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國新辦下午邀請專家學者就香港問題舉行吹風會。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韓大元表示,根據《基本法》第18條規定,當香港發生危及國家統一和安全的動亂,而特區政府不能控制的話,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決定頒布在香港實施緊急狀態。

韓大元又表示,根據《駐軍法》第4條規定,特區政府在必要時可以請求中央人民政府,派出駐港部隊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治災害,至於實施上述兩條規定會否造成一國兩制的失敗,他認為,依法治港的應有之義是通過法治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香港的繁榮穩定,以及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如果出現法律規定的情況,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事是唯一途徑。

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端洪表示,看不到香港發生的事情與需要修改《基本法》,構成直接必要性,他認為,出現社會、政治和經濟危機,不代表出現憲制危機,也不代表一國兩製出錯,即便修改一國兩制基本方針,也要在香港回歸50年後,至於具體政策則可以靈活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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