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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的法律問題怎麼講?

第一:公婆的財產不屬於結婚夫妻的共同財產,公婆有權利把自己的財產續給小兒子,既然你們結婚了,你跟你老公的財產才是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就贍養問題來看,子女都應盡責贍養父母,即使公婆把財產給了小兒子,大兒子也應該履行法律責任贍養父母,仁孝應當盡心盡責,即使走法律程序大兒子夫妻應該贍養公婆的責任是必不可少,所以請心胸放大,該盡到的責任應履行。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滿意,覺得不錯的請點個贊,


贍養老人是法律義務,並且是強制性和無條件的。在我國的《憲法》和《婚姻法》中,都明確規定了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也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經濟上提供生活需要物品及費用.同時,父母也有要求子女贍養的權利.

未保障父母的這項權利,《婚姻法》中也規定了,拒不履行贍養義務者,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對那些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生活中,因為分家產子女和父母鬧僵的也常見,大家都認為沒繼承財產就沒有義務贍養父母了,看了法律的規定就一目了然.

題目中婆婆把整個家產都給了小兒子,從情理上說是有些不妥,心中不滿可以理解,但也是婆婆處置自己的東西,人家願意給誰就給誰啊!

做兒女的無權干涉婆婆的決定,你不高興,首先應反思一下婆婆為什麼這麼做呢!是你表現不好傷了她的心?還是小兒子生活不富裕?等等吧!自己想開些,畢竟把兩個兒子養大不容易,都要報答養育之恩啊!


很遺憾,在外人看來,家務事沒有對錯,只有情理,所以很難評論你婆婆做的對與錯。

這其實是涉及兩個問題。第一個是財產分割問題,一個屬於老人贍養問題。

對於贍養老人問題,我國《憲法》、《婚姻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法》都規定,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這裡的子女包括兒子和外嫁女兒,以及有撫養關係的非婚生子女。所以,你公婆的小兒子和你丈夫無論什麼時候都對你公婆有贍養義務,這個義務是不能免除的。

第二個是財產分割問題。如果家裡唯一的財產是也有你丈夫的份額,那麼你公婆都給小兒子是不合適的,你丈夫的份額他們不能做主,是可以要回來的。如果你說的家裡唯一的財產是屬於你公婆所有,那很遺憾,你公婆是有權決定其歸屬的,可以將其贈予小兒子而未給你丈夫留下份額。

對於你公婆的決定,你可以不理解,可以有滿腹怨言,有一肚子委屈,但你丈夫無權拒絕公婆的贍養問題。有的老人確實做事比較偏執或者溺愛某個子女,碰見這樣的父母我們也很無奈。做好自己的,其他任其去吧,幸福的生活還是靠自己雙手掙來的。


看出來了,公婆偏心,雖然是這個樣子,但是沒有辦法的,你老公還是要給他們養老,財產不分或者少分,你老公對公婆都存在著贍養義務。你可能覺得不公平,認為財產既然給了小叔就應該是小叔養,覺得可以當甩手掌柜。

但是那是不可能的,父母的財產可以自由支配,你們沒有權利干預。那怕一分錢都沒有給你們,你老公還是用給他們養老,為什麼呢。你可以想想看,你老公不是自己長大的,是你公婆養大,供吃供讀書,那怕吃喝方面跟小叔差了一個等級,他們還是把你老公養大了。如果你們棄養,他們去法院告你們,你們還是得出贍養費。

山給了小叔,就算你心裡不舒服也沒辦法,以後老了,你老公該出錢出錢,該伺候伺候。逃不掉的,法律在保護著呢,山給了小叔,你再怎麼不服氣,也要想開點,畢竟那是老人的財產,他們想怎麼分配怎麼分配。盡到你自己的責任,做到問心無愧就好了。順便說一句,好兒子不爭家產,好父母旺三代兒孫,顯然你公婆算不上好父母,好父母起碼會盡量公平。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無條件的,不以子女得到父母財產的多寡為前提和依據。

公婆對自己的財產有處置權,也就是說,他願意給誰就給誰。

父母財產的轉移,只有在去世以後,才可以依據遺囑或法律規定由子女分割繼承。法律規定,如果遺囑內容有明顯侵害子女繼承權的情況,則宣布遺囑無效,按法定繼承。

但在父母存活期間,子女沒有獲得父母財產的權利,父母給予子女財產,屬於自願贈與行為。

我們認為,父母在處置財產時,在尊重自己意願的同時,要儘可能考慮到子女的感受,一碗水端平。因為這有利於家庭穩定和睦和親情關係和諧。但作為子女,也要尊重父母的意願,不能斤斤計較。父母是獨立的人體,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立的意志和意願,違背或者強迫父母的意願,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父母,說嚴重一點,是侵犯人權的行為。

如何處置財產是他們自己的自由權利。如果子女用親情綁架父母,就會違背父母的意願。符合了你的意願,就違背了他們自己的意願,你覺得這公平嗎?


公婆喜歡小的,無疑,什麼都想著小點,實在可恨,父子,兄弟變仇人。你處處替小兒作想,我問公婆,還是一兒子好,兩兒子好,後公婆常住大兒家跑,大家都不開心。後大兒子條件好了,老兩口思想改變好大,年齡大了。脾氣也改了,我也無氣可記。忘了吧!靠自己打拚。只要家家開心就好。


法律上講,養老跟財產給誰沒有關係。子女有贍養父母的責任,父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跟財產給誰沒關係,該養還要養,只是財產給了另一個兒子沒給這一個,心裡上感情上不舒服罷了,如果生活過得去就不要過多要求了,如果確實有困難可以一家人坐一起商量,走法律肯定不行,頂多找幫大哥調解下。


根據法律來說,即使是把家產給了小兒子。你與你丈夫同樣有贍養的義務。根據情理來說,你與你丈夫可以少負擔甚至不負擔養老。但前提是你們需要與你小叔子及婆婆協商好。小叔子與父母同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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