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員曾回應事主:「香港人千萬要睇清楚合約。」

職業司機指控香港寬頻以欺詐手法推銷電訊產品,使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手機號碼遭轉臺,三個月後才發現與香港寬頻簽下收費更貴,長13個月的新合約。司機要求終止合約卻遭職員囂張地拒絕。今早司機在區議員楊振宇的陪同下,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12488元。

市民追討香港寬頻1.2萬元。資料圖片

申索書透露,去年9月在土瓜灣街站,申索人王先生與被告方香港寬頻有限公司簽下為期30個月的寬頻上網合約含欺詐成份;王又指控被告公司的職員去年12月以欺詐手法,誘使他簽訂了新的電話上網合約,為期13個月,而他當時並不需要轉臺。

市民指控香港寬頻以欺詐手法推銷電訊產品。資料圖片

申索人向本報透露,曾因此致電公司投訴熱線反映,但當時電話內的職員竟囂張回應指:「香港人千萬要睇清楚合約。」拒絕跟進。王又不滿被告方明知員工犯錯,仍包庇員工。他採納消委會建議後,決定在區議員協助下入稟法庭。王揚言,已對被告方失去所有信心,盼能透過法庭程序與香港寬頻「劃清界線」,又表示自己不在意賠償金額,但被告方需承認責任。

王又透露已獲大律師協助,案件本年3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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