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稱開電單車雙手離軚是2013年與澳洲警隊護送組交流時學到的。

今年3月一名交通警駕駛鐵馬護送旅遊巴往駿洋邨,期間雙手一度離軚揮動,做出「拍翼」動作。警方其後解釋,涉事警員當時用雙手打手號,示意車輛減速勿駛近車隊,又稱外國案例顯示警員做法沒問題。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在facebook專頁表示,過去個多月,先後兩次去信警務處,要求交代甚麼是「外國案例」。

朱凱廸Facebook圖片

朱凱廸表示,到4月14日,警務處回覆指開電單車雙手離軚,是2013年與澳洲維多利亞警隊護送組交流時學到的。不過,澳洲維多利亞警隊回覆朱凱廸指,警員不會放手開電單車,亦沒有與香港警務處相關接觸的紀錄。

一名交通警今年3月雙手一度離軚揮動引起關注。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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