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國家發改委在官網發佈通知,正式印發《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要求繼續加大戶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已陸續取消落戶限制的基礎上,城區常住人口100萬—300萬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戶限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500萬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開放寬落戶條件,並全面取消重點羣體落戶限制。

  部分摘要

  繼續加大戶籍制度改革力度

  在此前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已陸續取消落戶限制的基礎上,城區常住人口100萬—300萬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戶限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500萬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開放寬落戶條件,並全面取消重點羣體落戶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大幅增加落戶規模、精簡積分項目,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佔主要比例。

  深入推進城市羣發展

  有序實施城市羣發展規劃。加快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有序推動哈長、長江中游、北部灣、中原城市羣、關中平原、蘭州—西寧、呼包鄂榆等城市羣發展規劃實施,建立健全城市羣協調協商機制。堅持以中心城市引領城市羣發展,推動一些中心城市地區加快工業化城鎮化,增強中心城市輻射帶動力,形成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助推力。

  推動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

  超大特大城市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防止無序蔓延,合理疏解中心城區非核心功能,推動產業和人口向一小時交通圈地區擴散。中小城市發展要分類施策,都市圈內和潛力型中小城市要提高產業支撐能力、公共服務品質,促進人口就地就近城鎮化;引導人口和公共資源向城區集中;穩步增設一批中小城市,落實非縣級政府駐地特大鎮設市。

  支持特色小鎮有序發展

  建立典型引路機制,堅持特色興鎮、產業建鎮,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逐年挖掘精品特色小鎮,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建立規範糾偏機制,逐年開展監測評估,淘汰錯用概念的行政建制鎮、濫用概念的虛假小鎮、缺失投資主體的虛擬小鎮。

  強化交通運輸網絡支撐

  綜合考慮人口規模結構和流動變化趨勢,構建有前瞻性的綜合交通運輸網絡。在城市羣和都市圈構建以軌道交通、高速公路爲骨架的多層次快速交通網,推進幹線鐵路、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城市軌道交通融合發展,促進公路與城市道路有效銜接,更好服務於城市間產業專業化分工協作。

  健全城市投融資機制

  鼓勵商業性金融機構適度擴大信貸投放,引導保險資金髮揮長期投資優勢,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進行項目融資,積極助力新型城鎮化建設。支持發行有利於住房租賃產業發展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等金融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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