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被告被控於去年11月10日在旺角道與廣東道交界參與非法集結。

去年11月10日多區發生衝突,警方在旺角拘捕多人,兩名男子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兩案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合併,並新增一項非法集結罪,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6月22日,其間索取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兩名續准保釋。

20歲男子胡添榮報稱任職倉務員及25歲社企項目經理李日,同被控於去年11月10日在旺角道與廣東道交界參與非法集結。胡被指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即3罐白電油。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鐵通。李則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稱他同日同地管有伸縮鋼棒。他今以工作為由申請減少往警署報到及織短宵禁時間獲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