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王先生家住雨花臺區天隆坊,他所住的單元樓有兩部電梯,可其中一部壞了,王先生爲此反映過多次,但一直也沒有修好的跡象,這一拖就是13個月。



4月26日,王先生將此事反映給了江蘇新聞廣播《葦泱在線》欄目。王先生說,天隆坊是經濟適用房小區,已經交付了近20年,他所住的單元共有18層,壞掉的電梯也曾有維保單位來看過,說是鋼絲繩斷股。小區裏物業告訴住戶,這一情況需要動用維修基金,但動用前需要業主提交申請並簽字同意。業主們對此沒有意見,到今年,已經發起過兩次動用維修基金的簽字了,可提交上去之後就是不見有人來修。從去年5月起到本月22日,王先生多次撥打12345反映這一情況,每次都能得到答覆,但每次回覆後都不見動靜。



4月26日的直播中,欄目組現場聯繫了雨花臺區鐵心橋街道物管辦的唐女士。她表示,自己知道這件事情,前不久還和王先生溝通過,現在主要問題在於單元樓裏有幾戶業主沒有繳納過維修基金,導致每次申請材料送到南京市房管部門之後都會被退回來。唐女士說,自己也是剛接手這項工作不久,目前這一情況已經上報給領導。


但在2016年修訂的《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電梯故障”屬於“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可以提出應急維修資金使用申請,相關部門應在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覈,事後將使用的資金總額和業主分攤情況進行公示。



條例規定得很明確,那爲什麼還是拖了13個月呢?唐女士說,自己也是剛接手這個工作不久,材料屢次被退回之後才瞭解到時因爲有人沒有交維修基金導致的,目前街道負責人已經在聯繫協調此事,將會先行維修。


隨後,欄目組又聯繫了天隆坊小區的南京德研物業公司,負責維修基金工作的陳先生表示,公司方面由於人員調整,確實耽誤了申請的進度。去年,公司曾經設想根據《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中“維修基金綠色通道”的相關條款,採取徵求少數業主意見的方式解決此事,也找到了少數業主進行簽名,但考慮到少數業主意見畢竟不能代表全體業主,所以他們推翻了這一方案。也正是由於這個原因,所以出現了王先生記憶中的“已經發起過兩次簽名”。


陳先生說,本月,德研物業公司根據《南京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已經向上申報電梯維修項目,目前,他們已將每一戶業主分攤多少維修基金計算完畢,下週將向該樓棟全體業主徵詢意見。


此事,《葦泱在線》將繼續關注。


    葦 泱 的 話:

13個月的等待,2次業主簽名,卻遲遲不見“維修基金”的靴子落地,問題出在哪兒呢?

聽我問完以下幾個爲什麼,或許答案各位心裏就有了:

1、爲什麼申請第一次被退回的時候,鐵心橋街道物管科不能多問一句爲什麼?調查清楚原因,不應該是降低再次被打回機率的關鍵嗎?這樣的糊裏糊塗,纔有了業主的“霧裏看花”!

2、爲什麼明知維修基金有應急使用的規定,偏要等到兩次被打回之後,纔想起來可以走這條路?南牆撞一次就夠了,撞了兩次,纔想起來用嗎?

3、就算是因爲物業進行了人員調整,拖延了辦事效率,爲什麼聽衆一再向街道反映,街道卻想不起來提醒物業提高下效率,改進下服務呢?省市兩級《物管條例》中規定的“監管責任”又被放在哪裏了呢?


羣衆利益無小事,把羣衆的事當做自己的事,多換位思考,這樣才能真正把工作做到讓羣衆滿意。




江蘇新聞廣播

《葦泱在線》節目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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