元自用,200元留給在北平的妻子。江冬秀聽後二話不說便取出300元交給吳說:「我送給你。」

抗戰時期,胡適赴美後,江冬秀依舊給胡適家鄉的學堂捐款,救濟家鄉生活困難的人。

唐德剛亦說:「胡老太太向來未叫過我什麼『密斯特』或『先生』。第一次見面,她對我『直呼其名』。幾次訪問之後,我在她的廚房內燒咖啡、找餅乾……就自由行動起來。」他認為,江冬秀是「千萬個苦難少女中,一個最幸運、最不可尋常的例外」,而胡適則是「『三從四德』的婚姻制度中,最後的一位『福人』」。

1950年,江冬秀到美國與胡適同住,兩人請不起用人,只能自己做家務。

何炳棣回憶,50年代,他在胡適的領帶下端發現一個小拉鏈,拉開是個暗袋,內藏5美元。胡適解釋說,這是江冬秀為他藏的,因為即使出門被人搶劫了,舊領帶也不會丟失,他可以用5美元搭車回家。

對外性格潑辣,在內能持家、細心、寬容、大方、有擔當。就算目不識丁又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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