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常會的主要建議包括繼續沿用現行薪酬水平調查和入職薪酬調查的調查方法,但加以優化。

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薪常會報告書建議,日後因應特定情況,在有需要時才進行入職薪酬調查。

薪常會的主要建議包括繼續沿用現行薪酬水平調查和入職薪酬調查的調查方法,但加以優化,包括採用更精確的職位屬系、增加調查機構的數目,以及要求參與調查機構特別就入職職位提供與薪酬有關的額外資料。在調查頻率方面,薪酬水平調查維持每6年進行一次。

行會接納薪常會報告書建議。(資料圖片)

入職薪酬調查則建議由每3年進行一次改為因應特定情況,在有需要時才進行。薪常會並建議繼續採用全面考慮的做法,即在應用未來的調查結果時,應考慮一籃子相關的原則及因素。考慮啟動入職薪酬調查,應包括以下的特定情況,包括薪酬水平調查的結果或意見認為應進行入職薪酬調查;個別資歷組別或相關資歷組別下多於一個公務員職系入職職級出現嚴重招聘困難、聘任情況嚴重惡化或有關的規管框架出現重大轉變;或本地經濟出現急劇且不能預見的轉變,對本港的就業市場(包括公務員隊伍)可能構成重大且持久的影響。

政府於2017年4月邀請薪常會為薪酬水平調查及入職薪酬調查進行檢討,薪常會於2018年12月17日,就檢討向行政長官呈交第59號報告書。公務員事務局就報告書的內容和建議諮詢職方代表和相關持份者,並於今日就如何跟進建議,尋求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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