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遭槍擊少年等7人涉暴動 1被告擬自辯官籲申法援
各人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候審
有市民響應號召「遍地開花」,於十一國慶日參與示威活動。其中在荃灣海壩街至大河道一帶,一名中五少年遭警開槍擊中胸口,一度送醫命危。他連同5男1女等7人被起訴暴動、縱火和襲警等共5項罪名,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再訊,被告繼續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3日再訊,以待各被告索取文件、法律意見和處理法援申請,其中一名被告至今仍沒有法律代表,法官強烈建議他聘請律師應付案件,所有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除了中槍18歲中五學生曾志健外,其餘6名被告包括39歲報稱清潔工人的陳珩,19歲報稱IVE學生的陳金國,25歲報稱程式員的李振文,21歲IVE學生馮清華,22歲HKCC學生郭小琴,和26歲理工大學學生邱宏達。他們七人均面對一項暴動罪,已中槍少年另同一時間涉及一宗襲警案。
唯一另涉及一項縱火罪的清潔工人陳珩,向法庭表示因為「怕麻煩,費事麻煩人地」而拒絕聘請律師代表,並打算自辯。法官問及他是否知悉暴動罪的定義後,指暴動罪指控性質嚴重,建議他向法援申請法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