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起「原料」名稱造假案件,而非食品安全事件。

一、為什麼是「原料」?

根據報道,這是「上海市工商局公布2017年度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十大典型案例」。

從報道的截圖看,產品為麵包,表面有肉鬆狀配料,名稱為「辣味香松麵包」,未見其配料表。

問題出在其所用「原料」上。所用的原料原本是「肉粉松」,從其配料中含有「豌豆粉」及其底部「類別:肉粉松」可以得知,但其品名卻赫然寫著「肉鬆」。

「肉鬆」不是「肉粉松」,也不存在分類上的包含關係,它倆成分不同,前者是純肉做的,後者可以添加豆粉。換句話說,後者因為含有豆粉而成本較低。

本案中,「原料」供應商以成本較低的「肉粉松」冒充「肉鬆」。85度C作為麵包製作商(或許也是冒名「肉鬆」的供應商),不知情或故意用冒名的「肉鬆」為原料,製作麵包。

如果1:原料的標註就是「肉粉松」,而不是故意混淆為「肉鬆」,就不存在原料造假問題。

如果2:原料的標註就是「肉粉松」,且在麵包的有形宣傳(包裝、廣告、網頁)中未提及「肉鬆」,也不存在「虛假宣傳」。

使用肉粉松為配料生產的麵包,即便麵包的名稱叫做「XX肉鬆麵包」,也並無不可。只要麵包的配料中,規範列出所含成分即可。該產品名稱為「辣味香松麵包」,並無不妥。只是配料表看不到。

二、什麼是肉鬆和肉粉松?

那麼,我們看看報道中的「肉鬆」和「肉粉松」到底是什麼?

肉鬆

按照現行國家標準《GB/T 23968-2009 肉鬆》對肉鬆的定義,肉鬆是以畜禽瘦肉為主要原料,經修整……絮狀的熟制肉製品。其各項指標中,並未對肉類及添加量標註做出強制要求,只有「主要」這個模糊的限定詞。換句話說,肉鬆的製作,在純瘦肉基礎上可以添加其他成分,包括糖、鹽、醬油、植物油、食品添加劑等輔料,但不包括大豆粉或大豆蛋白。所以,按照《食品安全法》對於食品配料「法無許可即禁止」的原則,肉鬆中不應該含有大豆粉或大豆蛋白。該標準適用範圍包括酥油肉鬆,但不包括肉粉松。

肉粉松

現行國家標準中並無肉粉松的單行標準。在商務部行業標準《SB/T 10281-2007 肉鬆》(2017-4-14廢止)中,除了肉鬆,對肉粉松也做了定義:用禽、畜瘦肉為主要原料,經煮制……,再加入食用油脂和適量豆粉炒製成的絮狀或顆粒狀肉製品。按2017-4-14以前的標準,肉粉松可合法使用,且可以添加豆粉。

肉粉松添加豆粉模擬肉鬆的口感,具有成本優勢。若嚴格按照廢止前標準生產,並不會產生食品安全問題。

三、肉粉松到底有無標準,還能不能用?

2015版《食品安全法》實施以後,國家對食品安全的標準進行梳理,對無特殊要求的同類食品執行相同的強制標準,因此,肉粉松的安全指標應執行《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製品》。肉鬆作為熟肉製品,其安全指標也應執行該標準,與《GB/T 23968-2009 肉鬆》不符的,應以前者為準。

肉鬆粉按照GB 2726-2016生產,並不會產生食品安全問題。只是,在其包裝上,名稱必須為「肉粉松」,配料中按含量由高到低列出所有成分。

使用肉粉松為配料生產的麵包,即便麵包名稱的叫做「XX肉鬆麵包」,並無不可。只要麵包的配料中,規範列出所含成分即可。該產品名稱為「辣味香松麵包」,並無不妥。只是配料表看不到。

其實,以植物蛋白替代動物蛋白的做法很常見,比如,大部分香腸含有大豆蛋白。只要使用符合標準,是合法的,也是安全的。從成分角度,代替前後成分確有不同;但營養角度,植物蛋白代替動物蛋白並不一定會降低產品的營養價值,也可能更健康。只是與消費者的心理預期不符。對於消費者來說,他是沖著吃肉而選擇肉鬆,而不是沖著肉鬆味而選擇「豆粉」。換一個場景,他可以在一個素食主題餐館享受豆製品調味的「素肉」,但無法接受西餐廳提供的「素牛排」。

在食品工業中,替代品的使用很常見,只是要規範使用,即如實標註和宣傳。並非使用了替代品就是「不良商家」,就是「不安全產品」。

否則,「魚香肉絲」也別賣了,哪來的「魚」呢?更無「魚香」啊!

四、為什麼是工商局?不是食藥局?

據報道,本案的執法單位是工商局,工商局執法範圍包括對市場上違法廣告、虛假宣傳、除食品藥品以外的不合格產品、強迫消費行為等不法市場行為進行監督執法。

食品安全的主要執法單位是食葯監局,執法內容包括一切有關食品的不法行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包括食品標籤的合規性,如包括名稱、配料與內容物不符。

從目前的報道看,這家店鋪所用的原料實為「肉粉松」,包裝上寫的卻是「肉鬆」,按理這種食品標籤 「造假」問題也屬於廣義的食品安全,屬於食葯監局管轄。從輕處理,則認為是將肉鬆和肉粉松的定義搞錯的標籤問題,要求廠家召回,更換包裝;從重處罰,則認為是在肉鬆中添加了豆粉的造假問題,要求廠家銷毀產品,並處5萬元以上罰金。

在本案中,可能因為並不涉及實質性的安全問題(狹義,危害健康),且主要原因可能是源於消費者的投訴,工商局以「虛假宣傳」做了侵權處理。至於商家是否「虛假宣傳」,報道中並無詳情。

從有限的報道看,本案實質上屬於食品原料的標籤造假,屬於食葯監局監管範疇。

工商局和食葯監局同屬於市場監管,故本次國務院機構改革將工商、質檢、食葯監等部門的市場監管職能合併,成立統一的市場監管,政出一門,責擔一肩,希望能更好地發揮市場監督職能。


本文1000字,閱讀大約需要2分鐘,回答了:

1. 發生了什麼事?

2. 是「棉花肉鬆」嗎?

3. 用肉鬆粉常見嗎?

4. 肉鬆粉有啥危害?

5. 如何鑒別真肉鬆?

6. 購買時注意什麼?

7. 為什麼該少進麵包房?


作者:顧中一,註冊營養師。清華大學公共衛生專業碩士。北京營養師協會理事,北京市營養學會理事。八年三甲醫院營養師經驗,多位明星私人營養顧問。作為專家接受中央電視台、湖南衛視採訪,錄製《天天向上》、《養生堂》、《我是大醫生》等節目。2017年十大科學傳播人物、微博2015十大影響力醫療大V、健康中國2012年度風尚人物。


1. 發生了什麼事?

今天有一起新聞,上海市工商局公布了2017年典型消費侵權案例,85度C的肉鬆麵包用肉鬆粉代替肉鬆上榜了。

這不是新發生的事,根據新聞晨報的報道,2017年4月份,上海奉賢區的市場監管部門在巡查中發現有兩款所謂的肉鬆麵包實際上用的是肉鬆粉。

甚至這也已不是85度C第一次出現負面新聞了,早在2016年,曾經有媒體報道過這家出現了麵包發霉以及「回爐」等現象。

2. 是「棉花肉鬆」嗎?

很多人聽說「麵包」、「肉鬆」關鍵詞之後第一反應都是說:「哦,是哪個肉鬆用棉花做的事吧?」

那就完全冤枉麵包房了,其實所謂用棉花做肉鬆完全是無稽之談,當初那個流言視頻中靠燃燒鑒別也很荒謬,因為大多數的有機物都是可以燃燒的。

3. 用肉鬆粉常見嗎?

真正的肉鬆還是很貴的。因為需要用較多的瘦肉,比如三斤才能夠做出一斤的肉鬆來。

因此常常會有生產廠家用豆粉和肉進行配比,最終做出接近的口感。

麵包房中顏色很好看、香味撲鼻的「肉鬆麵包」很多時候都是用的肉鬆粉。

4. 肉鬆粉有啥危害?

肉鬆粉也不會有什麼危害,畢竟用到的原料也不是什麼容易過敏的食物。都是很正常的可食用的食品,目前國內並沒有強制性的標準,從營養角度來說也很難說豆粉、大豆分離蛋白和豬肉哪個營養價值更高。主要還是虛假宣傳的問題。

5. 如何鑒別真肉鬆?

如果要鑒別,真的肉鬆還是很明顯都是絲的狀態,比較有彈性。

很鬆軟、有一些顆粒樣粉狀的東西、很容易不咀嚼也溶解於口則可能是用了豆粉。

當然最簡單還是直接看配料表。

6. 購買時注意什麼?

肉鬆類的食品營養價值都不算很高,主要是因為其中的鈉含量比較高。尤其是孩子盡量少吃,如果是大人,自己家裡製作也是可以的!

你如果自己買「肉鬆」類產品,首先最好買密封保存。別買散裝的,因為散裝的這種肉鬆製品容易存在細菌繁殖的風險,其次可以看一下配料表,要是豆粉排名很靠前說明用量比較多。

我一直覺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關的消費警示,便民提醒等等還是挺多的、挺全面的,大家有空也可以看一看。包括這兩天出現的電動自行車電池爆炸的事情,人家也有提醒介紹了不同電動車蓄電池的差別。

7. 為什麼該少進麵包房?

要我說只要是麵包房應當盡量少去。大多數麵包房賣的東西糖分都比較高,鈉含量也比較高。真要買東西充饑,盡量買美式咖啡等無糖飲品以及非常粗糙的全麥麵包。


什麼是肉粉松?

肉鬆行業以前有一個商業標準:SB/T 10281-2007 肉鬆。它將肉鬆產品分為三類,分別是肉鬆、油酥肉鬆以及肉粉松。肉粉松就是此次事件的主角。

按照原商業標準的定義,肉鬆就是肉做的,肉粉松會加一些豆粉。

但是這個標準目前已於2017-4-14廢止。

用肉粉松是否違規?

從現在的標準來看,現在的肉鬆產品應該執行的標準是GB/T 23968-2009 肉鬆。這個標準里並沒有肉粉松這個產品了。

而且,商家用的是加的大豆粉的肉粉松,賣的時候卻宣稱是肉做的,就屬於掛羊頭賣狗肉,就涉嫌虛假宣傳。

所以,曝光的商家還是違規了,但是它最大的問題其實是涉嫌虛假宣傳。

用肉粉松是否有安全問題?

其實,目前的肉粉松就是用一部分豆粉替代了肉,從安全形度,只要是規範生產的,就不會有什麼安全問題。可以放心使用。

而且,從營養角度,用大豆粉替代一部分肉,相當於是減少了脂肪的攝入,對於健康還是有好處的。要知道,現在市場上還有用大豆做的人造雞蛋、素肉,它們也都有自己的營養優勢。

總的來說,用肉粉松本身並沒有很大問題,但需要健全法規標準,對全行業進行規範。同時,加強對行業的監管,規範生產、規範聲稱,不要為了牟利而用肉粉松卻冒充肉鬆。


在本新聞中的肉鬆粉其實本身並沒有什麼壞處,是能吃的,不過商家沒有如實標示。所以這個15萬的懲罰也並不是很重,只涉及摻假,而不是安全。

但對於外面的食品,我一直是抱著一種懷疑的態度的,大概初中的時候因為每周要來回學校,有一段路經常坐那種奔奔,然後和一個師傅聊得比較熟,他說經常為他等客邊上的一家麵包店去拉油,就是烤鴨爐裡面的油脂,從那以後我再也沒買過這家店以及其它不知名品牌的麵包。

然而,即使是連鎖品牌也不能保證食品安全的,這兩年我們當地接連好幾家麵包店爆出各種發霉、長蛆、有老鼠等新聞,我近五年來唯一的一次掛鹽水就是因為吃了一塊有問題的麵包,食物中毒半夜上吐下瀉。當地有家85度C也因為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導致關門,畢竟現在微信傳播速度太快了。

食品安全現在很受重視,但畢竟只能做到抽查,不法商家為了利潤什麼都幹得出來。所以沒有必要的話少在外面吃。

真假肉鬆的話可以看纖維,纖維長且沒有粉質的一般是真肉鬆,如果有很多粉末的話很可能是假肉鬆。

真肉鬆

假肉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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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隨便語:沒必要誇大!此摻假不是通常意義的制假,嚴格表述為「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地點:上海

時間:3月12日

事件:85度C以肉粉松取代肉鬆,涉嫌摻假遭處罰

(1)3月12日,上海市工商局公布2017年度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典型案例,十大典型案例之二:和夏(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侵害消費者權益案。

【通常情況下,這類「典型案例」具有代表性,是法院,工商部門經常採取的工作方法,以個案的宣傳,達到普法和警示的效果。】

(2)據查,從2015年10月起,和夏(上海)餐飲經營的「85度C」品牌,其分公司(門店)製作銷售的「熏雞肉鬆麵包」「辣味香松麵包」兩款產品,商品說明分別為:

「熏雞肉鬆麵包,夾著熏雞肉的肉鬆麵包,微辣,口感有彈性,銷售價格11.0元/個」

「辣味香松麵包,日式甜麵糰,搭配辣味肉鬆,銷售價格8.0元/個」

但實際上,以上兩款產品的原料不是肉鬆,而是肉鬆粉。

(3)和夏(上海)餐飲為降低生產成本,使用價格更低的肉粉松為原料,卻以「肉鬆麵包」宣傳和銷售,侵害消費者知情權,被處罰款15萬元。

【請注意,85度C侵犯的是消費者知情權,而不是通常意義上的制假。】

99隨便觀點:

第一,「85度C」侵犯消費者知情權,而不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

在很多情況下,當我們聽到某種食品「摻假」「制假」的消息,第一時間就會在腦海里得出一個結論,那是一種有毒有害的,損害身體健康的產品。

但這一次並不是!

準確地說,85度C使用的「肉鬆粉」也是一種國家允許的食品原料,到目前為止,沒有證據表明,吃了用肉鬆粉製作的食品,會對身體造成傷害。

可以這樣理解,85度C的行為屬於「以次充好」,使用了便宜的原料,但為了賣高價,在宣傳的時候,卻隱瞞事實,讓消費者以為這是使用了高檔原料製作的產品。

肉鬆價格貴,而肉鬆粉價格低!

第二,肉鬆與肉鬆粉的區別。

肉鬆,顧名思義,是利用畜肉,禽肉為主要原料,在此基礎上添加其他輔料,製作的肉製品。其中的輔料包括糖、鹽、醬油、植物油、食品添加劑等等。

肉鬆粉,與肉鬆有相似之處,但區別很大!

肉鬆粉的主要原料,同樣也是畜肉,禽肉,但在製作過程中,添加了大量的食用油脂和豆粉,模擬出肉鬆的口感。

從以上說明很容易看出,畜禽肉和豆粉,哪一種原料更便宜?

當然是豆粉便宜!

所以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假如是正常製作,無論肉鬆或者肉鬆粉,都是可食用的產品,但使用肉鬆粉的產品,成本低,售價也應當更低一些。

第三,實事求是,沒必要上升高度。

最近這些年,我們很多人被食品問題搞得很頭疼,因為類似問題的發生,直接影響到千家萬戶的身體安全,社會影響太惡劣。

但我們也不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自己嚇唬自己。

比如上海「85度C」的這一次肉鬆粉事件,單純就是一次以次充好,虛假宣傳的事情,並不涉及毒害消費者等行為。

這一次的肉鬆粉麵包事件,雖然屬於違法行為,但與另外一些,故意使用有毒有害物質,製作成食品銷售,謀取暴利的違法犯罪,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筆者認為,針對「85度C」的摻假行為,當地工商部門給予15萬元處罰,比較合理。

事情就是這麼一件事,沒必要上升高度,搞得人心惶惶。

第四,我們如何在生活中保證自己的安全。

從一個普通消費者的角度,筆者談談自己在生活中的幾點體會。

(1)購買食品,盡量選擇能夠看到食品原始形狀的產品。

比如市場上常見的粉狀,顆粒狀食品類產品,筆者一般不會購買。這麼做的結果,雖然會誤傷一些好產品,但卻能最大限度,避免購買到有毒有害的假貨!

(2)盡量選擇品牌較好的產品。

不是說牌子好的產品,質量一定好,但同等情況下,商家為了保護自己的品牌效應,肯定在生產加工過程中,不至於做的太糟糕,能保證基本的質量。

(3)不建議購買散裝食品。

很多商店的衛生存儲條件,並不是很好,由此帶來的實際情況是,散裝食品比較容易受到污染,原本應當合格的產品,當你購買時,可能已經被二次污染了。

(4)不建議購買麵包類產品。

上海「85度C」肉鬆麵包並不涉及食品安全問題,但不得不說,麵包在生產和儲存過程中,對環境要求較高,本身很容易滋生細菌,帶來危險,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盡量避免。

結束語:看待食品安全與食品質量問題,我們應當保持最謹慎的態度,因為那與我們的健康息息相關,但也沒必要過分誇大,實事求是就夠了。

我先給大家回憶一下這個事件

百科上說,肉鬆是純肉脫水後製成的粉末,而肉鬆粉是由豬油渣為原料利用高新技術二次脫脂加工而成的,除了價格更低外,營養價值肯定也有很大差距。馬上就是3月15消費者維權日了,這幾天網上這個事件也引起了熱議短短時間轉發評論已經上千條,有網友說85服務態度差,有的說罰款太少三,一天就賺回來了,還有人說85用的肉鬆粉算比較好的了,市面上用肉鬆粉的那麼多,單罰85隻是因為它出名,有點小題大做從網友的反應來看,我們的維權意識還是太弱,自己的權益受損了,大家關注的點卻不在商品身上,難道服務好了就能以次充好嗎?難道用了質量好的替代品就能抹去它欺騙消費者的事實嗎?顯然不能,我們要得是公平交易,你出售什麼商品就提供什麼商品,誠信才是保證消費的根本食品安全問題責任重大,市面上山寨產品層出不窮,今年是全民大健康年,期待3.15晚會!

非常遺憾……是真的事情。

3月12日,上海市工商局公布了2017年度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典型案例,其中就有85度C。

簡要說明

2015年10月起,該企業在滬的43家分公司(門店)現制現售的「熏雞肉鬆麵包」和「辣味香松麵包」兩款產品,商品說明講的是「肉鬆」麵包,但實際上,為了降低麵包製作成本,他們以肉鬆粉為原材料,製作了這兩樣產品。

這件事情最終被巡查的市場監管部門發現了。

按照國家規定,肉鬆是指用純肉經過一定加工而製成的,但是肉鬆粉卻是以肉加上植物纖維混合而成。

這種欺瞞消費者,虛假宣傳的做法完全違反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並罰款15萬元。

不知道大家是怎麼想的,你們還會去買85度C的麵包嗎?反正我是不敢再不去買85度C的麵包了。

這家麵包店也算是比較有名的了,開了這麼多年,但是用肉鬆粉作為原料製作麵包,虛假宣傳,消費者是很難區分純肉肉鬆和肉鬆粉的,這不是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嘛。

照他這樣的話,萬一在麵包里偷換原料也不說明,而恰恰有的人對這類原料過敏什麼的,豈不是更加危險嗎?

真是讓人寒心,到底什麼時候可以不要在食品安全上耍心機??總之這類企業是必須要嚴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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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鬆 or 肉鬆粉

先來解釋下肉鬆和肉鬆粉的區別,肉鬆指的是純肉經過一定工藝加工製成,而肉粉松是肉加上植物纖維比如豆粉松製成的。原本應該是全葷的肉鬆,到了85度C就成了半葷半素的肉粉松。而且涉及此事的不是單家門店,而是85度C在上海所有43家門店,最終市場監管部門對商家依法處以15萬元的罰款。

在被爆假肉鬆後又被爆服務態度差

在假肉鬆被爆後,多名網友指出85°C店面內的服務人員服務態度不好,脾氣大,看來85°C真的要深刻反思一下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商家應該以客戶為本,實實在在為顧客服務才能永久的生意興隆,才會經的起時間的考驗。

底線不能丟

很多人說,吃了又沒什麼壞處,別揪著人家不放,我想這應該是原則問題,原則和底線是不能被觸犯的,就像上次女教師逼停高鐵,要讓他老公上車一樣,如果一個人違背了社會規則被原諒,那將會有更多人去觸犯底線,因為觸犯底線成本很低,同樣的在監察不嚴,有漏洞可尋的前提下,商家對利潤的最大化需求是沒有窮盡的,如果每個商家都為了自己的利潤而不用貨真價實的原材料,那後果難以想像……我想這個社會還是需要原則和底線的。


謝謝邀請

確有此事。這是去年4月份的事情。

85度C是作為知名麵包、糕點連鎖品牌企業,受到很多人的喜愛,但去年查出肉鬆不是肉做,為肉鬆粉製作,可是你或許不知道,究竟這是怎麼回事呢?

2017年的4月,奉賢區市場相關監管部門,在調查中發現,85度C正在銷售的兩款標稱肉鬆麵包的產品中,實際使用的不是肉鬆,而是肉鬆粉。根據國家相關食品法律規定,肉鬆的定義指的是:純肉經過特別的工藝加工,幾道工序製成,而肉粉松是肉加上植物纖維參合製成的。

按規定應該是使用肉的製作的全葷肉鬆,到了85度C,卻成了半葷半素。商家用的原料標註成分表,成分裡頭寫得很清楚是有豌豆粉,而且實測的含量可不低,聰明的商家還是對外宣稱:這是肉鬆製成的麵包,而且以肉鬆麵包的市場價格對外進行銷售。

然而要知道,市面上一公斤一袋的肉粉松進價不過35塊錢,而一公斤的白條肉菜場里,都是賣二十幾塊錢,而且涉及此事的不是單家門店,而是85度C在上海所有43家門店,從2015年10月起的統一行為。可以說85度C在這件事上面,嚴重違規了!也正因如此,市場監管部門根據涉案情況進行了處罰。


對虛假宣傳行為要嚴厲打擊,民以食為天,對此類行為要「亂世用重點」,「矯枉用過正」,不然無法遏制這種傷害人民健康的惡劣行為,立法上要從嚴,讓違法違規者付出血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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