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组织联合发起婚姻平权紧急动员。(图/记者屠惠刚摄)

▲学生组织联合发起婚姻平权紧急动员。(图/记者屠惠刚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历经两次协商后,立法院14日针对同婚专法的内容进行实质讨论,就现有行政院版本、国民党立委赖士葆及民进党立委林岱桦提案的三个版本每个条文,逐一讨论相关问题。而一向关心同婚议题的民进党立委尤美女14日也特别整理同婚专法协商重点,她也呼吁守护政院版的同婚专法。

尤美女在脸书表示,赖士葆坚持保留明显违宪的版本,不愿与其他版本协商讨论,上午发言完毕后即离席而去,所以无法作成协商结论,仍要等到17日院会才能处理,作出决定,行政院长苏贞昌在协商最后也宣告,本案将会列为周五议程的第一案,先于其他议案进行处理。

尤美女提到,这阵子引发外界许多讨论的条文,都在协商过程中得到充分讨论,包括法案名称、立法目的、定义、成立关系之年龄、登记为同性婚姻(政院版第4条)或同性家属(赖士葆版第5条)或伴侣(林岱桦版第4条)。

▲婚姻平权大平台,同志支持者聚集青岛东路声援,童子贤、黄郁芬、温贞菱。(图/记者林敬旻摄)

▲同志支持者聚集青岛东路声援。(图/记者林敬旻摄)

尤美女进一步指出,开放亲生子女收养(政院版第20条)或仅得约定监护(赖士葆版第15条、林岱桦版第21条)、宗教自由条款(政院版第26条、林岱桦版第27条)、跨国同性婚姻之成立(时力党团修正动议第27条),但最后仍无法作成结论。

尤美女提及,许多同志家庭在意的子女收养问题,在场许多委员发言指出目前政院版规定仅限于收养亲生子女,将使现存为数不少的收养子女仍然无法得到身分的保障,而我国本就开放单身收养,且收养程序十分严谨,必须经过试养、社工机构评估、法院裁定等阶段,每个阶段需考量儿童最佳利益,最后才可能成立收养。

尤美女提到,单身同志历经这样严谨过程而收养孩子,事后与他人成立第二条关系,若对方有意愿也有能力共同养育,却不允许他和孩子透过前述严谨的收养程序来建立亲子关系,让他们在法律上成为完整的家庭,这违背儿童最佳利益,也违反儿童权利公约,何况收养基于自由意愿,如有人担心收养会稀释继承的应继分,则不收养即可。

▲▼ ▲婚姻平权大平台,同志支持者聚集青岛东路声援。(图/记者林铭翰摄)

▲婚姻平权大平台,同志支持者聚集青岛东路声援。(图/记者林铭翰摄)

至于宗教自由条款,尤美女指出,林岱桦版本扩张政院版内容成为「合法歧视条款」,会产生竞合问题,因为同婚专法是特别法,一但制定此条文,恐导致其他一般性法规产生适用问题,最后苏贞昌也请法务部和各党团回去再斟酌;此外,林岱桦版独有的「防伪条款」、「全民监视条款」各党团有共识,建议不予采纳。

最后,尤美女表示,感谢在场外数千位支持同婚的朋友,大家一路的支持,这几天继续一起努力,鼓励更多委员出席投票,守住政院版草案,为台湾社会走出更平等的未来。

▲▼法律云专访--尤美女立委谈法官法修法。(图/记者汤兴汉摄)

▲尤美女。(资料照/记者汤兴汉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