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情冀法官考慮張秀賢在涉案期間的年紀、行為及想法。

佔中九子

佔中九子昨被裁定罪成後辯方求情於今天再續 ,代表第六被告張秀賢的資深大律師潘熙表示張秀賢在案發時只有20歲,未達21歲之齡,擔任了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及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常委等要職,張原任職專欄作家(自由工作者)而最近亦創業。

張秀賢。(資料圖片)

潘大狀指佔中運動屬於和平示威,目的只為爭取真普選,雖然法官於昨天的頒布的判詞中清楚指出公民抗命不屬抗辯理由,但據案例顯示被告的犯罪動機仍屬求情因素。潘大狀指佔中運動一開始是合法及和平,及後人數才大幅增加直至警方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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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大狀續指涉案的2014年9月27日及28日是周六周日,相信對公眾造成的影響較少。潘大狀建議法官考慮張秀賢從沒有在佔中運動中使用武力,亦沒有煽惑他人使用武力,故希望法官考慮張秀賢在涉案期間的年紀、行為及想法,冀法官在判刑前為張秀賢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張秀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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