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氏解經學一則
——《左傳》桓十六年「冬城向」所見杜預、劉炫、孔穎達之經解立場
題按:或許這個問題早已有人發現,但還是抑制不住我表達的衝動。
題圖是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宋慶元6年(1200)紹興府刻宋元遞修本《春秋左傳正義》。初稿有發在豆瓣日記上(https://www.douban.com/note/700206813/),此為修訂稿。因為知乎基本上不太用了(基本轉移去豆瓣),所以這篇練筆劄記或許是在知乎上的最後一篇文章。周知。望賜教。
《春秋左傳正義》桓十六年有經文如下:
《春秋》「冬,城向。」
杜註:傳曰:「書,時也。」而下有十一月,舊說因謂《傳》誤。此「城向」亦俱是十一月,但本事異,各隨本而書之耳。《經》書「夏,叔弓如滕。五月,葬滕成公」,《傳》云:「五月,叔弓如滕。」即知但稱時者,未必與下月異也。又推校此年閏在六月,則月卻而節前,水星可在十一月而正也。《詩》云:「定之方中,作於楚宮。」此未正中也。功役之事,皆總指天象,不與言曆數同也。故《傳》之釋《經》,皆通言一時,不月別。
《春秋》所記史事平平無奇、乏善可陳,但是其涵涉後代經師的立場前設卻異常的糾纏而精彩。
一、杜預的解經立場與技巧
經文下杜注引發了邏輯連貫的兩個問題:
第一,認為「城向」在十一月是否正確?
因為經文「冬,城向」,後緊接「十有一月,衛侯朔出奔齊。」故杜預有此推斷。而杜預驗證此推斷的論據則來自於昭公三年經傳的對應關係。
昭公三年《春秋經》「夏,叔弓如滕。五月,葬滕成公」,《左傳》「五月,叔弓如滕。」
可見,經文中書於某事之後的月份可以涵蓋某事發生的時間,因此杜預認為「城向」在十一月成立。
第二,「城向」在十一月是否合理,為什麼?
根據對應的傳文「書,時也」,顯然是合理的,那麼杜注就要找其合理的理由。杜預經解的立場決定了,他必然會把視野投向別經,於是他引了《毛詩》「定之方中」來背書。
在論述杜預如何論證其合理性前,還有必要解決一個子問題:杜預為什麼要選擇《毛詩》而不是其他經,為什麼選《毛詩》又正好選到了《鄘風?定之方中》這篇?他引《定之方中》為了說明什麼?
原因在於《鄘風?定之方中》毛、鄭的解釋,與《左傳》其他冬季築城的體例(冬季築城+「書時」)有相似之處。而《左傳》對冬季築城時間發例有兩處,其中庄二十九年處涉及天文。
經:城諸及防。(杜註:諸、防,皆魯邑。傳例曰:書,時也。諸非備難而興作,傳皆重雲時以釋之。他皆放此。)
傳:冬,十二月,「城諸及防」,書,時也。凡土功,龍見而畢務,戒事也。火見而致用,水昏正而栽,日至而畢。
按:注意「火」並非今之火星,而是心宿;「水」亦非今之水星,而是室宿。庄二十九年左傳,以此二者作為築城之參照。不妨再參看《毛詩》:
《鄘風?定之方中》「定之方中,作於楚宮。」
毛傳:定,營室也。方中,昏正四方。楚宮,楚丘之宮也。仲梁子曰:「初立楚宮也。」箋云:楚宮,謂宗廟也。定星昏中而正,於是可以營制宮室,故謂之營室。定昏中而正,謂小雪時,其體與東壁連正四方。
孔疏:○鄭以為,文公於定星之昏正四方而中之時,謂夏之十月,以此時而作為楚丘之宮廟。(後從略)
按:《定之方中》之「定」乃定星,即營室,又稱室宿(二十八星宿)之一。此星於黃昏位於四方之中時,可以營造宮室。而據《鄭箋》,定星昏正時間是夏之十月。
杜預之所以選擇了《鄘風?定之方中》一章來為自己背書,是因為:其一,二者(《定之方中》「楚宮」與《左傳》「城諸及防」)均涉及以室宿(《毛詩》稱「定」,《左傳》稱「水」)作為參照來確定修築時間;其二,庄二十九年與桓十六年都是冬季築城且「書時」。所以,杜預以庄二十九年《左傳》冬季築城之例(凡XX)作為邏輯的踏板,接引《鄘風?定之方中》來註解桓十六年「城向」。
然而,杜預雖本著會通《毛詩》與《左傳》的立場前設,引入了「定之方中」之說(在室宿昏正之時營造公室),但是卻又部分改變了毛、鄭對詩句的解讀。杜預認為詩句「定之方中」未必要室宿正處在四方之中,而允許「此未正中也」。那麼問題就來了,為什麼杜預不遵從《毛傳》《鄭箋》的家法,「此未正中」?
因為杜預陷入了兩難的解經境地:一方面他為了給十一月(周曆)城向提供合理性,尋求《毛詩》的幫助;另一方面,根據鄭箋的解釋「定之方中」的時間是在「小雪」(夏曆十月中旬的節氣,夏曆十月=周曆十二月),與經文所敘周曆十一月不符。因此,杜註解作「此未正中」,是為調和二者矛盾尋找一個突破口,這個突破口就是置閏!
營室的合理時間在周曆十二月,但《春秋》記載的「城向」卻是周曆十一月,那麼應該如何調和?於是,杜預很巧妙地通過置閏把「小雪」節氣所處時間拉後了。本來「定之方中」的時間是「小雪」,即夏曆十月=周曆十二月,但是因為閏在六月(按:年中閏,即在一年的六月後多加一個月),本應出現在周曆十二月的節氣便因為時間後移,被包進了周曆十一月,所以剛好和《春秋》記敘的十一月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