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現在社會的發展,很多人會選擇買輛車來作爲代步工具。而汽車畢竟屬於比較昂貴的大宗商品,因此車主對待自己的愛車都會格外上心。就比如在買完車後,不少人都會再交一些錢,給愛車延長一下質保期限。不過,王先生卻因爲在買車之後購買的一個延保服務,讓他如今憤怒不已。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我們接着往下看。

  杭州的王先生在2017年6月份,在杭州一家4S店購買了一輛奔馳GLA,同時在買完車後,聽從了銷售人員的建議,又購買了一個延保服務。這個服務是經銷商推出的,花了王先生6000元,保質期延長5年,同時還可以享受2年之內免費更換輪胎一次。現在已經是2019年的4月了,眼看還有2個月就要到2年了,王先生便聯繫了4S店準備把自己的舊胎給換掉。

  不過4S的答覆卻讓王先生憤怒地找到了當地媒體,說要曝光自己花的那6000塊錢“打了水漂”,因爲4S店告訴王先生不能免費更換輪胎。王先生說,4S店的售後表示,王先生這樣是不允許換胎的。對方的意思就是必須要紮了釘子或者輪胎壞掉,開到這家4S店裏,纔能夠給換。聽到這樣的回覆,王先生覺得自己像受騙了一樣,這所謂的換新胎,壓根就是毫無意義。

  王先生覺得,作爲一個車主,紮了釘子,不可能會開着破輪胎來到4S店。肯定會就近找一家修車店,把輪胎補了,而要能開到這家4S店,輪胎肯定是好的啊。這樣一想,明明就是一件前後矛盾的事。

  隨後,爲了求證王先生的說法,記者來到了這家4S店。工作人員拒絕了採訪,並私下給了記者出示了一個免責條款。這一條款寫的是,“在提出更換輪胎之前,未經公司及旗下經銷商同意,車主或者第三方對輪胎進行處理或維修操作,這樣是不能更換的。”

  並且,工作人員還說,這些免責條款都是在籤合同之前,讓消費者看過的。而對於此,王先生表示,他手頭上的合同很簡單,並沒有這些內容,而所謂的簽字不過是當時走的流程。最終,經過反覆協商,4S店選擇了向王先生全額退款,王先生表示接受。

  看完這個新聞,筆者覺得作爲商家,要做的並不是跟消費者玩一些文字遊戲,應該做的是真真正正的服務消費者。能夠提供的服務寫清楚,不能做到的事情也寫清楚,這樣纔會贏得良好的口碑,效益也纔會增加。當然也有網友表示,王先生這6000花得很有意思,出去轉了一圈又回來了,不過倒是讓他徹底看清了4S店盈利的本質。對於此事,網友們怎麼看呢?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點贊,感謝大家的支持。(文中素材來源於網絡,文字內容由奇葩事看過來原創,抄襲洗稿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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