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遠赴海南投資,捲入土地糾紛恐血本無歸!

《星島日報》報道,一名港商八年前在海南儋州租地,設廠生產磚頭,惟「地主」出現,使其被逼額外多付租金,及後再遭當局以違反土地用途罰款,繼而指其非法佔地,將廠房圍封,三千萬元投資恐化為烏有。

港商遠赴海南投資捲入土地糾紛恐血本無歸。

海南港商磚頭廠被圍封,三千萬投資恐泡湯。五十六歲港商林丕鎮,○九年在海南儋州市南豐鎮油文村考察,發現頁巖資源豐富,是生產頁巖空心磚理想環境,遂與閩籍商人合資租地建廠,不料遭遇噩夢。

林憶述,一一年八月與油文村簽約,以每畝三百元(人民幣.下同)承租一百五十畝村地三十年,不料建廠期間,「嘉X」公司代表到場,聲稱當中五十畝地屬於該公司,他獲悉該土地有糾紛後,為免影響投資,額外付租予自稱「地主」。

五十六歲港商林丕鎮。

「一地兩租」後,林以為可安心,詎料翌年再生波折,儋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國土局)人員,指其未辦理「農地轉用」手續,發出《行政處罰書》責令整改,並罰款九萬三千多元,他隨即繳款和申請轉變土地用途,但未獲批准,至一六年突遭國有資產管理公司控告,指他非法佔用國有土地,審訊期間,有人懷疑提交虛假文件。

林解釋,被呈堂的《行政處罰書》,與一二年收到的不同,被加上「責令你單位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沒收在非法佔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及其他設施」字句。雖然揭發「加料」文件,林仍被判敗訴,須於二十日內搬離,他隨即上訴,二審判決認定,兩份文件內容不同,認為控方起訴依據不清,前年十二月底駁回原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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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勝訴,惟「第二版」文件被加上「沒收」字句,林擔心有人以行政手段收地,入稟要求判決文件無效,至去年六月被駁回,同月又收到國土局發出的「第三版」文件,提及撤銷「第一版」,保留「第二版」,重申要沒收廠房,不久廠房被人圍封,磚廠至今沒法營運。林說,若沒法解封,損失高達三千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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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又說,除了被控非法佔用國有土地,又被「嘉X」控告佔用私有土地,近日法院判該公司勝訴。他慨歎行將破產,期望當局保障港商投資。

記者昨致電油文村村委會姓梁前主任,他表示廠房位處土地糾紛不斷,但沒回應林的遭遇;記者連日致電國土局有關人員,惟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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