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正研擬酒駕者強制車險保費翻倍(圖/資料照)

▲酒駕肇事造成許多重大意外,提醒車主切勿喝酒開車。(圖/資料照)

記者李蕙璇/臺北報導

民眾買了汽車險並加保了酒償險,保險公司雖然在保戶酒駕肇事賠償車禍受害人,其實還有但書,車主事後還得退還這筆理賠金。產險公會近日宣佈將酒償險追償列為查覈會員公司主要項目,要求業者須積極向保戶索回保險金。

過去民眾以為產險公司銷售酒償險,可能會助長車主以為喝酒駕車肇事還有保險公司幫忙補償理賠金,其實這個保險主要是保障車禍中受到酒駕肇事責任者的當事人,當肇事者有買這個酒償險時,可以優先透過保險公司拿到補償。

而酒償險的正式名稱為「第三人責任保險受酒類影響車禍受害人補償附加條款」,一般民眾簡稱為酒償險。這個保險商品屬於附約險,須在車主購買主約險的第三人責任保險時,才能再加保這個酒償險的附約險。

不過,酒償險還有一條但書,並且清楚載明於保單條款上面,全文為「因受酒類影響駕車肇事經法院判決確定屬故意行為,違反公共危險罪者,保險公司於給付後得於給付金額範圍內請求被保險人還原之」。

簡單地說,就是車主(保戶)酒駕肇事遭法院判刑違反公共危險罪時,產險公司就會依約向車主索回理賠金,依過往法官判刑通常是車主飲酒後吐氣含酒精成分,超過每公升0.25亳克者。

產險公會理事長陳燦煌表示,產險公司在銷售汽車第三人責任險的受酒類影響車禍受害人補償附加條款時,須向民眾清楚說明酒駕後會遭追償的一些狀況,各個產險會員公司在理賠後,也應積極向被保險人代位求償。

一名產險公司車險部主管表示,過去也有向車主追討回來理賠金的案例,只是執行過程中花耗許多心力與時間,因為法院審理判刑需要花一段時間,之後車主也不會主動提供判決書,讓保險公司知道遭判刑的結果,以免被追償。

產險公司就會不時地上網到監理站、司法院判決書公開網站,查詢相關資料及判決書。由於判決書也不會公開車主的全名等相關個資,產險公司內的車險部及法務人員還要就許多特徵一一詳加比對,也就造成車險公司向保戶代位求償的困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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