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我們找信託融資,總覺得對方要求嚴程序多,時常不能理解。今天我們有幸邀請信託行業朋友幫忙分享了他們對地產項目管控的核心要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現在地產信託的風控措施簡直可以用「亂花漸入迷人眼」來形容:抵押質押保證三件套一樣不少,章證照共管,委派董事,委派駐場,銷售資金監管,對賭條款。
感覺一個病人生了病,呼啦超,啥儀器都用上了,感覺亂糟糟的。可是撥開迷霧,理順背後的邏輯,所有監管措施的核心就是「現金流」。
房地產信託的第一還款來源就是項目本身產生的現金流,要使項目本身產生的現金流成為真實的第一還款來源那就必須做到「四個確保」:
確保每一分錢都用到了項目上,變成了在建工程固定資產;
確保工程正常施工建設,儘快達到預售,實現現金流;
確保預售後的每一分銷售資金都被信託公司有效管理,要麼繼續變成在建工程固定資產,要麼用於償還信託公司貸款;
確保公司經營期間不存在其他不良負債,以影響信託公司債權的實現。
所以一切的風控措施都要以「四個確保」為核心進行閉環設計。
01
每一分錢都用到了項目上
為了達到確保1的效果,主要採取的風控措施有:
(1)貸款資金監管,即對企業的放款戶進行監管,監管措施可以是預留印鑒、資金監管或網銀密鑰,其核心目的是如果沒有信託公司同意,資金無法對外劃轉,最終確保貸款資金只能用於項目的工程建設;
其實採取了第一項風控措施之後,信託公司基本可以保證每一筆貸款資金都用到了項目上,核心目的可以實現了,但為了提升核心目的的實現質量,信託公司還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措施:
(2)委派人員跟蹤項目進度建設,對施工合同、工程款項、施工進度進行查覈,確保每一筆工程款的真實性,這個委派人員可以是信託公司自己的員工也可以是信託公司委派的三方;
(3)章證照共管,信託公司將項目公司的所有印章都進行共管,非經信託公司同意,項目公司不得使用印章,這從另一個角度限制了項目公司隨意簽署施工合同及支付工程款。
02
工程正常施工建設,儘快達到預售,實現現金流
為了達到確保2的效果,主要採取的風控措施就是對賭條款了,例如以下對賭:
- 信託成立後4個月內辦理首批《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
- 信託成立後5個月內辦理首批《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 信託成立後6個月內取得項目第一批(首個)預售許可證
同時約定交易對手違反對賭協議後的懲罰措施,提前還款、超高罰息等等。
如果覺得對賭條款不足以放心,似乎只能加重對賭的違約責任,別的也沒什麼好方法,畢竟信託公司自己又不能施工。
03
預售後的每一分銷售資金都被信託公司有效管理
投進去的資金變成了房子,現在房子又要變成現金流,這時候就是管控的關鍵時刻,不能出現「管了天長地久,最後一秒崩盤」的窘境。
銷售戶監管:信託公司必須對銷售戶進行最嚴格的監管,預留印鑒、資金監管協議或者網銀密鑰。銷售戶的監管比較複雜,因為還涉及當地的房管或者建委,有的要求銀行和房管或建委簽署三方資金監管協議,那麼信託公司就只能採取預留印鑒或網銀密鑰了,如果當地建委或房管再要求銷售戶不能開通網銀轉賬功能,那信託公司就只能預留印鑒了。
銷售資金監管之後,資金只能用於兩種用途,一種是繼續用於在建工程建設,流程可參考「確保1」,一種是用於償還信託公司貸款,例如有的信託公司就根據銷售面積測算的現金流來確定償還的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